※人類種族主義※
※人類種族主義※
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共同起源,約35-38億年前出現,稱為最後共同祖先。之後新物種(物種形成)、種內的變化(前進演化)和物種的消失(絕種)在整個地球的生命演化史不斷發生。據估計,曾經生活在地球上的物種99%以上已經滅絕。地球目前的物種估計有1000萬至1400萬。其中約120萬已被記錄。
以自然選擇為基礎的演化理論,最早是由查爾斯·達爾文與亞爾佛德·羅素·華萊士所提出,詳細闡述出現在達爾文出版於1859年的《物種起源》。1930年代,達爾文自然選擇與孟德爾遺傳合而為一,形成了現代綜合理論。連結了演化的「單位」(基因)與演化的「機制」(自然選擇)。這種有力的解釋以及具預測性的理論成為現代生物學的中心原則,使地球上的生物多樣性得以作統一的解釋。
自然選擇能使有利於生存與繁殖的遺傳性狀變得更為普遍,並使有害的性狀變得更稀有。這是因為帶有較有利性狀的個體,能將相同的性狀轉移到更多的後代。經過了許多世代之後,性狀產生了連續、微小且隨機的變化,自然選擇則挑出了最適合所處環境的變異,使適應得以發生。相對而言,遺傳漂變會使性狀在族群中的所佔比例產生一些隨機的變化,來自一些使個體能夠成功繁殖的偶然因素。此外,定向演化、演化主義、與生俱來的「進步」傾向中沒有最大規模的演化趨勢等關於演化原有的概念,已經變得過時。科學家們繼續提出和測試假說,以研究演化生物學的不同範疇,建構數理生物學和生物學理論,使用觀測得來的數據,並在生境和實驗室進行實驗。
在實際應用方面,演化論已經應用到眾多科學和工業領域,包括農業、人類、獸醫學和生命科學的發展。演化生物學的發現不只是影響生物學,而且對其他學科有不少影響,包括生物人類學、演化心理學。一個人工智慧的分支,演化計算,是以達爾文的概念應用於計算機科學的結果。
目前已有壓倒性的證據支持演化的真實性,學界普遍認為演化是事實,而不僅僅是理論或假 說,對於演化論的真確性,存在有強烈的科學共識,演化以外任何關於物種起源或人類起源的學說,目前都不獲支持。絕大多數的科學社群和學術團體,都認為演化論是唯一能完全滿足在生物學、古生物學、分子生物學、遺傳學、人類學及其他各領域中所觀察到的現象的理論。一項在1991年所作的蓋洛普民調顯示,只有大約5%的科學家(包括生物學領域以外的其他科學家)認為自己是創造論者。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反對演化論且經過科學方面同行審查的論文,名列科學與醫學期刊搜尋引擎PubMed當中。
在人類學,特權是特殊的權利、優勢或豁免權,只有特定的個人或群體才能獲得或享有。在社會學中,特權指的是可觀察到的僅對特定個人或群體適用的權利或優勢。該術語通常用於描述社會不平等的現象,特別是關於年齡、殘疾、種族或種族類別、性別、性別認同、性取向、宗教和社會階層等多種不平等方面。兩個比較常見的社會不平等現象涉及獲得高等教育和住房的機會。在該術語的較新用法下,特權也可以有情感或心理方面的含義,用來描述自我認可和個人自信,或具有社會歸屬感或價值感。它起初是一個學術概念,但後來在學術界之外被更廣泛地引用。
種族主義(英語:racism)指一套極右派的社會意識形態,其基本信仰為人類可以被分類成不同和互不附屬的「人種」,因此主張遺傳的肉體特質直接決定人性、智商、道德等等文化及行為的特性,並主張某些種族的人在本質上比其他種族的人優越。種族主義也贊成對某些種族的人以輕蔑、討厭、辱罵、隔離等方式的對待,即種族歧視。
種族主義作為意識型態,則和研究人種或人群差異的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不同,作為意識型態的種族主義,其種族決定論及特定種族優越的信仰是不容科學研究允許的不同結論及批判思考。此定義和族群歧視不同,如不少激進及強烈的愛國主義情緒也能歸為民族歧視或激進的民族主義思想,對其他民族及其國家進行排斥,但不能視為種族主義,除非國家對國內的民族及族群存在差別對待。
制度種族主義指將種族主義的意識型態制度化的想法及實踐。公民權利的保障是否為正當的轉型正義政策以抹平歷史上制度種族主義的集體傷痕,抑或是另一種逆向歧視。制度種族主義是常見的公共政策討論之一,相當於或相類似於制度性別歧視主義。
由於歷史上許多暴力衝突與迫害的思想來源基於這種以人種的偏見、歧視來合理化或歸因所有人群差異的極右派意識型態,因此種族主義常帶有負面意義。
最著名的種族主義迫害行動為極右派的納粹主義迫害猶太人的歷史,造成逾六百萬人死亡的猶太人大屠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及第二條即確保種族等因素不該用來區分人人應有的平等尊嚴及權利。
根據英國法律,種族(racial group)指「根據人種(race)、膚色、國籍和族群或民族分類的某一類人」。基於兩個或以上原因而作出的歧視(例如出生地、父母出生地,或籍貫,較多用於人口管理的政策),仍然是種族歧視。
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強調「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
注意人權和公民權的差別。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The Right of Non-citizen,裡面提及國家政府對公民與非公民間差別待遇並非歧視。
文化種族主義是二戰之後興起的一種新型種族主義意識形態。它是一種社會認同,是一種認定某種文化的產品,乃至語言和文化傳統都優於其他文化的假設。它實際上與仇外情緒有很大交集,通常表現為對外團體成員的恐懼或者是攻擊。
文化種族主義通常存在於廣泛認同著不同族群的刻板印象的社會。一般種族主義認為一個種族固有優越於另一個,文化種族主義則認同一個文化固有優越於另一種。
制度性種族主義,也稱結構性種族主義,國家種族主義或系統種族主義。是指政府、企業、宗教團體、教育機構或者其他有重大影響力組織的種族歧視行為。如一些企業偏向聘用某些種族和少數族裔,不少國家均常見。
種族歧視是指根據種族將人們分割成不同的社會階層從而加以區別對待的行為。種族隔離政策使歧視官方化,現時雖然絕大部分國家均禁止種族隔離政策,但它仍然體現在日常生活上,例如美國不少白人在1960年代後,因應大量黑人及少數族群遷入大城市都會區,而逐步遷移至鄉郊地區居住,造成美國現今不少大城市中,鄉郊地區以白人為主、大城市都會區以少數族群為主,這種生活上的種族隔離行為。但居住的遷移在法律上是難以禁止的,這體現在不少國家的大城市都會區。
麻省理工學院與芝加哥大學的研究者在2003年的調查中發現當地的工作單位在招聘時存在廣泛的種族歧視。名字「聽起來像黑人」的應聘者得到面試的機會會比名字「聽起來像白人」的應聘者少50%。調查結果被研究者視為種族偏見已經植根於美國不公平歷史的強力證據。
韓國社會因為韓民族作為國家單一民族,也被指常有種族歧視的情形,36.4%的南韓受訪者表示「無法與不同種族做鄰居。」隨著科技進步的韓國躍升為已開發國家,他們也具有地域優越感,甚至會歧視身為同一種族的中國延邊朝鮮族。日本社會因為大和民族作為國家單一民族,也被指常有種族歧視的情形。
在馬來西亞砂拉越,由於西馬人的湧入,一些地方開始推行穆斯林清真飲食,宗教人士也開始參與,甚至有激進主義者滲透進砂拉越,使得出售豬肉等等現在成為受關注的事情。華人是政府歧視性政策的受害者,華人在當地無法得到一些福利。有很多居住在偏遠地區的華人需要政府的幫助,但不幸的是,由於此類政策的原因,沒有得到幫助。
社會達爾文主義,也稱社會進化論,是將達爾文演化論中自然選擇的思想應用於人類社會的一種社會理論。最早提出這一思想的是英國哲學家兼作家赫伯特·斯賓塞。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風行從19世紀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有人認為現代的社會生物學也可歸類到社會達爾文主義學派中。
「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歷史學家理察·霍夫施塔特於1944年初版的著作《美國思想中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所以用「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來指稱1944年前的相關思潮是不確切的,但這種用法已被歷史學界廣泛採用。
社會達爾文主義曾被其擁護者用來為社會不平等、種族主義和帝國主義正名,理由是赫伯特·斯賓塞所說的「適者生存」。至此,赫伯特·斯賓塞對社會和道德機制進化的理解被異化為與其哲學思想對立的東西。社會達爾文主義本身並不是一種政治傾向。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用這一思想説明社會進步和變革的不可避免,也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為人類的退化不可避免。社會達爾文主義和演化論一樣,經常被捲入關於優生學的爭論。
大英百科全書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解釋是:「社會達爾文主義曾經被用於支持自由放任式資本主義和政治保守主義,也用於支持階級分層的正當性,理由是,個體之間存在所謂的『自然的』不平等,財產多少被認為與一些優越的內在道德品質相關,如勤勞、節儉等等,因而國家干預被認為是干擾自然過程,而無限制的競爭和維護現狀則符合生物學選擇過程。
窮人被認為是『不適應環境』因而不應當被援助,在生存競爭中,富裕是成功的標誌。社會達爾文主義還被用於為以下社會思潮和政策作哲學上的辯護,如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種族主義等等,特別用於支持安格魯撒克遜人或者雅利安人在文化和生物學上的優越性。」
達爾文對進化的獨特研討與其他理論的區別在於:達爾文強調自然對人類的發展的影響高於超自然影響,認為人類像動物一樣為生物學法則所約束,特別是人口增長對個體的壓力。與霍布斯不同,他相信這種壓力使具備某種生理和智力性狀的個體常勝於其他個體;隨著時間推移,這些特徵在種群中的積累會導致新物種出現。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種族優越和競爭思想與社會達爾文主義有關聯。雖然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種族觀簡單而言是白色人種必須以文明教化全球的有色人種,然而還有其他更複雜的觀念。達爾文進化論基於基因分岔和自然選擇理論進行種族劃分。基因分岔是指一組物種彼此之間互相分離,從而各自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基因特徵,這一理論適用於包括人類的所有生物。正是由於基因分岔,我們今天才有不同的人種和族群。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流行的看法是,北歐的日耳曼人是優等人種,因為他們在寒冷的氣候中進化,迫使他們發展出高等生存技巧,在現今時代表現為熱衷於擴張和冒險。另外,相對於非洲的溫暖氣候,自然選擇在寒冷的北部以更快的速度、更徹底地淘汰體格軟弱和低智力的個體。大日耳曼主義者還論證,如果動物在體能和智力上適應其所在地氣候,那麼人類也是如此。這些思想得到當時的人類學家和心理學家的全力支持,其中包括著名生物學家托馬斯·赫胥黎,此人是達爾文理論的早期捍衛者,並得到「達爾文的看門犬」的綽號。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心理學領域的支持者包括威廉·麥獨孤。
基於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一種的種族觀念是:一個種族為了生存必須具備侵略性。白種人被看作是最偉大的人種是因為他們具有優越感和征服欲。白人在有些地方征服了野蠻人,在另一些地方則乾脆將他們滅絕,正如美國人在北美洲及英國人在紐西蘭和澳大利亞的所作所為。但是在現代社會,當白人成為內部政治爭鬥的犧牲品時,亞洲的黃色和棕色人種不斷地積蓄力量以準備推翻白人在全球的控制權。許多人相信,白種人和西方文明最終被「劣等」種族和文化所排擠掉只是時間問題。上述思想在二十世紀初得到不少名人的支持,其中包括美國記者洛斯羅普·斯托達德和航空界的英雄查爾斯·林白。林白雖反對種族主義,卻相信白種民族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必須保持技術優勢,特別在航空業。
社會達爾文主義曾在歐洲的一些社會圈子裡--特別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德國知識分子之間--廣泛流傳。哲學家尼采創造了「超人」這個概念。在國際政治上,各帝國之間的競爭鼓勵了軍事化和對世界依照殖民勢力範圍進行劃分。當時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解讀更側重於物種間的競爭而非合作。社會達爾文主義可能對階級鬥爭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興起的納粹德國的領土擴張和種族滅絕政策有重要影響。
其實,社會達爾文主義是一些相關的社會理論的薈萃,正如同存在主義是一些密切聯繫的哲學思想的總稱,而不是一種單獨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