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略識【禪戒】
禪戒乃禪門所傳之戒律。又稱達磨一心戒、達磨一乘戒、禪門大戒、禪門戒、佛祖正傳菩薩戒。即西天二十八祖次第相承遞傳之大乘菩薩戒。又曹洞宗以三歸依戒、三聚淨戒、十重禁戒等十六條為禪戒內容,故又稱十六條戒。
禪戒之由來,以梵網經為開端,具體內容則系根據達磨之一心戒文。據宋代宗賾之禪苑清規卷一受戒條載,參禪問道以戒律為先。我國唐代即有禪戒之說,宋代宗賾等複倡受戒之說;永明延壽亦宣導戒行,為四眾授菩薩戒;此皆為禪戒弘傳之證。
戒律原為一種道德規律,然於禪戒,又謂佛心即戒,而有佛心戒、佛性戒等稱,即以修習坐禪來持戒;若就此禪戒一致之義而言,禪戒並不意味禪宗之戒法。此外,禪定與戒律,或禪宗與律宗,皆並稱為禪戒。
禪僧從修持理念至行為方式均有別於其他宗派,然其生活卻依附於律寺,這樣不合規度之事就會經常發生,修持行為與環境所在已形成尖銳矛盾。百丈所立清規雖然令禪林學修為之一新,但禪戒關係並未在理論上給予充分的闡釋,《百丈清規》也更多地限於規範條款。
永明延壽承接百丈未竟之事業,對禪戒關係從義理層面給予梳理。他以大乘佛教為旨歸,結合禪宗隨緣自在的修道實踐,重新審視與評判傳統戒律,對當時弘律者“但執外律,不識內戒”的呆板現象作了深刻的檢討,更對禪僧忽律任性的行持給予反省。延壽作為禪宗一代傳人,其思想的立足點完全是建立在“真心”說上,他將大乘菩薩戒的“佛性戒”歸結為“心戒”。從佛教修持來說,主要側重身、口、意三業,而傳統戒律所固執的卻是“但持身口”。延壽於此突出“心戒”,自有其超越之處。同時,延壽也反對禪門中“教行不拘”的偏頗,明確戒為修道之基。但從其完整的戒律觀看,他更多地還是強調用“一心”去統攝戒行修持,從本體論上為戒律的實施與展開尋求終極價值和意義。如此,延壽的禪戒觀呈現出獨特的風貌。
禪門對傳統律學的變革雖然是出自僧團倫理和合的內在需求,但其叛逆性與創新性也是顯而易見的。清規的產生是戒律中國化的一個結晶,從道安初創僧制至百丈創立清規再至延壽突出心戒,皆可看作是中國僧眾對印度戒律的一種革新變通。印度戒律在中土的演變並非是人為的轉換,而是時代的選擇與歷史的必然。延壽所承接的正是這一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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