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7 10:07:43幻羽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 -宗喀巴大師-造 -法尊法師-譯

                                æ·¨å¿µæ›¸é™¢- 菩提道次第广论原文(PDF版)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

                                                                         -宗喀巴大師-造    -法尊法師-譯  

下至唯從聞一偈頌,雖犯戒等,亦應就其功德思惟,莫觀過失,悉無差別。

《寶雲經》云︰「若知由其依止尊重,諸善增長不善損減,則親教師或聞廣博或復寡少,或有智解或無智解,或具尸羅或犯尸羅,皆應發起大師之想。如於大師信敬愛樂,於親教師亦應信樂,於軌範師悉當發起恭敬承事。由此因緣菩提資糧,未圓滿者悉能圓滿,煩惱未斷悉能斷除。如是知已,便能獲得歡喜踴躍,於諸善法應隨順行,於不善法應不順行。」

《猛利問經》亦云:「長者,若諸菩薩求受聖教及求讀誦。若從誰所聽聞受持,施戒忍進定慧相應,或是集積菩薩正道資糧相應,一四句偈,即應如法恭敬尊重此阿闍黎,隨以幾許名句文身開示其偈,假使即於爾所劫中,以無諂心,以一切種,利養恭敬及諸供具,承事供養此阿闍黎。長者於阿闍黎,作應敬重阿闍黎事,猶未圓滿,況非以法而為敬事。」

隨念深恩應起敬重 

第三隨念恩者,《十法經》云︰「於長夜中,馳騁生死尋覓我者,於長夜中,為愚痴覆而重睡眠醒覺我者,沉溺有海拔濟我者,我入惡道示善道者,繫縛有獄解釋我者,我於長夜,病所逼惱為作醫王,我被貪等猛火燒燃,為作雲雨而為息滅,應如是想。」

《華嚴經》說:「善財童子,如是隨念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於一切惡趣之中,救護於我。令善通達法平等性,開示安穩不安穩道,以普賢行而為教授。指示能往一切智城,所有之道,護送往赴一切智處,正令趣入法界大海,開示三世所知法海,顯示聖眾妙曼陀羅。善知識者,長我一切白淨善法。」

應如此文而正隨念。一切句首,悉加「諸善知識是我」之語。於前作意善知識相,口中讀誦此諸語句,意應專一念其義理。於前經中,亦可如是,而加諸語。

又如《華嚴經》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遍示菩薩威儀道,專心思惟而來此。此是能生如我母,與德乳故如乳母,周遍長養菩提分,此諸善識遮無利,解脫老死如醫王。如天帝釋降甘雨,增廣白法如滿月,猶日光明示靜品,對於怨親如山王。心無擾亂猶大海,等同船師遍救護,善財是思而來此,菩薩啟發我覺慧,佛子能生大菩提,我諸知識佛所讚,由是善心而來此。救護世間如勇士,是大商主及怙依,此給我樂如眼目,以此心事善知識。」應詠其頌而憶念之,易其善財而誦自名。

加行親近軌理 

第二加行親近軌理者,如《尊重五十頌》云:「此何須繁說,勵觀彼及彼,應作師所喜,不喜應盡遮。金剛持自說,成就隨軌範,知已一切事,悉敬奉尊長。」總之應勵力行,修師所喜,斷除不喜。作所喜者,謂有三門:供獻財物,身語承事,如教修行。如是亦如《莊嚴經論》云:「由諸供事及承事,修行親近善知識。」又云:「堅固由依教奉行,能令其心正歡喜。」

其中初者,如《五十頌》云:「恆以諸難施,妻子自命根,事自三昧師,況諸動資財。」

又云:「此供施即成,恆供一切佛,此是福資糧,從糧得成就。」復如拉梭瓦云:「如有上妙供下惡者,犯三昧耶,若是尊長喜樂於彼,或是唯有下劣供物,則無違犯。」

此與《五十頌》所說符順,如云:「欲求無盡性,如如少可意,即應以彼彼,勝妙供尊長。」此復若就學者方面,以是最勝集資糧故,實應如是。就師方面,則必須一,不顧利養。

霞惹瓦云:「愛樂修行,於財供養,全無顧著,說為尊重,與此相違,非是修行解脫之師。」

第二者,謂為洗浴按摩擦拭及侍病等,當如實讚師功德等。

第三者,謂於教授遵行無違,此是主要。

《本生論》云:「報恩供養者,謂依教奉行。」設若須隨師教行者,若所依師引入非理及令作違三律儀事,如何行耶?《毗奈耶經》於此說云:「若說非法,應當遮止。」

《寶雲》亦云︰「其善法隨順而行,於不善法應不順行。」故於所教,應不依行。不行非理者,《本生論》第十二品亦有明證。然亦不應以此諸理,遂於師所,不敬輕訾而毀謗等。

如《尊重五十頌》云:「若以理不能,啟白不能理。」應善辭謝而不隨轉。如是親近時,亦如《莊嚴經論》云:「為受法分具功德,親近知識非為財。」是須受行正法之分。

博朵瓦云:「差阿難陀為大師侍者時,謂若不持大師不著之衣,不食大師之餘食,許一切時至大師前,則當侍奉承事大師。如此慎重,其意是在教誨未來補特伽羅。我等於法全不計較,雖少許茶,悉計高低,謂師心中愛不愛念,此是心內腐爛之相。」親近幾時者,如博朵瓦云:「有一來者,是加我擔,若去一二,是擔減少,然住餘處,亦不能成,是須於一遠近適中經久修習。」

 依止勝利

第四親近勝利者,近諸佛位,諸佛歡喜,終不缺離大善知識,不墮惡趣,惡業煩惱悉不能勝,終不違越菩薩所行,於菩薩行具正念故,功德資糧漸漸增長,悉能成辦現前究竟一切利義,承事師故,意樂加行悉獲善業,作自他利資糧圓滿。

如是亦如《華嚴經》云:「善男子,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正所攝受,不墮惡趣。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思念者,則不違越菩薩學處。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守護者,勝出世間。若諸菩薩,承事供養善知識者,於一切行不忘而行。若諸菩薩,為善知識所攝持者,諸業煩惱難以取勝。」

又云:「善男子,若諸菩薩,隨善知識所有教誡,諸佛世尊心正歡喜。若諸菩薩,於善知識所有言教,安住無違,近一切智。於善知識,言教無疑,則能近於諸善知識。作意不舍善知識者,一切利義,悉能成辦。」

《不可思議秘密經》中亦云:「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應極恭敬,依止親近承事尊重。若如是者,聞善法故成善意樂,及由彼故成善加行,由是因緣,造作善業,轉趣善行。能令善友,愛樂歡喜。由是不作惡業,作純善故,能令自他不起憂惱。由能隨順護自他故,能滿無上菩提之道,故能利益趣向惡道諸有情類。是故菩薩應依尊重,圓滿一切功德資糧。」

復次由其承事知識,應於惡趣所受諸業,於現法中身心之上,少起病惱,或於夢中而領受者,亦能引彼令盡無餘。又能映蔽供事無量諸佛善根,有如是等最大勝利。

《地藏經》云:「彼攝受者,應經無量俱胝劫中,流轉惡趣所有諸業,然於現法因疾疫等,或饑饉等,損惱身心而能消除,下至呵責,或唯夢中亦能清淨。雖於俱胝佛所,種諸善根,謂行布施,或行供養,或受學處,所起眾善,然彼僅以上半日善,即能映蔽承事尊重,成就功德不可思議。」

又云:「諸佛無量功德神變,應觀一切悉從此出,是故應如承事諸佛,依止親近供事尊重。」

《本生論》亦云:「悉不應遠諸善士,以調伏理修善行,由近彼故其德塵,雖不故染自然薰。」

博朵瓦云:「我等多有破衣之過,如拖破衣,唯著草穢,不沾金沙。其善知識,所有功德,不能薰染,略有少過,即便染著。故於一切略略親近,悉無所成。」

未依過患

第五不依過患者,請為知識若不善依,於現世中,遭諸疾疫非人損惱,於未來世,當墮惡趣,經無量時受無量苦。

《金剛手灌頂續》云:「薄伽梵,若有毀謗阿闍黎者,彼等當感何等異熟?世尊告曰:金剛手,莫作是語,天人世間悉皆恐怖,秘密主然當略說,勇士應諦聽。我說無間等諸極苦地獄,即是彼生處,住彼無邊劫,是故一切種,終不應毀師。」

《五十頌》亦云:「毀謗阿闍黎,是大愚。應遭疾癘及諸病,魔疫諸毒死,王火及毒蛇,水羅叉盜賊,非人礙神等,殺墮有情獄。終不應惱亂,諸阿闍黎心,設由愚故為,地獄定燒煮。所說無間等,極可畏地獄,諸謗師範者,佛說住其中。」

善巧成就寂靜論師所造《札那釋難論》中,亦引經云:「設唯聞一頌,若不執為尊,百世生犬中,後生賤族姓。」

又諸功德,未生不生,已生退失,如現在諸佛現證三摩地經云:「若彼於師住嫌恨心,或堅惡心,或恚惱心,能得功德,無有是處。若不能作大師想者亦復如是。若於三乘補特伽羅,說苾芻,不起恭敬,及尊長想,或大師想者,此等能得未得之法,或已得者,令不退失,無有是處。由不恭敬,沉沒法故。」

設若親近不善知識及罪惡友,亦令諸德漸次損減,一切罪惡漸次增長,能生一切非所愛樂,故一切種悉當遠離。

《念住經》云:「為貪瞋癡一切根本者,謂罪惡友,此如毒樹。」

《涅槃經》云:「如諸菩薩怖畏惡友,非醉象等,此唯壞身,前者俱壞善及淨心。」

又說彼二,一唯壞肉身,一兼壞法身。一者不能擲諸惡趣,一定能擲。《諦者品》亦云:「若為惡友蛇執心,棄善知識療毒藥,此等雖聞正法寶,嗚呼放逸墮險處。」

《親友集》云:「無信而慳吝,妄語及離間,智者不應親,勿共惡人住。若自不作惡,近諸作惡者,亦疑為作惡,惡名亦增長。人近非應親,由彼過成過,如毒箭置囊,亦染無毒者。」

惡知識者,謂若近誰能令性罪遮罪惡行,諸先有者不能損減,諸先非有令新增長。善知識敦巴云:「下者雖與上伴共住,僅成中等,上者若與下者共住,不待劬勞,而成下趣。」

攝彼等義

第六攝彼等義者,世遍讚說尊長瑜伽教授者,應知即是如前所說。若一二次,修所緣境,全無所至。若是至心欲行法者,須恆親近,無錯引導,最勝知識。爾時亦如伽喀巴云:「依尊重時,恐有所失。」

謂若不知依止軌理而依止者,不生利益反致虧損。故此依止知識法類,較餘一切極為重要。見是究竟欲樂根本,故特引諸無垢經論,並以易解,能動心意,符合經義,諸善士語,而為莊嚴,將粗次第,略為建設。廣如餘處,應當了知。我等煩惱極其粗重,多不了知依師道理,知亦不行,諸聞法者,反起無量依師之罪,即於此罪亦難發生悔防等心。

故應了知如前所說,勝利過患,數數思惟,於昔多生,未能如法依止諸罪,應由至心而悔,多發防護之心。自應勵備法器諸法,數思圓滿德相知識,積集資糧,廣發大願,為如是師,乃至未證菩提以來攝受之因。若如是者,不久,當如志力希有常啼佛子,及求知識不知厭足善財童子。 

 修習軌理 

加行 

初加行法有六,乃是金洲大師傳記,謂善灑掃所住處所,莊嚴安布身語意像。由無諂誑求諸供具,端正陳設。次如《聲聞地》中所說:「從昏睡蓋,淨治心時,須為經行。除此從餘,貪欲等蓋,淨治心時,應於床座,或小座等,結跏趺坐。」

故於安樂臥具,端正其身,結跏趺坐,或半跏趺,隨宜威儀。既安住已,歸依發心,決定令與相續和合。於前虛空明現觀想,廣大行派及深見派,傳承諸師。復有無量諸佛、菩薩、聲聞、獨覺及護法眾為資糧田。又自相續中,若無能生道之順緣,積集資糧,及除逆緣淨治業障二助緣者,唯勵力修所緣行相之正因,亦難生起。是故次應修習七支以治身心,攝盡集淨諸扼要處。

其禮敬支中,三門總禮者,「謂所有」等一頌。非緣一方世界及一時之佛,應緣十方過去、當來及現在所有一切諸佛,以至誠心,三業敬禮,非隨他轉。智軍阿闍黎釋中云:「此復若僅頂禮一佛,所得福德,且無限量,何況緣禮爾許諸佛!」

三門別禮中身禮敬者,「普賢行願」等一頌。謂以方時所攝一切諸佛,以意攀緣,如現前境。變化自身等諸佛剎,極微塵數而申敬禮。此復是於諸境,所有普賢妙行,發淨信力,由此信力,發起禮敬,一身頂禮其福尚大,況以爾許身業禮敬,其福尤大,智軍阿闍黎所釋也。

意敬禮者,「於一塵中」等一頌。謂於一一微塵之上,皆有一切塵數諸佛安住菩薩圍繞會中,應發勝解,隨念諸佛所有功德。

語敬禮者,「各以一切」等一頌。謂於諸佛功德勝譽,不可窮盡。化一一身,有無量首,化一一首,有無量舌,以微妙音而稱讚之。此中音者,即是讚辭,其支分者,謂因即是舌根(此與漢文稍有出入)。海者是繁多辭。

供養支中,有上供者,「以諸最勝」等兩頌。最勝華者,謂人天等處,所有眾多希有散華鬘謂配貫種種妙華。此二種中,皆有一切,或實或假。伎樂者,謂諸樂具若弦若吹,若打若擊。

塗香者,謂妙香泥。勝傘蓋者,謂諸傘中諸勝妙者。

燈燭者,謂香油等氣香光明,及摩尼寶有光明者。

燒香者,謂配眾香,或唯一種所燒然香。

勝衣服者,謂一切衣中最勝妙者。

最勝香者,謂妙香水供為飲水,以氛馥香遍三千界所燻水等。

末香者,謂妙香末可撒可燒,或積為堆,或畫壇場,支配顏色形量高廣等妙高峰。

聚者加於前文一切之後,有眾多義及莊飾義並種種義。

無上供者,「我以廣大」等一頌。言有上者,謂世間供,此中乃是諸菩薩等神力所變微妙供具。頌後二句,於前一切,不具足此二句義者悉應加之。是說敬禮及諸供養所有等起及其境界(此與漢文稍有出入)。

悔罪支者,「我昔所作」等一頌。依三毒因身等三事,其罪自性謂我所作,此復具有親自所作,及教他作,或於他作而發隨喜。總攝一切說「諸惡業」,應念此等所有過患,悔先防後,至心懺除,則昔已作,斷其增長,諸未來者,堵其相續。

隨喜支者,「十方一切」等一頌,隨念此五補特伽羅所有善利修習歡喜,猶如貧者獲得寶藏。

勸請轉法輪支者,「十方所有」等一頌。謂於十方剎土之中,現證菩提,獲得無著無障礙智,未經久時,變爾許身,勸請說法,智軍阿闍黎作「現證菩提,而為解釋。

請住世支者,「諸佛若欲」等一頌。謂於十方剎土之中,諸欲示現般涅槃者,為令發起一切眾生究竟利益,現前安樂,故變無量身,勸住佛剎,微塵數劫,不般涅槃

迴向支者,「所有禮讚」等一頌。以上六支善,表舉所有一切善根,悉與一切有情共同,以猛利欲樂迴向令成大菩提因,永無罄盡。如是了解,此諸文義,意不餘散,具如文中所說而行,則能攝持無量德聚。此中禮敬供養勸請請白隨喜五者,是為順緣,積集資糧,悔者是除違緣,淨治罪障。隨喜支中一分,於自造善,修歡喜者,亦是增長自所作善。其迴向者,是使積集,淨治長養諸善,雖極微少,令增廣多。又使現前諸已感果將罄盡者,終無窮盡,總之攝於積集淨治增長無盡三事之中。

次令所緣明了顯現,供曼陀羅,應以猛利欲樂,多返祈禱,謂「維願加持,從不恭敬善知識起,乃至執著二種我相所有一切顛倒分別,速當滅除。從敬知識,乃至通達無我真實,所有一切無顛倒心,速當發起,及其內外一切障緣,悉當寂滅。


總共修法

所言修者,謂其數數於善所緣,令心安住,將護修習所緣行相。蓋從無始,自為心所自在,心則不為自所自在,心復隨向煩惱等障,而為發起一切罪惡。此修即是,為令其心,隨自自在,堪如所欲,住善所緣。次復若隨,任遇所緣,即使修者,則於所欲,如是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定不隨轉。返於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礙。若從最初令成惡習,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故於所修諸所緣境,數量次第,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謂如所定,不令修餘。即應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如所決定,令無增減。   

此處修法 

此處修法者,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及不親近所有過患,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次應多起防護之心,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應恆修習。次應思惟如前經說,於自己作當作諸恩,乃至未發誠敬而修。

 

完結

後時如何行者,應將所集眾多福善,以猛利欲由普賢行願及七十願等,迴向現時畢竟諸可願處。如是應於晨起、午前、午後、初夜,四次修習。此復初修,若時長久,易隨掉沉自在而轉。此若串習,極難醫改,故應時短,次數增多。如云:「有欲修心,即便截止,則於後次心欲趣入。若不爾者,見座位時,即覺發嘔。」若待稍固時漸延長,於一切中,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由此能令障礙減少,疲倦惛沉等亦當消滅。

未修中間應如何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總之雖有禮拜旋繞及讀誦等,多可行事,然今此中正主要者,謂於正修時勵力修已,未修之間,若於所修行相所緣,不依念知,任其逸散,則所生德,極其微鮮。故於中間應閱顯說此法經論。數數憶持,應由多門,修集資糧生德順緣。亦由多門,淨治所有違緣罪障。一切之根本應如所知,勵力守護所受律儀。故亦有於所緣行相淨修其心,及律儀戒積集資糧三法之上,名為三合而引導者。

復應學習四種資糧,是易引發奢摩他道、毗缽舍那道之正因,所謂密護根門,正知而行,飲食知量,精勤修習悎寤瑜伽,於眠息時應如何行。

初中密護根門有五:

一、以何防護者,謂遍護正念及於正念起常委行。其中初者,謂於防護根門諸法,數數修習令不忘失。二者謂於正念,常恆委重而修習之。

二、何所防護者,謂六種根。

三、從何防護者,謂從可愛及從非可愛,六種境界。

四、如何防護,其中有二。守護根者,謂根境合,起六識後,意識便於六可愛境六非愛境發生貪瞋,應當勵力,從彼諸境護令不生。即以六根而防護者,若於何境,由瞻視等,能起煩惱,即於此境,不縱諸根而正止息。其守護根者,是於六境,不取行相,不取隨好。若由忘念煩惱熾盛,起罪惡心,亦由防護而能止息。取行相者,謂於非應觀視色等,正為境界,或現在前,即便作意彼等行相,現前往觀。取隨好者,謂於六識起後,能引貪瞋癡三之境,意識執持,或其境界雖未現前,由從他聞,分別彼等。

五、防護為何者,謂從雜染守護其意,令住善性,或無記性。此中所住無覆無記者,謂威儀等時,非是持心住善緣時。

正知而行者有二:何為所行事;於彼行正知。初中有二:謂五行動業及五受用業。其中初五之身事業者,謂若往赴所餘聚落餘寺院等。若從彼還。眼事業者,一若略睹,謂無意為先,見種種境。二若詳瞻,謂動意為先,而有所見。一切支節業者,謂諸支節,若屈若伸。衣缽業者,謂若受用及其受持三衣及缽。乞食業者,謂飲食等。

寺內五種受用業中,身事業者,若行謂往經行處,或往同法者所,或為法故行經於道。若住謂住行處,同法親教,軌範尊重,似尊等前。

若坐謂於床等上結跏趺坐。語事業者,謂若請受,曾所未受,十二分教分別了解。諸已受者,或自誦讀,或為他說,或為引發正精進故,與他議論所有言說。

意事業者,謂諸默然,若於中夜而正眠臥,若赴靜處,思所聞義。若以九心修三摩地,若正勤修毗缽舍那,或於熱季極疲倦時,於非時中起睡眠欲,略為消遣。晝夜二業者,謂於永日及初後夜,不應睡眠。此亦顯示身語二業,言睡眠者,顯示唯是夜間之業及是意業。

於此十事正知行者,謂隨發起若行動業,或受用業,即於此業先應住念,不放逸行。由彼二種所攝持故,應以何相而正觀察,如何方便而正觀察,即以是相,如是方便觀察正知。

此中復有四種行相:初謂於其身事業等十種依處,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處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於其往返事業,如律所說,往返行儀,正了知已,即於其時正知現前,行如是事。

二謂於其何種方所,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方,以是行相如是觀察,譬如行時,應先了知沽酒等處,五非應行,除此所餘是可行處,於彼彼時,安住正知。

三謂於其何等時分,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於是時,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午前可赴聚落,午後不可,既了知已,即如是行,爾時亦應安住正知。

四於所有此諸事業,應以何相如何觀察,即應於其爾所事業,以如是相,如是觀察,譬如宣說行時應當極善防護而入他家,所有此等行走學處,悉當憶念。

總之所有若晝若夜一切現行,悉應憶念,了知其中,應不應行,於進止時,一切皆應安住正知,謂我現前正行如是,若進若止,若如是行,則現法中不為罪染,沒後亦不墮諸惡趣,諸道證德未獲得者,即住能得正因資糧。

此與密護根門二者,如聖無著引經解釋而正錄取。若能勵力修此二事,則能增長一切善行,非餘能等。特能清淨尸羅及能速引止觀所攝無分別心勝三摩地,故應勤學。

飲食知量者,謂具四法。非太減少,若太減少饑虛羸劣,無勢修善,故所食量,應令未到次日食時無饑損惱。非太多食,若食太多,令身沉重,如負重擔,息難出入,增長昏睡,無所堪任,故於斷惑全無勢力。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依飲食起,諸舊苦受,悉當斷除,諸新苦受,皆不生長。非染污心中量食者,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又於飲食愛著對治者,謂依修習飲食過患。

過患有三:由受用因所生過患者,謂應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為齒所嚼,為涎所濕,猶如嘔吐。由食消化所生過患者,謂思所食至中夜分,或後夜分,消化之後,生血肉等,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住身下分。此復日日應須除遣,及由依食生多疾病。

由求飲食所起過患,此有五種:由為成辦所生過患者,謂為成辦食及食因,遭寒熱苦,多施劬勞,若不成辦憂憾而苦,設若成辦,亦恐劫奪及損失故,發起猛利精勤守護,而受諸苦。親友失壞者,謂由此故,雖父子等互相鬥諍。不知滿足者,由於飲食愛增長故,諸國王等互相陣戰,領受非一眾多大苦。

無自在過失者,諸食他食者,為其主故,與他鬥競,受眾多苦。從惡行生者,謂為飲食,飲食因故,三業造罪,臨命終時,憶念其罪,追悔而死,沒後復當墮諸惡趣。雖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許勝利,謂由飲食安住其身,若唯為此故,依止飲食,不應道理。

故應善思而後受用,謂由身住,我當善修清淨梵行。施者施主亦為希求殊勝果故,榨皮血肉而行惠施,亦當成辦彼等所願,令得大果。又應憶念集學論說,應當思念饒益施主,及身中蟲,現以財攝,於當來世,當以法攝。又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

《親友書》亦云:「應知飲食如醫藥,無貪瞋癡而近習,非為憍故非慢故,非壯唯為住其身。」 精勤修習悎寤瑜伽,於眠息時如何行者。

《親友書》云:「種性之主於永晝,夜間亦過初後分,眠時亦莫空無果,具足正念於中眠。」此顯永日及其夜間初後二分,若正修時,若其中間,如所應行。

故行坐時,應從五蓋,淨修其心;令不唐捐,如前已說。此與護根正知三中,皆具修時修後二法,此中所說,是修後者。眠睡現行是修後事,故此莫令空無果。如何眠者,謂於永日及夜三分,於初分中,修諸善行,過初分已至中分時,應當眠息,諸為睡眠所養大種,由須睡眠而增長故。

若能如是長養其身,於諸善品修二精進,極有堪能,極為利益。臨睡息時,應出房外,洗足入內,右脅而臥,重疊左足於右足上,猶如獅子而正睡眠,如獅子臥者,猶如一切旁生之中,獅力最大,心高而穩,摧伏於他。如是修習悎寤瑜伽,亦應由其大勢力等,伏他而住,故如獅臥。

餓鬼諸天及受欲人,所有臥狀,則不能爾。彼等一切悉具懈怠,精進微劣,少伏他故。又有異門,猶如獅子右脅臥者,法爾令身,能不緩散,雖睡沉已,亦不忘念,睡不濃厚,無諸噩夢。若不如是而睡眠者,違前四種,一切過失,悉當生起。

以何意樂睡眠有四:光明想者,謂應善取光明之相,以其光心而睡眠之,由是睡時心無黑暗。念者,謂聞思修,諸善法義,所成正念,乃至未入熟睡之際,應令隨逐,由此能令已睡沉時等同未睡,於彼諸法心多隨轉,總之睡時亦能修諸善行。正知者,謂由如是依止念時,隨起煩惱即能了知,斷除不受。

起想有三:初者謂一切種,其心不應為睡所蔽,應以精進所攝之心,驚攝而眠,猶如傷鹿,由此睡眠,不甚沉重,不越起時,而能醒覺。二者謂作是念,我今應修,佛所開許悎寤瑜伽,為修此故,應大勵力,引發欲樂。由是能依佛所開許獅子臥式眠無增減。三者謂應作是思,如我今日勤修悎寤及諸善法,明日亦應如是勤修,由是於善欲樂相續,雖妄念中亦能精勤修上上品。此食睡行,若能無罪,具義而行,現見能遮眾多無義虛耗壽數故。如聖者無著引經,如所抉擇,而為解說。

如是唯除正修時中所有不共修法之外,加行正行完結中間諸應行者,從此乃至毗缽舍那,所修一切所緣行相,皆如是行,已釋中間所應行說。 

破除此中邪妄分別 

第二破除於此修軌邪妄分別者,心未趣向聖言及釋諸大教典,現教授者,作如是言,正修道時,不應於境數數觀察,唯應止修,若以觀慧數觀擇者,是聞思時故。又諸分別,是有相執,於正等覺,為障礙故。此乃未達修行扼要,極大亂說。

《莊嚴經論》云:「此依先聞,如理作意,起修正作意,真義境智生。」此說從其思所成慧,如理作意,所聞諸義,修所成慧,真義現觀,乃得起故。

故所應修者,須先從他聞,由他力故而發定解,次乃自以聖教正理,如理思惟所聞諸義,由自力故而得決定,如是若由聞思決定,遠離疑惑,數數串習,是名為修。故以數數觀察而修,及不觀察住止而修,二俱須要。以於聞思所抉擇義,現見俱有不觀止住,及以觀慧思擇修故。

是故若許一切修習皆止修者,如持一麥說一切穀,皆唯是此,等同無異。復如聞所成慧,以聞為先,思所成慧以思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應以修為先,以其修慧從修成故。若如是者,則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習思所成慧所決定義,故說修慧從思慧生。

以是若有幾許多聞,亦有爾多從此成慧,此慧幾多其思亦多,思惟多故從思成慧,亦當不鮮。如思慧多,則多修行,修行多故,則有眾多滅除過失,引德道理。故諸經論,皆說於修聞思最要。若謂聞思所抉擇者,非為修故,唯是廣闢諸外知解,若正修時,另修一種無關餘事。

如示跑處另向餘跑,則前所說悉無系屬,亦是善破諸聖言中,諸總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則其亂說趣無錯道,不須多聞亦成善說。未達此等扼要之相,即是多習經典續部,與一從來未習教者,於正修時,二人所修,全無多寡。又彼行者,是執聞法及觀擇等以為過失,諸惡軌派令成堅固。是故串習聞思二慧所決定義,雖非修成,然許是修,有何相違。

若相違者,則諸異生未得初禪未到定時,應全無修。以欲地中,除說已得入大地時,由彼因緣,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餘於欲地無修所成,對法論中數宣說故。故言修者,應當了知,如《波羅密多釋論明顯文句》中云:「所言修者,謂令其意,成彼體分,或成彼事。」

譬如說云修信修悲,是須令意生為彼彼。以是諸大譯師,有譯修道,有譯串習。如《現觀莊嚴論》云:「見習諸道中。」蓋修習二,同一義故。

又如至尊慈氏云︰「抉擇分見道,及於修道中,數思惟稱量,觀察修習道。」此說大乘聖者修道,尚有數數思惟,稱量觀察。思擇此語,則知若說,將護與修二事相違,是可笑處。

如是如說修習淨信,修四無量,修菩提心,修無常苦,皆是數數思擇將護,說名為修,極多無邊。

《入行論》及《集學論》云:「為自意修我造此。」是二論中所說一切道之次第,皆說為修。

《集學論》云:「以如是故,身受用福,如其所應,當恆修習,舍護淨長。」

此說身及受用善根等三,於一一中,皆作舍護淨長四事,說此一切皆名為修。故言修者,不應執其範圍太小。

又說一切分別是相執故,障礙成佛,棄舍一切觀察之修,此為最下邪妄分別,乃是支那和尚堪布之規。破除此執,於止觀時,茲當廣說。又此邪執障礙敬重諸大教典,以彼諸教所有義理,現見多須以觀察慧而思擇故。諸思擇者,亦見修時無所須故。又此即是聖教隱沒極大因緣,以見諸大經論,非是教授心不重故。

如是修道有思擇修,及不思擇止修二種。然如何者思擇修耶,及如何者止住修耶?謹當解釋。如於知識修習淨信,及修暇滿,義大難得,死沒無常,業果生死過患,及菩提心,須思擇修。謂於此等,須能令心猛利,恆常變改其意。

此若無者,則不能滅此之違品,不敬等故。起如是心,唯須依賴數數觀察思擇修故。如於貪境,若多增益,可愛之相,則能生起猛利之貪,及於怨敵,若多思惟不悅意相,則能生起猛利瞋恚,是故修習此諸道者,境相明顯不明皆可,然須心力猛利恆常,故應觀修。

若心不能住一所緣,於一所緣,為令如欲,堪能住故,修止等時,若數觀察,住心不生。故於爾時則須止修。於止觀時此當廣說。

又有未解此理者,說凡智者,唯應觀修。凡孤薩黎唯應止修。此說亦非,以此一一皆須二故。雖諸智者,亦須修習奢摩他等。諸孤薩黎,於善知識,亦須修習猛信等故。

又此二種修行道理,於諸經藏及續藏中,俱說多種。須由觀察而修習者,若無觀修或是微少,則不能生無垢淨慧,道勝命根。慧縱略生,亦不增長,故於修道全無進步。

道所修證最究竟者,如敬母阿闍黎云:「慧中如遍智。」謂能無雜簡擇一切如所有性,盡所有性,即是慧故。

是故於道幾許修習,反有爾許重大忘念,念力鈍劣,簡擇取舍意漸遲鈍,當知即是走入錯道正因之相。

又於三寶等功德差別,若能多知,依此之信,亦多增長,若多了知生死過患,故生眾多厭患出離。若由多門,能見解脫所有勝利,故亦於此猛利希求。若多了解大菩提心,及六度等希有諸行,則於此等諸不退信,欲樂精進,漸能增廣。如是一切皆依觀慧,觀察經義修習而起,故諸智者應於此理,引起定解,他不能轉。

諸於修理見解極狹者,作如是言,若以觀慧,極多思擇而修習者,則能障礙,專注一緣勝三摩地,故不能成堅固等持。此當宣說,若謂其心於一所緣,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辦現新修時,若數觀擇眾多所緣,定則不生,乃至其定未成以來,於引定修,唯應止修,亦是我許。若謂引發如是定前,觀修眾多即許是此定障礙者,是全未解大車釋論宣說引發三摩地軌。

謂如黠慧鍛師,將諸金銀數數火燒,數數水洗,淨除所有一切垢穢,成極柔軟堪能隨順,次作耳環等諸莊嚴具,如欲而轉堪能成辦。如是先於煩惱隨惑及諸惡行,如在修習諸黑業果,生死患等時中所說,應以觀慧數數修習彼等過患,令心熱惱,或起厭離,以是作意如火燒金,令意背棄諸黑惡品,淨此諸垢。

如在修習,知識功德,暇滿義大,三寶功德,白淨業果及菩提心諸勝利等,時中所說。以觀察慧數數修習此等功德,令心潤澤,或令淨信,以此作意,如水洗金,令意趣向諸白淨品,愛樂歡喜,以白善法澤潤其心。

如是成已,隨所欲修若止若觀,於彼屬意無大劬勞,即能成辦。如是觀修,即是成辦無分別定勝方便故。

如是亦如聖無著云:「譬如黠慧鍛師或彼弟子,若時為欲,淨除金銀,一切垢穢,於時時中,火燒水洗,柔軟隨順,現前堪能,成辦彼彼,妙莊嚴具,黠慧鍛師若彼弟子,隨所了知,順彼工巧以諸工具,隨所欲樂妙莊嚴相,皆能成辦。如是諸瑜伽師,若時令心,由不趣向貪等垢穢,而生厭離,即能不趣染污憂惱,若時令心,由於善品,愛樂趣向,即生歡喜。次瑜伽師,為令其心於奢摩他品,或毗缽舍那品,加行修習,即於彼彼極能隨順,極能安住,無動無轉,如為成辦所思義故,皆能成辦。」

又能令心堅固安住,一所緣境勝三摩地,所有違緣要有二種,謂沉及掉。是中若有猛利無間,見三寶等功德之心,則其沉沒極易斷除,以彼對治,即是由見功德門中策舉其心,定量諸師,多宣說故。

若有無間猛利能見無常苦等過患之心,則其掉舉極易斷除,以掉舉者,是貪分攝散亂之心,能對治彼,諸經論中,讚厭離故。是故從於知識修信,乃至淨修行心以來,若有幾許眾多燻修,即有爾許速易成辦,智者所喜妙三摩地。又非但止修,即諸觀修,亦須遠離掉沉二過,將護修習。

此教授中諸大善巧先覺尊長,隨授何等應時所緣,為令於其所緣法類,起定解故。由師教授,引諸經論,應時之義,更以先覺語錄,莊嚴環繞其心圓滿講說。

又如說云:「若善說者為善聽者宣講演說,如法會中所變心力,暗中獨思難得生起。」善哉,誠然。故不應謂此是修時方略策勵,以此所說聞思之時,修行時者,即是計執說眾多法與正修持,二時相違,邪分別故。

然能了解,一切講說皆為修持者,實屬少際,故能略攝所應修事,亦可別書。

能不能現一切至言皆教授者,唯是於此修習道理,獲與未獲決定知解,隨逐而成。況於法藏諸未學者,縱於經咒廣大教典,諸久習者,至修道時,現見多成,自所學習經論對方。此亦雖應廣為抉擇,然恐文繁故不多說,破於修理諸邪分別,已廣釋訖。

今應顯示,如前所說,如理依止善知識之弟子,尊重應當如何引導之次第。

暇 滿   

閑暇

如《攝功德寶》云:「由戒斷諸畜趣體,及八無暇常得暇。」謂離八無暇即是其暇,八無暇者,如《親友書》云:「執邪倒見,生傍生、餓鬼、地獄無佛教,及生邊地、懱戾車性為騃啞,長壽天。於隨一中受生已,名為八無暇過患,離此諸過得閑暇,故當策勵斷生死。」

此復若無四眾遊行,是謂邊地。

(一)愚啞缺耳,斷支節等,名根不具。

(二)妄執無有前世後世、業果、三寶,是邪見者。

(三)無佛出世,名無佛教。

(四)四中初二及最後者,不能了解應取捨,第三不能信解正法。

三惡趣者,極難發生修法之心,設少生起,亦因苦逼不能修行。長壽天者,《親友書釋》中說是無想及無色天,《八無暇論》中,亦說常為欲事散亂諸欲界天。無想天者,《對法》中說︰於第四靜慮廣果天中,處於一分,如聚落外阿蘭若處。

除初生時及臨沒時,餘心心所,現行皆滅,住多大劫。無色聖人非是無暇,故是生彼諸異生類,以無善根修解脫道,故是無暇。恆散欲天,亦復如是,故說彼等亦名無暇。

如《親友書釋》云:「此八處中,以無閑暇,修作善品,故名無暇。」 

圓滿 

第二圓滿分二:

五自圓滿者,如云:「人,生中,根具,業未倒,信處。」言生中者,謂能生於四眾弟子所遊之地。諸根具者,謂非騃啞,支節眼耳皆悉圓具。業未倒者,謂未自作或教他作無間之罪。信依處者,謂信毗奈耶是世出世一切白法所生之處,毗奈耶者此通三藏。此五屬於自身所攝,是修法緣,故名自滿。

五他圓滿者,如云:「佛降,說正法,教住,隨教轉,有他具悲愍。」言佛降世或出世者,謂經三大阿僧祗劫積集資糧,坐菩提座現正等覺。說正法者,謂若佛陀或彼聲聞宣說正法。教法住世者,謂從成佛乃至未示入般涅槃勝義正法,可現修證未壞滅故。法住隨轉者,謂即如是證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證,如是正法眾生,即如所證,隨轉隨順教授教誡。他悲愍者,謂有施者,及諸施主與衣服等。此五屬於他身所有,是修法緣,故名他滿。聲聞地中所說前四他圓滿者,現在不具。然說正法,法教安住,隨住法轉,尚有隨順堪為具足。 

明其義大

第二思惟暇滿利大者,為欲引發畢竟樂故,若未清淨修習正法,僅為命存以來引樂除苦而劬勞者,旁生亦有,故雖生善趣,等同旁生。《弟子書》云:「猶如象兒為貪著,深阱邊生數口草,欲得無成墮險坑,願現世樂亦如是。」

總之修行如是正法,特若修行大乘道者,任隨一身,不為完具,須得如前所說之身。如《弟子書》云:「善逝道依將成導眾生,廣大心力人所獲得者,此道非天龍得非非天,妙翅持明似人腹行得。」

《入胎經》亦云:「雖生人中,亦具如是無邊眾苦,然是勝處,經俱胝劫,亦難獲得,諸天臨沒時諸餘天云,願汝生於安樂趣中,其樂趣者即是人趣。」

諸天亦於此身為願處故。又有欲天,昔人世時,由其修道習氣深厚,堪為新證見諦之身,然上界身,則定無新得聖道者,如前所說,欲天亦多成無暇處,故於最初修道之身,人為第一。

此復俱盧洲人,不堪為諸律儀所依,故讚三洲之身,其中尤以瞻部洲身,為所稱嘆。是故應當作是思惟:我今獲得如是妙身,何故令其空無果利?我若令此空無利者,更有何事較此自欺,較此愚蒙,而為重大?曾數馳奔諸惡趣等無暇險處,一次得脫,此若空耗仍還彼處者,我似無心,如被明咒之所蒙蔽。

由此等門應數數修,如《聖勇》云:「得何能下種,度生死彼岸,妙菩提勝種,勝於如意珠,功德流諸人,誰令此無果?」

《入行論》亦云:「得如是暇已,我若不修善,無餘欺過此,亦無過此愚。若我解是義,愚故仍退屈,至臨命終時,當起大憂惱。若難忍獄火,常燒我身者,粗猛惡作火,定當燒我心。難得利益地,由何偶獲得,若我如有知,仍被引入獄,如受咒所蒙,我於此無心,何蒙我未知,我心有何物?」

敦巴亦謂慬哦瓦云:「憶念已得暇滿人身乎?」慬哦亦於每次修時必誦一遍《入中論頌》中「若時自在轉順住,設不於此自任持,墮險成他自在轉,後以何事從彼出。」而為心要,應如是學。

如其觀待畢竟義大,如是觀待現時亦然,謂增上生中,自身受用眷屬圓滿之因,布施持戒及忍辱等,若以此身易能成辦,此諸道理亦應思惟。如是觀待若增上生,若決定勝,義大之身。若不晝夜殷勤勵力此二之因,而令失壞,如至寶洲空手而返,後世亦當匱乏安樂,莫得暇身。

若不得此,眾苦續生,更有何事較此欺誑?應勤思惟,如《聖勇》云:「若眾善富人,由無量劫得,愚故於此身,未略集福藏,彼等趣他世,難忍憂惱室,如商至寶洲,空手返自家,無十善業道,後亦不能得,不得人唯苦,如何能受樂?他欺無過此,無過此大愚。」如是思後,當發極大取心要欲。

如《入行論》云:「與此工價已,令今作我利,於此無恩利,不應與一切。」又云:「由依人身筏,當度大苦流,此筏後難得,愚莫時中眠。」

又如博朵瓦《喻法》中云:「蟲禮騎野馬,藏魚梅烏食。」應如是思,發起攝取心要欲樂。

思惟難得

第三思惟極難得者,如是暇身如事教中說,從惡趣死復生彼者,如大地土,從彼死沒生善趣者,如爪上塵。從二善趣死生惡趣者,如大地土,從彼沒已生善趣者,如爪上塵。故從善趣惡趣二俱難得,若作是念,彼由何故如是難得?

如《四百頌》云:「諸人多受行,非殊勝善品,是故諸異生,多定往惡趣。」謂善趣人等,亦多受行十不善等,非勝妙品,由是亦多往惡趣故。

又如於菩薩所,起瞋恚心,一一剎那,尚須經劫住阿鼻獄,況內相續,現有往昔多生所造眾多惡業,果未出生,對治未壞,豈能不經多劫住惡趣耶?如是若能決定淨治往昔所造惡趣之因,防護新造,則諸善趣雖非希貴,然能爾者,實極稀少。

若未如是修則定往惡趣,既入惡趣則不能修善,相續為惡,故經多劫,雖善趣名亦不得聞,故極難得。

《入行論》云:「我以如是行,且不得人身,人身若不得,唯惡全無善。若時能善行,然我不作善,惡趣苦蒙蔽,爾時我何為?未能作諸善,然已作眾惡,經百俱胝劫,不聞善趣名。是故薄伽梵,說人極難得,如龜項趣入,海漂軛木孔。雖剎那作罪,尚住無間劫,況無始生死,作惡豈善趣?」

若作是念,由受惡趣苦盡昔惡業已,仍可生樂趣,故非難脫也。即受彼苦之時,時時為惡,從惡趣沒後,仍須轉惡趣,故難脫離。如云:「非唯受彼已,即便能脫離,謂正受彼時,復起諸餘惡。」如是思惟難得之後,應作是念,而發欲樂攝取心要,謂若使此身為惡行者,是徒耗費,應修正法而度時期。

如《親友書》云:「從旁生出得人身,較龜處海遇軛木,孔隙尤難故大王,應行正法令有果。若以眾寶飾金器,而用除棄吐穢等,若生人中作惡業,此極愚蒙過於彼。」

《弟子書》中亦云:「得極難得人身已,應勤修證所思義。」此又如大瑜伽師謂慬哦云:「應略休息。」答云︰「實當如是,然此暇滿,實為難得。」

又如博朵瓦云:「如昔坌宇有一雕房,名瑪卡喀,甚為壯麗,次為敵人所劫,經久失壞。有一老人因此房故,心極痛惜,後有一次聞說其房為主所得,自不能走,憑持一矛逶迤而至,如彼喜曰,今得瑪卡喀,寧非夢歟。今得暇滿,亦應獲得如是歡喜,而修正法。」乃至未得如是心時,應勤修學。 

如是若於暇身,能發一具相取心要一欲樂,須思四法。其中須修行者,謂一切有情,皆唯愛樂而不愛苦,然引樂除苦亦唯依賴於正法故。能修行者,謂外緣知識,內緣暇滿,悉具足故。此復必須現世修者,現世不修,次多生中,暇滿之身極難得故。須於現在而修行者,謂何日死無決定故。

其中第三,能破推延於後生中修法懈怠。第四能破雖於現法定須修行,然於前前諸年月日,不起修行,而念後後修行,亦可不趣懈怠。總攝此二為應速修,作三亦可,是則念死亦與此系屬,然恐文繁至下當說。

如是若由種種門中正思惟者,變心力大,故應思惟如前所說。若不能者則應攝為,如何是為暇滿體性,現竟門中利大道理,因果門中難得道理,隨所相宜從前說中,取而修習。

其中因門難獲得者,謂僅總得生於善趣,亦須戒等修一淨善,特若獲得暇滿具足,則須淨戒而為根本,施等助伴,無垢淨願為結合等,眾多善根。現見修積如是因者,極為希少,比此而思善趣身果,若總若別,皆屬難得。

由果門中難獲得者,觀非同類諸惡趣眾,僅得善趣,亦屬邊際,觀待同類諸善趣眾,殊勝暇身極屬希少,如格喜鐸巴云:「殷重修此,餘一切法由此引生。」故應勵力。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