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1 17:42:26幻羽

*** 臺 灣 選 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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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 灣 選 舉 ***

臺灣選舉起始於1930年代的日治時期,目前的選舉制度與架構則來自《中華民國憲法》,其中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第17條載明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此外,該法並在國民大會、立法、監察、地方自治制度、省縣及選舉等相關章節,提供臺灣選舉的母法根源。1991年4月起,臺灣歷經7次修憲,修憲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成為臺灣選舉的另一法理基礎。此外,臺灣於2003年底成為東亞第一個立法保障公民投票權的地區,依公民投票法進行的公民投票亦屬廣義選舉與直接民權之一環。直接民選的總統與國會與公投被支持者視為中華民國主權獨立自主、政治自由民主、社會開放進步、政府依法行政、全民監督政府施政與公僕表現的重要象徵與方式。由於台灣選舉歷史悠久,有民眾將台灣每次的選舉結果製成影片,作為台灣民主化的史料。

中華民國凍結部分憲法,而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總統選舉首次於1996年舉行。

有人認為,這次選舉不但讓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統治擁有更強的合法性,也讓中華民國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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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代,依照相關選舉罷免法律(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不包含立法院長及各議會議長的間接選舉,解嚴與回歸憲法後的台灣選舉約可共分為三大類:

<1>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在臺灣之公民直接選舉與罷免

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因為正副總統一起選舉,因此正式名稱為「總統副總統選舉」。其適用制度法源除了憲法之外,最主要就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民國84年8月9日制定,民國97年1月16日修正。該法的重點於: 

1.總統選舉機關:總統、副總統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並指揮、監督省(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辦理之。

2.選舉人(擁有投票權):包括在國內及現在國外之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均得為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人,但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行使選舉權,需返國為之。

3.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第20條) 

1.候選人除了以上的通則外,為了避免候選人過多,影響選情。該法還規定總統候選人必須要有主要政黨推薦。而主要政黨定義為: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取其一),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2.除此,為了救濟無主要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仍可選舉,該法規定該候選人可由公民連署提出。總統選舉的公民連署定義為:連署人數於第二項規定期間內,已達最近一次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者。此連署的連署人必須具名,且須造冊。

<2>立法院(國會)選舉

(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和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立法委員為臺灣唯一的國會議員選舉,經選舉直接選出立法委員,其正式名稱為「中央公職人員選舉」。 

<3>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所定義的「地方公職人員」範圍:直轄市(臺北市市長、高雄市市長、新北市市長、臺中市市長、臺南市市長及桃園市市長﹞、直轄市市議員、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山地原住民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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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方式

於選舉方式方面,臺灣選舉一般來說,是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普通是指滿廿歲臺灣公民除了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外,皆可參加臺灣選舉成為選舉人。平等即為一人一票。直接及無記名,則表示投票行為必須親自且直接圈選,而選票上並毋須簽名。 

選舉訴訟

立法院於2007年11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列提名賄選候選人的政黨可被處以連坐處分,賄選政黨遭連坐處分至2012年6月共有31件,其中國民黨就佔26件(84%),民進黨有3件(10%),親民黨與大道慈悲濟世黨各1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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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選舉的歷史

臺灣選舉歷史遠從1935年(昭和十年)日治時期舉行的州、市、街、庄議員選舉開始,當時官派及民派議員各一半的兩次協議員選舉。在二十世紀初之前,歐美日各國的選舉皆非普選,三一法依據當時國際上的民主選舉慣例,選舉人設有性別與財產的限制,此條件對當時的臺灣略為嚴苛(年滿25歲男性,年納稅額五元以上,400萬臺灣民眾裡面,合乎資格公民者僅為28000人)但仍為台灣首次選舉。 

日治時期的台灣選舉共於1935年與1939年舉行兩次,之後因為二戰爆發不再舉行。1945年10月25日起,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1946年,台灣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舉行各鄉鎮市市民代表普選,是臺灣第一次的普選,進入臺灣的民主時代,約240萬宣誓公民參與選舉。之後該市民代表也間接選舉選出各縣縣參議員,而縣參議員則選出名額為30名的台灣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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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的臺灣選舉

中華民國總統未直接民選前的總統選舉在台灣共舉行過7次,均為國民大會代表間接選舉,期間為每隔六年選舉一次。其中第一次至第六次於戒嚴時期舉行,第七次於解嚴後(1990年)舉行。 

因為1996年總統直接民選前,中國大陸地區國民大會代表均「遇缺不補」加上國共內戰滯留中國大陸的國民大會代表佔半數以上,因此第一屆總數3045名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到第七次集會(1984年)時只剩下1090人,因從未改選,又被貶抑為『萬年國大』。 

1954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二任總統選舉) 時間:195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507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17票當選。

因為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於台灣的台北公會堂報到的只有1573人,依照1947年制定的中華民國總統選罷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當選人總票數未超過國民大會代表總人數一半者,需舉行第二輪投票。因此該次總統選舉舉行了第二輪投票。上面所列數字均為第二輪投票結果。

1960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三任總統選舉): 時間:1960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81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陳誠(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381票當選。

因為大陸地區的國共內戰,1947年選出的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3045名中,半數未能來台報到。此外蔣中正依據臨時條款取消總統僅限連任一次的限制。因此國民黨政府修法,將選舉總統的國民大會代表從總人數計算改採用「報到」人數。因此,此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不必舉行像第二任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一般,舉行第二輪投票。 本次選舉為第一次同額競選。

1966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四任總統選舉) 時間:1966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405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中國國民黨)得票數:782票當選。

1972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五任總統選舉) 時間:1972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中正(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308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嚴家淦(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095票當選。

1975年4月5日蔣中正逝世,由嚴家淦繼任。

1978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六任總統選舉) 時間:1978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184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謝東閔(中國國民黨)得票數:941票當選。

1984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第七任總統選舉) 時間:1984年3月21日 總統候選人:一號蔣經國(中國國民黨)得票數:1012票當選。 副總統候選人:一號李登輝(中國國民黨)得票數:873票當選。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去世,李登輝繼任總統。

國會選舉

立法委員選舉 (部分立法委員)

196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增補選)

197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一次增額)

197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二次增額)

198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三次增額)

1983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四次增額)

198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五次增額)

地方選舉

臺灣省議會議員選舉。 直轄市議會議員選舉。 縣市長與縣市議員選舉。 

1950年-1951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7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81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1985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選舉。

參與政黨

中國國民黨。 青年黨。 民社黨。 黨外運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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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選出(國民大會)

1990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1990年3月21日 總統當選人:一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641票當選。 副總統當選人:一號李元簇(國民黨)得票數:605票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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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選

(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在臺灣之公民直接選舉與罷免)

1996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1996年3月23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李登輝(國民黨)得票數:5,813,699票當選。(54.0%)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連戰(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首次總統直選。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00年3月18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五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4,977,737票當選。(39.3%)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五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首次政黨輪替。

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04年3月20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一號陳水扁(民進黨)得票數:6,471,970票當選。(50.0%)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一號呂秀蓮(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08年3月22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馬英九(國民黨)得票數:7,658,724票當選。(58.45%)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蕭萬長(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第二次政黨輪替。

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12年1月14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馬英九(國民黨)得票數:6,891,139票當選。(51.61%)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吳敦義(國民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2016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16年1月16日 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蔡英文(民進黨)得票數:6,894,744票當選。(56.12%) 副總統當選人:登記第二號陳建仁(民進黨)得票數:(正副總統聯合競選) 中華民國(臺灣)第三次政黨輪替

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及副總統選舉 時間: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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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選舉

198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六次增額) 全面改選後

(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

199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二屆)

1995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三屆)

199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四屆)

2001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五屆)

200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六屆)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七屆)

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八屆)

2016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第九屆)

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時間:2020年1月11日(第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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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與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部分)

2005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06年中華民國鄉鎮市民代表暨村里長選舉

2006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

2009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10年中華民國直轄市市長暨市議員選舉

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2018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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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內部選舉(部分)

200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06年民主進步黨主席補選。 

2007年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 

2008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09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10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2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3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 

201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選舉。 

201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 

2019年民主進步黨主席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