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的修持略述─釋成觀法師《北美開示錄(一)》
※禪定的修持略述─釋成觀法師《北美開示錄(一)》
禪,為梵語dhya^na之音譯;定,為梵語sama^dhi 之意譯。禪與定皆為令心專注於某一物件,而達於不散亂之狀態,或謂禪為dhya^na 之音譯,定為其意譯,梵漢並稱作禪定。又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定,合稱四禪八定。法華經 提婆達多品與坐禪 同義。五家參詳要路門附錄(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禪定者,先須厚敷蒲團,結跏趺坐。’
禪定是佛教譯語中特別的譯法,「禪」,這是印度梵語禪那的簡稱,其義為「定」、「思維修」、「功德叢林」等,故「禪定」是華、梵兼稱,這是從其名稱上來解說的。
若從其意義上來說,一個修行人,能攝受散亂心專注一境,即是所謂「定」;攝心系念一種法門,能出生種種三昧,即是「思維修」;依於禪定能出生種種功德,即所謂「功德叢林」。總括起來說,禪定是修菩薩道者的一種調心方法,它的目的是淨化心理、鍛煉智慧,以進入諸法真相的境界。由此看來,禪定是修菩薩行所必經過程的手段;禪味不可著,死水不藏龍,正是糾正認手段為目的的錯誤。
因禪定未必就是禪宗,所以世界各宗教,凡是有神秘效驗的,無非是從禪定的工夫而來,不論他們是用持咒也好、祈禱也好、禮拜也好、誦經也好,所得的結果,多是禪定的作用。
禪定,又名「三昧」,所謂「念佛三昧,三昧之王。」「禪」「定」亦即「止」「觀」,止是放下,觀是看破。禪定是指「心一境性」,讓混亂的思緒平靜下來,外禪內定,專注一境。禪定必須先由「入靜」開始,而到「至靜」,才能達到「寂靜」,此時已經是忘我的境界,從「身空」、「心空」而進入到虛空法界。然而坐禪要進入禪定的境界,也必須要具備「超越的精神」,才能突破一切生理、心理及潛意識的障礙。禪的意義就是在定中產生無上的智慧,以無上的智慧來印證,證明一切事物的真如實相的智慧,這叫作禪。
《六祖壇經講話·坐禪品》:「禪定者,外在無住無染的活用是禪,心內清楚明瞭的安住是定,所謂外禪內定,就是禪定一如。對外,面對五欲六塵、世間生死諸相能不動心,就是禪;對內,心裏面了無貪愛染著,就是定。參究禪定,那就如暗室放光了!」
《心經》:「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所謂「行深」,即是禪定、深定。觀自在菩薩在禪定中發現,當五蘊皆空——也就是「無我」的時候,一切的煩惱與痛苦就解脫了,觀自在菩薩就是在定中得到這個清淨的大智慧而證得大自在成就。
一般來說,禪定不一定能悟道解脫,但要悟道解脫卻離不開禪定。在“戒、定、慧”的三個階段中,“定”是從“戒”至“慧”的橋樑。
對上根利智者而言,禪定並無一定之形式。所謂:「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十字街頭好參禪。」「如來於二六時中常起觀照。」只要念念覺照,當下「一念清淨一念佛,念念清淨念念佛。」,「不怕念起只怕覺遲」,時時刻刻保任,修無修修,行無行行,修一切善而不執著所修之善,斷一切惡且故不為一切惡所縛,當下這念心便是歸於中道。
修禪定的先決條件
信位菩薩的修行“定心”
一切修行項目裏危險性最高的就是修習禪定;習定很容易遭遇障難,若能克服障難,所得的成就也最大。就是因為成就大所以須要投注的資本也較多。首先須具足修習禪定的“先決條件”然後才可以起修,切勿不明就理而盲修瞎練,那樣很容易出毛病,修禪定須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第一要懺除業障
業障重的人常一修禪定,就為魔所乘,或為魔所纏,以致壞了所修之法。有時壞了自己修法還不說,最糟糕的是,常會為魔所用,而壞他人修法。如是,自壞壞他,修行就一團糟了。我們放眼望去,當今之世,這種在修行中自壞壞他的事,所在多有。因此,業障重的人,欲發心修殊勝之行,須先修學懺悔業障,等業障較輕薄之後,再進修勝法。
第二修習禪定者須持戒
經上說:佛弟子須先“持佛禁戒”方可修佛定,群如圓覺經、楞嚴經、楞伽經等。若不持佛戒,即身心不得清淨;身心不清淨,極易為魔所擾。因為魔屬染法,行者若自不持清淨戒,則與染法相應;與染法相應故,即為魔之內應,魔即得其便。又諸多外道及凡夫亦皆修定,若修定不持佛戒,即不能稱為在修佛定,而是在修凡夫定、或外道定。是故修習佛定者,必須同時亦持佛戒。
第三修佛定者,須先通達佛之教理。
修禪定而不通佛理,必然錯誤百出。尤其是禪定止觀法門及定慧法門,必須熟悉通曉。如果不知、不解定慧法門,切不可冒然修習禪定。當然,如果你只是一個星期中偶而靜坐一~二次,每次單盤坐個二十~三十分鐘,那倒不妨事。倘若你是很精進的每天打坐,每次坐半小時~一小時以上,這種情形下,已非偶一為之的玩票性質,就應照上面所說,一一完成準備工作,而且一定要有善知識在旁就近指導才好。
設若無人指導,自己又一知半解,糊裏糊塗就盤起腿來坐,只覺得禪定很神秘、很有意思,心裏好奇,想“玩一玩”這斷然是不行的;須知習定是“修道”非同兒戲。這種半玩票的修法,最好還是趕快停下來,不要繼續玩下去;須“如法”修行,才是尊重“法”,才不會出事。
禪定的方法
這是一個非常好用的禪定訓練技巧,同時也是催眠技巧,用來做自我催眠練習,效果良好。
1.盤腿而坐,身體正直,眼睛微閉,下齶額微收,兩掌相疊,掌心向上,置於腹部下方,全身放鬆,心平氣和,無思無念。
2.呼吸自然,開始數息,把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在鼻孔處,當空氣流出鼻腔時在心理默數,即每次呼氣的時候(也可以吸氣時數),就數一個數字,同時暗示自己更放鬆,數數規則:從1數到10。
3.當發現數錯了的時候,就表示你己經愰忽了,沒有關係,再回頭從1開始往上數。
4.注意整個練習的過程,保持身心同時放鬆,心情平靜。當心理浮躁,雜念很多的時候,加重呼吸,由其是呼氣的時候,加重呼氣。持續一段時間,待心平氣和時,再讓呼吸隨其自然。
禪定的十種利益
善能修習禪定。則萬緣俱息。定性現前。故獲此十種利益也。
1.安住儀式謂菩薩習諸禪定。必須整肅威儀。一遵法式。行之既久。則諸根寂靜。正定現前。自然安住。無所勉強。是為安住儀式。
2.行慈境界謂菩薩習諸禪定。常存慈愛之心。而無傷殺之念。于諸眾生悉令安隱。是為行慈境界。
3.無煩惱謂菩薩習諸禪定。諸根寂靜。則貪嗔癡等一切煩惱。自然不生。是為無煩惱。
4.守護諸根謂菩薩習諸禪定。常當防衛眼等諸根。不為色等諸塵所動。是為守護諸根。
5.無食喜樂謂菩薩習諸禪定。既得禪悅之味以資道體。雖無飲食之奉。而自然欣豫,這是為無食喜樂。
6.遠離愛欲謂菩薩修習禪定。寂默一心。不令散亂。則一切愛欲之境。悉無染著。是為遠離愛欲。
7.修禪不空謂菩薩習諸禪定。而獲諸禪功德。雖證真空之理。而不墮於斷滅之空。是為修禪不空。
8.解脫魔罥謂菩薩習諸禪定。則能遠離生死。一切魔網。悉皆不能纏縛。是為解脫魔罥。
9.安住佛境謂菩薩習諸禪定。開發無量智慧。通達甚深法義。於佛知見。自然明瞭。心心寂滅。住持不動。是為安住佛境。
10.解脫成熟謂菩薩習諸禪定。一切業惑不能撓亂。行之既久。則無礙解脫。自然圓就。是為解脫成熟。
禪定坐為佛禪定時常用之坐勢,故亦名“禪定坐”。再以加兩趺而坐,亦謂為“全跏”。如來佛多為此坐,又稱為“如來坐”。它與結跏趺坐相同,普通有兩種:一為吉祥坐,一為降魔坐,坐法各不同。
四種禪定
色界初禪天至四禪天的四種禪定:
1.初禪天定:人於欲界中修習禪定時,忽覺身心凝然,遍身毛孔,氣息徐徐出入,入無積聚,出無分散,是為初禪天定。
2.二禪天定:然此禪定中,尚有覺觀之相,更攝心在定,覺觀即滅,乃發靜定之喜,是為二禪天定。
3.三禪天定:然以喜心湧動,定力尚不堅固,因攝心諦觀,喜心即謝,於是泯然入定,綿綿之樂,從內以發,此為三禪天定:
4.四禪天定:然樂能擾心,猶未徹底清淨,更加功不已,出入息斷,絕諸妄想,正念堅固,此為四禪天定。
禪定的境地種類很多,依《瑜伽》卷十一《三摩多地》中歸納為四類:1.靜慮、2.解脫、3.等持、4.等至。
1.靜慮
靜慮,為梵語“禪那”之漢譯,即於一所緣境繫念寂靜、正審思慮之意。靜慮有四種,通常所說的四禪。
(一)初禪,離生喜樂。即離欲界諸惡不善法(身惡、語惡),有尋有伺,於尋伺未見過患,及有對治欲界諸惡之善尋伺。喜樂者,已獲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禪定境,內心喜悅,于喜樂未見過失,一切粗重(身心不自在性)皆得遠離,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性。此初禪具足五支:尋、伺(為取所緣)、喜(為受境界)、樂(為除粗重)、定(心一境性,為禪所依。)。《瑜伽》卷十一中說,由斷除五法、修滿五法而證此定。所斷五法者:(1)欲所引喜,於妙五欲,或見或聞,或曾領受,憶念歡喜。(2)欲所引憂,即於妙五欲若求不遂,或得已便失,多生憂惱。(3)不善所引憂,即由憂苦的心情而行殺業,乃至起邪見。(4)不善所引喜,即由喜樂的心情而行殺業,或生邪見等。(5)不善所引舍,如任由部屬造殺業等,或放任自己,思惟作惡方便,或于諸惡放任不斷;又不善現前,隨順而行。所修五法者:(1)歡,因清淨持戒,生起無悔,心意適悅。(2)喜,由正修方便,心生欣悅。(3)安,謂離粗重,身心調適。(4)樂,由離身心粗重故,于諸(欲界)煩惱而得解脫。(5)定,即於所緣,審正觀察,心專一境。
(二)二禪,定生喜樂。有四支:內等淨(為取所緣)、喜、樂、定。即於初禪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舍,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繫念安住;對快速變化的所緣境界能正遠離,於較為穩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內心一味寂靜,乃至極寂靜。這種舍念正知,離尋伺亂,就是內等淨。定者,超過初禪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喜樂者,由超越尋伺,離初禪地諸煩惱品所有粗重,有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於彼喜相未見過患。
(三)三禪,離喜妙樂。有五支:舍、正知、念(三者均為取所緣)、樂、定。舍者,於前喜相深見過患,於喜離欲,由離尋、伺、喜故,名之為舍。由有舍故,安住所有正念。正知者,若由失念,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現行,立即以慧覺知,方便棄舍。樂者,由離令心踴躍之喜,內心寂靜,便唯有樂受及輕安樂。
(四)四禪,舍念清淨。有四支:舍清淨、念清淨(二者為取所緣)、舍受、定。入此第四禪者,進一步舍斷第三禪中之樂。至此,一切尋、伺、喜、樂、入息、出息都斷盡無餘;心住無動,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故說舍念清淨。
2.解脫
“解脫”類定,包括了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三種,略說如次:
(一)八解脫:(1)有色觀諸色解脫——已離欲界得色界定者,為於欲界色(如死屍等相)得觀想自在,而于欲界諸色以光明相專注思惟,而成就觀想。(2)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在前,又不思維彼想光明相(屬於色界),於外色(屬欲界)而作觀想。(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於第四靜慮解脫諸障,令得根本圓滿。淨,即第四禪中離諸障而舍念圓滿清淨;解脫者,能解脫淨不淨變化生起煩惱障;身即意身(體);作證,由於智斷而證;具足住,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為聖所住。(4)空無邊處解脫——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于虛空思維觀想。(空無邊處定者,即心除遣諸色、想之後,起無邊虛空觀想而安住之。)(5)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于此識思維觀想。(識無邊處定,這是先舍前虛空無邊處想,即於能觀之識起無邊行相。)(6)無所有處解脫——於無所有處已得離欲,而于識無邊思維觀想。(無所有處定者,從識無邊處求上進時,離其識外,更求餘境,都無所得,由此令心安住。)(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於非想非非想處已得離欲,即遍於想可生處,應作觀想。(非想非非想處定,它是從無所有處求上進時,超過無所有處之想,及識處以下有所有想,名非有想;非無想者,謂非如無想及滅盡定,一切諸想皆悉滅盡,得自在故。)(8)想受滅(即滅盡定)解脫——修習暫背棄受想,令離定障。
(二)八勝處:(1)內有色相觀外色少——以色界定觀於欲界有情諸不淨相,及少分資具之好、惡、勝、劣,于彼諸相能隨意隱蔽、自在回轉(改變),得如實相。(2)內有色相觀外色多——以色界定觀欲界廣大之外色(如宮殿、房舍等),令得清淨。(3)內無色相觀外色多——無色相,即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定。(4)內無色相觀外色少。(5至8)內無色相觀外色青、黃、赤、白。此八勝處,體即是前三解脫。初二勝處,由初解脫出;次二勝處,由第二解脫所出;後四勝處,由第三解脫所出。由三解脫故,得勝定自在。此以解脫為因,勝處為果。又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此即以勝處為因,解脫為果。要之,前解脫中得觀想自在,今於勝處得制伏自在。
(三)十遍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無邊、識無邊十種遍處。於所觀想之事,能成就普遍廣大之境,故名遍處。初八遍處,唯從第三解脫流出,後二遍處,即是空無邊、識無邊二種解脫。對前八色遍處修習純熟,能引賢聖觀想神通,乃于諸事轉變神通,其所變事,堪有所用。由識遍處修習純熟,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由空遍處修習熟練,於一切物隨其所欲,皆能轉空。
修觀行者,由解脫—→勝處—→遍處,次第而進。因先于所緣得思維觀想自在,次能制伏,後即於此遍一切處,則能如其所欲而作觀想。遍處、勝處是諸解脫能清淨道,是故此三,如是次第。
3.等持(定慧等持)
梵語三摩地,漢譯等持,平等持心之意。此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亦通散位定,如欲界定。有關三摩地(等持),《瑜伽》卷十二中說有十種,略解如下:
(一)三三摩地:即空、無相、無願三種等持。解有二種:
(1).行境別相。空三摩地——於遠離有情、命者及養育者、數取趣等,即空離蘊“我”,而心住一緣。空性略有四種:a.觀察空,謂觀察諸法空、無常、無我、無我所;b.彼果空,謂不動心解脫,空無貪等一切煩惱;c.內空,謂於自身空,無計我我所及我慢等一切僻執;d.外空,謂於五欲空無欲愛。初觀察空是有學聖者所修,後三空是無學聖人所行。無願三摩地——於五取蘊思維無常、苦,無所願欲,心住一緣。無相三摩地——於五蘊滅思維寂靜,心住一緣。
(2).行別境同相,即依一真如觀,而具三義:空性三摩地——即於此處無有彼物,由此道理,觀之為空。無願三摩地——即所觀空,無所希願。無相三摩地——觀此遠離一切行相。
(二)有尋有伺等三摩地:(1).有尋有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相應者,如初禪。(2).無尋唯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唯伺相應者,如中間禪(初禪以上,二禪之近分定)。(3).無尋無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二種俱不相應,於尋伺心生棄舍,唯由一味於內所緣而作觀想,又唯一味平等顯現。此如二禪至有頂(非想非非想處定),唯除無漏諸三摩地。
(三)大、小、無量三摩地:小三摩地者,或由觀少色故小,或由思維的範圍狹小,如小信、小欲、觀想的區域狹小,此屬於欲界定。大三摩地者,由觀多色名大,但所觀色又非無邊無際;或由上信、上欲及想諸天光明而令顯現等,此屬色界定。無量三摩地者,由於無量無邊無際觀諸色等而名無量定;或由無量無邊信、欲等名無量定,如四無量心。
(四)四無量三摩地:即以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為所緣之定。四無量心,解釋分二:
(1).建立所依及行相:有情有三種,即不苦不樂者、有苦者、有樂者。于不苦不樂者思維與樂——慈,於有苦者思維拔苦——悲,于有樂者思維其樂不相離而生隨喜——喜,又即於前三欲與樂等,思維令不堅執、不染汙(離貪或嗔)——舍。又于一切眾生無怨(離惡念頭)即慈,無敵(離現乖爭)即悲,無惱即喜,不害(離不饒益)即舍。
(2).無量之義:指慈相應等心,即欲利益、安樂之饒益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所緣廣大,利益安樂思維最殊勝,極為純熟,且能得無量果。要之,以強盛之心力,於所觀慈等相令圓滿、普遍、清白,而且專注,即四無量心。又聖者修四無量心達至極境相應之定:修慈者,極於遍淨(第三禪);憶念空無邊處,修習悲心最為第一;修喜定者,以識無邊處為最勝;修舍定者,以無所有處為最勝(因無所有處是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故)。
(五)喜、樂、舍俱三摩地:喜俱者,它是初、二禪;樂俱者,是第三禪;舍俱者,是第四禪以上諸定。
(六)四種修定:(1)為得四現法樂住(即四根本禪)修定。即為得四根本定故,修近分定(近于根本定之定),或為令根本定清淨圓滿之所修習。(2)為得智見(天眼)修定。以四根本定修天眼,故修四根本定及前加行、無間道(即將證根本定之無間斷惑之道)所有修定皆屬之。修者應先于光明相殷勤懇切審諦而取。修成後於諸色境能照能觀,即見;能知天等諸趣名字、種類等,名智。(3)生分別慧修定。見道前諸心或四無礙解(於法、義、辭、樂說四種無礙智),名分別慧。即為得見道修諸加行道或為得無礙解修四禪,皆屬於此。(4)為盡諸漏修定,即是為證阿羅漢所修金剛喻定及加行道。
(七)五聖智三摩地
(1).自體智:即法智,在見道前斷除煩惱,令定清淨,這是聖(善、無漏)、無染、無執。
(2).補特伽羅智:即類智,是見道入無相位所得聖定。
(3).清淨智:即盡智是一來、不還聖者所得之定,能損減貪等煩惱,斷盡欲界諸惑。此非世間道(欣上厭下)、寂靜(煩惱寂靜)、微妙(於自地煩惱不生愛味)。
(4).果智:即是無生智,通不還及阿羅漢所得之定。此得安隱道(所得之道無退轉),證心一趣(已得無尋無伺地),現安樂(能得現法樂住),後樂異熟(能引無餘涅盤)。
(5).入出定相智:即道智,唯在無學位,常處無相心。這是正念而入(善取能入定相無忘失),正念而出(善取能出定相無忘失)。 此五種定,其體是一,而行相分五,故說五行相智。又唯善、無漏,名五聖智。
(八)聖五支三摩地:即四根本禪中所有聖賢心一境性及安立審諦觀察,名聖三摩地。四根本定立為四支,依審諦觀察法並為斷除餘結縛,立第五支。
鳩摩羅什譯《成實論》中所立聖五支三摩地又與上不同:初、二禪之喜樂合為一,第三禪離喜之樂別為一,第四禪中清淨心為第三,依前三支能生明相、觀相為二。後觀相、明相為因能壞裂五陰。觀五陰空,名為觀相。能證涅盤,說名為聖。
(九)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指八正道中,前七道支能與聖正三摩地為因、為具。
定因者,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與正三摩地為前導次第。次第義者,這是說先了知世間實有阿羅漢聖者,便於出離深生希求,獲得正見;次當思維如何出離居家迫迮等;從出家後,受學屍羅(正語、正業),修治淨命(正命)。
定具者,正見、正精進、正念能為正三摩地作資具。依正見等五,配合聞、思、修,如實了知正見、邪見,乃至正命、邪命。為欲斷除邪見等,及為圓滿正見等,發勤精進。若由精進,能斷所治,集能治法(正見等)令其圓滿,即是正念。此正念也即是正三摩地部分。
此三摩地因為是善、無漏,故名聖。舍邪見等令得不生,修正見等令得圓滿,因此名正。
(十)金剛喻定:斷除有頂(非想非非想處)惑,最後加行道生,最細惑之觀行、種子已滅。最後無間道生,最細隨眠(煩惱種子)已滅,總此二名金剛喻定。此定是定中之尊,因為能斷惑集善,成辦無學之果,於有學聖者之修道行中是最尊最勝;又極堅牢,上無煩惱能摧伏之,而能摧伏一切煩惱,猶如金剛,能摧壞一切,而不為其所摧壞,由此得金剛之名。
4.等至
梵語三摩缽底,譯為等至,是等引(指勝定地,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諸功德)之果,故名等至。此通指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包括了五現見等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定(此三已如前說)、二無心定(無想定和滅盡定)等。這裏側重說明五現見等至和二無心定。
(一)五現見等至:是見道以上的聖者修習五種觀行,能親所見、明瞭見,故名現見等至。聖者于修道所斷煩惱,制伏對治有二:(1)不淨觀,為令貪欲不生現行,以四念住(身、受、心、法四種念住)為依止,觀察內身種種不淨,即內身中毛、發、爪、齒,乃至淚、汗、屎、尿等,屬內身污穢不淨,此即是初現見等至。(2)不淨觀,也以四念住為依止,觀察外身(即死後)青瘀、膿爛等,是外身污穢不淨。或觀彩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骨人之相),令諸貪欲不起現行,這便是第二現見等至。
聖者又于煩惱修斷滅對治,也分二:a.或觀生身輾轉相續,謂粗觀察行緣識等(即十二緣起),這是第三現見等至。b.或觀刹那心識生滅不斷、輾轉相續,謂細觀察有貪心、離貪心等種種心識異生、異滅,迅速流變。即是第四現見等至。
若觀察聖者由斷煩惱之深淺所得住於世間的情況,即是第五現見等至。觀察初二果人,兼住此世、他世(欲界人、天);不還果人,唯住他世(上界色、無色處);阿羅漢都無所住。
(二)無想等至:即無想定,指已離遍淨(第三禪)欲,未離上欲(第四禪),永出離想思惟為先,諸心心法滅。修者觀“想”如病、如癰、如箭,入第四靜慮,修背想思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離諸所緣,心便寂滅。於此生中,可入可出;若生無想天者,唯入不出,“想”若生起,即從無想天中死沒。
(三)滅盡等至:即滅盡定,謂離無所有處欲,暫安住想思維為先,諸心心法滅。
若諸聖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於定:先於下地粗想及與無想深生厭舍,爾時唯微細想緣,無相境轉,依于彼處思維為先,心求上進,求上所緣,竟無所得;因無所得,滅而不轉,心便寂滅。或依滅盡相而入於定:即依無相定(於一切相不作思維),依此為依進趣所緣,因皆滅盡,心便寂滅。
入滅定時,次第滅三種行:即身行(出入息)、語行(尋、伺)、意行(受、想)。於初禪時,有尋有伺,至第二禪,無尋伺,名滅語行;第四禪無出入息,名滅身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心求上進,竟無所得,因無受想,名滅意行。
出滅定時,觸三種觸。觸為受因,出滅定時,受想當生,故說觸三種觸。此三種觸,由三境生:由有所緣以為境界,名由有境;於此境中無有我慢擾動其心,故說觸不動觸。由唯有事以為所緣,名由境境;於此境中無貪所有、無嗔所有、無癡所有,因此說為觸無所有觸。由無相界以為所緣,名由滅境;於此境中不思惟一切相,故說觸無相觸。
以上四大類型的禪定,其中四靜慮是最基本的,它遍通於有漏無漏、大乘小乘,又是其他三類禪定的基礎,其他禪定有些是建立在它的基礎之上(如八解脫等),或依於它則容易成功(如三三摩地、四無量三摩地等),故習禪者應先以四禪為初課而次第修習之。
﹝註﹞釋成觀法師,臺灣‧臺北市人,1947年生,1988年于紐約莊嚴寺依天臺宗第45代傳人釋顯明老和尚座下披剃出家,同年于臺灣基隆海會寺受三壇大戒。現任:臺北大毘盧寺住持(1991-)、美國密西根遍照寺住持(1991-)、新逍遙園譯經院、毘盧出版社發行人。曾於美國德州閉關三年(1984~1987)、俄亥俄州閉關半年。漢傳東密(印度·中國·日本)三國傳燈·高野山真言宗第53世傳法灌頂阿闍梨(1996-),高原法系·賢首宗(華嚴宗)兼慈恩宗(唯識宗)第四十二世法脈傳人 (2010-)。
生平與學歷:
1947年出生於台灣省台北市。
1972年畢業於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1977年考取五所研究所(台大、師大、輔仁、淡江、文化),後入台大外文研究所攻讀。
1979年申請到美國三大學之獎學金,後入德州TCU英研所為全額獎學金研究員 (Fellowship) 。
1980年參加校際英詩創作比賽第二名(得獎作品名“暴風雨夜”,係300多行長詩) 。
1982年於TCU修完學分,寫完論文,提出未果,尋閉關而放棄。
大毘盧寺─臺灣-地址:11691 台北市文山區福興路4巷6弄15號
遍 照 寺─美國‧密西根州-地址:10515 N Latson Road, Howell, Michigan 48855,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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