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至圓滿之道》
《修行至圓滿之道》
佛為「悟道者」,是福慧兩足尊,也就是福德和智慧修行圓滿者。廣義而言,一切眾生本來是佛。平等是成佛之因。
大乘佛教主張,一切眾生皈依佛、法、僧三寶後,經過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佛菩薩道(成佛之道),都會成佛(一闡提者有爭議),所以成佛是透過累生累劫不斷的精進修行菩薩五十二階位,一一親證了知三界一切法:
四念處、四聖諦、八聖道、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六度萬行,於妙覺菩薩位下生人間示現成佛,今世可以一生成就,佛或最後身菩薩示現八相成道而成佛。
【四念處】
四念處為南傳上座部佛教跟漢傳佛教《阿含經》根本修行方法,即是內觀。指從「身」「受」「心」「法」四個面向,建立持續及穩固的覺知。也就是觀察當下的身體、感受,心識、世間事的現象法理,明瞭其剎那生滅、無常、苦、及無我的本質,斷除貪瞋痴煩惱,從苦解脫。不管是要成為佛、辟支佛、佛的阿羅漢弟子都必須修四念處如實覺知五蘊的剎那生滅及無常、苦、無我才有辦法證悟四道、四果、涅槃、斷除所有煩惱脫離輪迴,不修四念處就無法證悟四道、四果、涅槃、斷除所有煩惱脫離輪迴。
【四聖諦】
四聖諦,又稱四真諦、四諦,四種神聖的諦,即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和苦滅道跡聖諦,簡稱為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是佛陀之基本教法,歷史上部派佛教,和現代佛教各宗派共同的基本教義。佛教不管支派如何分化,必根本依據四諦,否則將難免流變。四聖諦包括苦的普遍存在、苦的原因、苦的消滅與滅苦的方法。四諦概括了兩重因果關係:集是因,苦是果,是迷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界的因果。這是從表面現象到深層原因的逆推過程。反過來說,就是修道除惡、滅貪嗔癡,就可以離苦,脫離輪回。
【八聖道】
八聖道是指佛教徒修行達到最高理想境地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故又稱八船、八筏。包括:正見、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定、正思惟、正精進。梵語「正」也有「圓、全面」的意思。一般都將八正道作為戒、定、慧三學的展開,和三十七菩提分法之總結。八正道是佛弟子修行的八項內容:「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八正道跟「戒、定、慧」的修行次序有所不同,它以智慧開始,首先要有正確的見解和正確的思想,這就涉及到人們常說的「慧根」,在起修之前應該先有些許基礎,否則會障礙重重、不得要領;然後才屬於持戒的範圍:語言、行為、謀生都要符合法律、合乎禮儀,這裡語言擺在行為之前,可見謹防禍從口出十分重要;跟在大乘「六度」中一樣,「精進」貫穿修道的整個過程;跟見解、思想比起來,意念屬於深層的心理範疇,處於思想產生之前的階段,前面粗淺的內容規範以後,才能做到控制深層的微細意識,如果能夠控制意念,基本上就可以進入禪定了。從禪定中獲取的智慧,又可使前面的修行提高層次。因此八個環節是互相影響、相輔相成的。三無漏學中,正語、正業、正命為戒,正精進、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思維為慧學。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也稱十二緣起支,佛教重要基礎理論之一,是釋迦牟尼佛陀自修自證得到的真理。此十二緣起支分別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它們都是緣生法,都是無常的,它們之間是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關聯。十二因緣因果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生死輪迴大海,而不能得以出離。佛陀、辟支佛、阿羅漢,都依「四聖諦」三轉十二行,覺悟十二因緣而了知生死輪迴真相,達到究竟解脫。
【三十七道品】
三十七道品即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品助道法,為四聖諦中道諦的仔細開展,是佛教修行的基本內容,是趨向解脫、獲得證悟的道路。菩提分法是佛陀自覺證道之法和最後付囑之法,意指成就覺悟的修行方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分 七科如下:
(一)四念處,又作四念住。(1)身念處,即觀此色身皆是不淨。(2)受念處,觀苦樂等感受悉皆是苦。(3)心念處,觀此識心念念生滅,更無常住。(4)法念處,觀諸法因緣生,無自主自在之性,是為諸法無我。
(二)四正勤,又作四正斷。(1)已生惡令永斷。(2)未生惡令不生。(3)未生善令生。(4)已生善令增長。
(三)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1)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2)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3)念如意足,於所修之法,記憶不忘,如願滿足。(4)思惟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願滿足。
(四)五根,根,即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1)信根,篤信正道及助道法,則能生出一切無漏禪定解脫。(2)精進根,修於正法,無間無雜。(3)念根,乃於正法記憶不忘。(4)定根,攝心不散,一心寂定,是為定根。(5)慧根,對於諸法觀照明了,是為慧根。
(五)五力,力即力用,能破惡成善。(1)信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2)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3)念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4)定力,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發諸禪定。(5)慧力,慧根增長,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
(六)七覺分,又作七覺支、七覺意。(1)擇法覺分,能揀擇諸法之真偽。(2)精進覺分,修諸道法,無有間雜。(3)喜覺分,契悟真法,心得歡喜。(4)除覺分,能斷除諸見煩惱。(5)捨覺分,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6)定覺分,能覺了所發之禪定。(7)念覺分,能思惟所修之道法。
(七)八正道,又作八聖道、八道諦。(1)正見,能見真理。(2)正思惟,心無邪念。(3)正語,言無虛妄。(4)正業,住於清淨善業。(5)正命,依法乞食活命。(6)正精進,修諸道行,能無間雜。(7)正念,能專心憶念善法。(8)正定,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
佛門四眾依此三十七道品勤修,必得道果,證涅槃,入無生,究竟圓成無上菩提。
【菩薩道--六度萬行】
菩薩道是佛弟子在成無上正等正覺佛之前必須經過的修行階段,上座部佛教南傳菩薩教法認為要被佛授記才能被稱作菩薩;北傳大乘認為修行者只要發願成佛便可稱為「初發心菩薩」,菩薩道以「六度萬行」(六度又譯作六波羅蜜)爲主要修行方法,有完整的果位體系。佛說三乘菩提道,菩薩道即佛菩提道,其餘的聲聞菩提道、緣覺菩提道二者統稱為二乘解脫道。「六度」是「六種行之可以從生死苦惱此岸得度到涅槃安樂彼岸的法門」,為成佛必修之科目。
菩薩從初住至六住位,以多修習善修習「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靜慮)、智慧」六度萬行為筏,渡脫於生死苦海,得至究竟涅槃之彼岸。六渡包括菩薩所修的一切行門,由於具體行門很多,故又「萬行」,俱稱爲六度萬行。
六度萬行尚有「內、外」門之分,未悟真心前多依「事相」修,名為外門,悟明真心後方能「稱理修行六度」,稱為「內門廣修六度萬行」。「六度」互相含攝,且被戒、定、慧三無漏學所含攝,能對治貪等六種煩惱。後加了「方便、願、力、智」四波羅蜜,稱爲十度。
【八相成道】
八相成道(名數)佛陀以成道為中心,示現由始至終一期之相狀,謂之八相成道。成道雖為八相中之一,然為八相中之主腦,故別揭成道之名。八相經論所說存沒不同,而大要有二說。
大乘起信論所說者,一、降兜率,先住於兜率天,在彼天四千歲。見時機熟,遂乘白象由彼天降下之相也。二、入胎,乘白象由摩耶夫人左脅入胎之相也。三住胎,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說法之相也。四出胎,四月八日於藍毘尼園由摩耶右脅出生之相也。五出家,十九歲(或二十五歲)觀世之無常,出王宮入山學道之相也。六成道,經六年苦行,在菩提樹下成佛得道之相也。七轉法輪,成道以後五十年間說法普度人天之相也。八入滅,八十歲在娑羅雙樹下入於涅槃之相也。
起信論曰:「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天台大師之四教儀,除第三之住胎,加入第五降魔之相為八相。
四教儀四曰:「釋菩薩位略為七位:一發菩提心、二行菩薩道、三種三十二相業、四六度成滿、五一生補處、六生兜率天、七八相成道。(中略)所言八相成道者:一、從兜率天下,二、託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古來以此二說為大小乘之別,初為大乘之八相,後為小乘之八相,然此二種八相,僅開合不同耳,非區別二乘也。」
佛祖統紀二曰:「述曰:大乘開住胎合降魔於成道,小乘開降魔合住胎於託胎。住胎見起信,降魔見四教儀,此先達之論也。今觀大小皆有住胎降魔之文,如華嚴雲菩薩住母胎已,示現出家成道等相,此大乘住胎也。因果經,菩薩在母胎行住坐臥,一日六時,為諸天鬼神說法,此小乘住胎也。華嚴離世間品菩薩出家成道降魔轉法輪等。妙樂云:四德各有四降魔相,此大乘降魔也。因果經,既降魔已,即便入定,明星出時,得最正覺,此小乘降魔也。今欲順八相之言,且用起信四教儀二文開合為證。」
【十號】
十號,劫初諸說上,皆有萬名,眾生漸鈍,則減為千名(如帝釋之千名),眾生彌昧,則減為百名,眾生更愚,則減為今之而十名。天竺俗法有十名,天上利根,尚有百名,大日如來天上成道,故應之而立百八號,釋尊於人界成道,故亦應之而立十號。其十號者:
一、如來,梵曰多陀阿伽陀Tathāgata,成實論謂乘如實之道而來,而成正覺,故名如來。又大論謂佛如自安穩之道而來,此佛亦如是而來,故名如來。
二、應供,梵曰阿羅訶Arhat,應於人天之供養,故名應供。
三、正遍知,梵曰三藐三佛陀Samyaksaṁbuddha,正遍知一切之法,故名正遍知。
四、明行足。梵曰鞞多庶羅那三般那Vidyācaraṇa-saāṁpanna,三明之行具足,故名明行足。
五、善逝,梵曰修伽陀Sugata,又曰好去好去,以一切智為大車,行八正道而入涅槃,故名善逝。
六、世間解,梵曰路伽憊Lokavid,能解世間之有情非情事,故名世間解。
七、無上士,梵曰阿耨多羅Anuttara,在諸法中,如涅槃無上,在一切眾生中,佛亦無上,故名無上士。
八、調御丈夫,梵曰富樓沙曇藐婆羅提Puruṣa-damya-sārathi,佛某時以柔軟語,某時以苦切語,能調御丈夫,使入善道,故名調御丈夫。
九、天人師,梵曰舍多提婆魔[少/免]沙喃Śāstā-deavamanuṣyānāṁ,佛為人及天之導師,能教示其應作不應作,故名天人師。
十、佛世尊,梵曰佛陀路迦那他Buddha-lokanātha,佛陀譯言知者或覺者,世尊者,為世尊重之義。
然而此中分佛與世尊,則為十一號,惟成實論等合無上士與調御丈夫為一號,故至世尊,正為十號。蓋以具前之九號,為世尊重,故名世尊也。又大論別開此二者,至佛,正為十號,世尊別為尊號。蓋具上十號之德,故稱為世尊也。梵曰薄伽梵Bhaganān者即是。見智度論,瑜祇經疏。尚詳釋於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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