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9 16:49:49幻羽
***西藏山南市-拿日雍措***+ ***西藏自治區***
2019/9月24日無人機拍攝的拿日雍措。拿日雍措位於西藏山南市錯那縣北部,海拔4900米,像藍寶石般鑲嵌在雪山草原之間。(新華社記者-*晉美多吉*-攝)
***西藏山南市-拿日雍措***
拿日雍措位於中國西藏自治區山南市措那縣境內,地處措那縣西北部,喜馬拉雅山東段北坡的山間盆地內,南距縣政府駐地措那鎮35公里。湖面海拔4755米,面積26.8平方公里。湖區氣候干寒,年均氣溫2~6℃左右,年均降水量300毫米。湖水主要靠地表徑流補給。集水區面積171.2平方公里。
藏語中“雍”有綠松石的意思,“措”在藏語中是湖的意思,這樣“雍措”可以理解為碧玉似的湖。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顏色也是“雍措”的特質之一。“雍措”毫無疑問在藏文化中是很崇高聖神的,雖然它們有些不在現在三大“聖湖”之列,但它們在藏族民眾心目中的地位也是崇高的。
擁有“雍措”之稱的在西藏其實有五個湖,三大“聖湖”中有兩個,阿里地區的瑪旁雍措和山南地區的羊卓雍措,另外三個分別是:那曲的當惹雍措、山南的普莫雍措和拿日雍措。山南就是三個可見她的重要性,我想著吐蕃政權從這裡發蹟有關。
除去三大“聖湖”,“雍措”的地位和重要性在藏區是不用質疑的,連納木措都沒有“雍措”之稱。它們除了在宗教中的地位以外,它們的景色個個都是各有特色耀眼四射。除了拿日雍措,其餘四個“雍措”在前面的西藏三大“聖湖”是瑪旁雍措、羊卓雍措、納木措。
這篇介紹一下拿日雍措,拿日雍措地處海拔4900米,湖水碧綠如翠,走近看湖水清澈見底,四周雪山、藍天、白雲環繞。有時讓人分不清是藍天映照了湖水,還是湖水映照了藍天。冬季一片雪白,彷彿少女躲進云被不見身影。
它位於西藏山南措那縣境內,措那是中國西南端的邊境縣之一。措那地勢北高南低,最高海拔7060米,最低海拔18米,相對高差達7000多米。這裡既可以看到白雪皚皚的高山、茂密的原始森林、也有漫山遍野的杜鵑花海,綠意融融的田園牧場、還有蜿蜒盤山而下的河流。六世達賴喇嘛倉央嘉措就出生在這裡,也給這片美的地方帶來詩情畫意的浪漫。
所以能被稱為“雍措”的湖,它的風景一定是讓人流連忘返的。
***西藏自治區***
西藏自治區(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語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Bod rang skyong ljongs),簡稱藏,通稱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地區邊疆的一個藏族自治區(省級民族自治地方)。位於青藏高原上,首府拉薩市。而該藏區民眾及流亡藏人一般稱藏區為圖博。
漢語「西藏」一詞最早出現於清朝康熙二年(1663)的《清實錄》裡。在此之前,清人先後用「土伯特」、「烏斯(思)藏」、「圖白忒」或「唐古特」來稱呼西藏,特別是指衛、藏地區。此後因藏文「衛藏」中的「衛」字與滿文中的「西方」(wargi)一詞讀音相近,且衛藏又處在中國西南方向,因此「衛藏」一詞先在滿文中譯為「wargi Dzang」,即「西邊的藏」,再從滿文譯成漢文的「西藏」一詞。
西藏宗教 -藏傳佛教 (78.5%) 苯教 (12.5%) 中國民間信仰和其他 (8.58%) 伊斯蘭教(0.4%) 基督宗教 (0.02%) 西藏的宗教主要由藏傳佛教、苯教、民間宗教三種類別構成。目前,西藏自治區共有藏傳佛教寺廟1,700多處,住寺僧尼約4.6萬人;苯教寺廟約88座,僧人3000多,活佛93人,信教群眾13萬以上。藏傳佛教和苯教長期以來既相互排斥、針鋒相對,又互相影響、互相滲透,導致了「佛中有苯」、「苯中有佛」的局面。除神學宗教外,民間宗教至今依然在民間特別是邊遠地區具有一定的影響,但民間宗教相對缺少系統理論、沒有專門活動場所及職業宗教者集團。 除此之外,西藏還有伊斯蘭教和天主教。區內清真寺4座,伊斯蘭教信眾約3000多人;天主教堂1座,教民700多人。
西藏歷史
中古時代 -唐宋時為吐蕃,西藏更早之前就有和中原的關係,但在唐開始與官方交流;元朝屬宣政院並被蒙古人所征服;之後在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國號為元,烏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區)、朵甘等地正式成為大元帝國的一部分,西藏地方從此正式納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轄之下至今;明朝稱烏思藏設都司。
衛藏時代 -位於拉薩的布達拉宮 清初稱衛藏,衛即藏語中央的意思,拉薩周邊地區的統稱,也即是所謂的前藏,藏是日喀則地區的統稱,即後藏。
1652年,藏傳佛教格魯派五世達賴喇嘛應召到北京覲見清世祖順治皇帝,次年受到清朝正式冊封,而後五世班禪又受到康熙皇帝的冊封。達賴喇嘛與班禪額爾德尼的封號和他們在西藏的政治宗教地位由此被正式確立,此後歷世達賴和班禪須經中央政府冊封遂成定製。1727年,雍正皇帝正式設立駐藏大臣處理西藏事務。
近代西藏 -民國時期沿襲清朝版圖,設立管理蒙藏事務的中央機構-蒙藏事務局(1914年5月改稱蒙藏院),並任命中央駐藏辦事長官,直屬國務總理,例行清朝駐藏大臣職權。1929年蒙藏院改制為蒙藏委員會。1940年4月,蒙藏委員會在拉薩設立駐藏辦事處,作為中央政府在西藏的派出機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認定、坐床經當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批准。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大第一次會議 1950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昌都戰役消滅了藏軍主力。1951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政府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通稱《十七條協議》),解放軍進入西藏。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在拉薩舉行成立大會,正式成立。
西藏民主改革 -1959年藏區騷亂被鎮壓後,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於1959年7月17日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關於在西藏全區進行民主改革的決議》,中央政府決定提前進行西藏土地改革運動,並稱作「西藏民主改革」。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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