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略解『最後有者』及『四種食』
於《阿毗達摩藏.雙論》裏,佛陀說有兩種『最後有者』。即:到了最後一生的人。其中一種,是肯定的『最後有者』。而另一種,則是不肯定的『最後有者』。
所謂肯定的最後有者,乃是確定會在那一世證悟阿羅漢果的人,如舍利弗尊者、目犍連尊者、兩家尊者、僧吉帝尊者。
在佛陀時代的當兩家尊者,還是嬰兒時,他的褓姆在一個吉日,帶他去河裏洗澡,卻不小心把他掉入河中,被河流沖走了。接著有一隻大魚,把他吞下去,然後游到波羅奈城。在那裏,大魚被一位漁夫捕獲,賣給了一位富翁的妻子。
在看到這個大魚時,富翁的妻子感到很有興趣,想要自己煮食。於是,她就親手把大魚的肚子剖開,而看到在魚的肚子裏,居然有一個,猶如金像一般的嬰兒。當時,這個不孕的富翁妻子,感到非常的高興,她心想:“我終於得到了一個兒子。”
兩家尊者,能夠被大魚吞了之後,還依然活著,是因為他在那一生中,必定會證悟阿羅漢道果的緣故,所以是肯定的『最後有者』!
關於僧吉帝尊者,當他還在母胎裏時,母親就死掉了。人們就把她的屍體,放在火葬堆上,準備要火葬。當人們用叉,挑刺她的屍體,那嬰兒被叉刺傷了眼角,而哭了起來。
那些人心想,母胎裏的嬰兒,必定還活著。所以,就把屍體抬了下來,剖開其腹部。他們把嬰兒,交給他的祖母養育。在七歲時,他於佛教中出家,成為了沙彌。不久之後,他證悟了阿羅漢果及四無礙解智。
僧吉帝尊者,能夠在母親死亡後,依然在胎中不死,也是因為他在那一生,必定會證悟阿羅漢道果的緣故,所以也是肯定的『最後有者』!
另一種‘最後有者’是會再改變的,例如大財長者子。
有一次,佛陀看見一對年老的乞丐夫婦,就露出微笑。因此,阿難尊者就請問佛陀為什麼微笑。佛陀告訴他說:
“那對乞丐夫婦當中,丈夫名叫大財長者子。如果他們在早年時修行佛法,丈夫將會證悟四果阿羅漢,妻子會證悟三果阿那含。如果他們在中年時修行佛法,丈夫會證悟三果阿那含,妻子會證悟二果斯陀含。如果他們在晚年初期修行佛法,丈夫會證悟二果斯陀含,妻子會證悟初果須陀洹。但是,他們卻一直蹉跎到現在,而淪落為貧窮的乞丐。他們已經太老了,現在太虛弱,而不能再修行佛法。”
因此,由於他們自己的緣故,而錯過了修行佛法的時機,也就無法證得任何道果,這就是不肯定的『最後有者』!
另一個類似的例子,是阿闍世王。他原本具備了足夠的善根,能夠在聽聞佛陀開示《沙門果經》時證得須陀洹初果。然而,他卻沒有證得初果。其原因,是因為他不能在殺害自己的父親之前,就先遇到佛陀。
根據列迪長老的解釋,大財長者子夫婦與阿闍世王,都具備證悟聖道聖果的潛能,是因為他們擁有足夠強的智慧種子。但是,由於他們缺乏足夠強的善行種子,所以他們不能在適當的時機遇到佛陀,而錯失了解脫生死輪回的機會。
因此,對於有些禪修者而言,他們確定將在未來某一世證悟阿羅漢果。但是,對於某些禪修者而言,則不一定,情況還可能會改變。所以,禪修者需要觀照未來世的名色法為『無常、苦、無我』,以培育厭離它們的厭離隨觀智。當這種厭離觀智越來越強時,禪修者就能越早地證悟阿羅漢果,甚至就在今生今世。
例如,有些禪修者在修行緣起時,觀到自己還會有四至五個未來世。但在修行觀禪一段日子之後,則見到自己的未來只有一到兩世。因此,對於這種禪修者,未來世還是會隨著因緣而改變的。
在南傳的巴利文經典裡提到『四種食』:段食、觸食、思食、識食,這裏所謂的食,是指‘因’而言,而不是指食物。四食,就是四種因。
於《增支部》,佛陀開示說:“一切眾生依靠食。”段食是指四類色法,即業生色、心生色、時節生色與食生色。在此佛陀強調,於這四類色法中的食素,它是五蘊界眾生賴以存在的主因之一。然而,食素不能單獨生起,因此與它俱生的其他色法,也都包括在段食之內。
另一項理由是,四類色法中的業生色裏,包含著六內處:眼淨色、耳淨色、鼻淨色、舌淨色、身淨色、心所依處色。就五蘊界的眾生而言,名法(精神現象),必須依靠這些色法依處才能生起。因此,這些依處也是一種因。
其次,關於觸食、思食、識食。這裏的‘思’,是指‘行’而言,‘識’專指‘業識’而言。而‘觸’,是指與思和識相應的觸心所。這三種食,所代表的就是行與業。
若禪修者修行觀禪,在觀照過去世的因時,假設觀照到以花供養佛像,他應當照見那時的究竟名色法。如果當時,他以歡喜心與瞭解因果的清明之心供養,那麼供花時,意門心路過程的每一個速行心中,就有三十四個名法。在這些名法當中,觸心所即稱為觸食,它的作用是令心與目標接觸。如果沒有觸,你就見不到目標(如花、佛像等),所以觸食是一種因。
接著是思食,思心所也稱為行或業。由於有思的力量,所以才會造成果報。思心所愈強,果報就愈強;思愈弱,果報也愈弱,所以思食也是一種因。
第四種食是識食,這裏的識是指業識。它也是一種因,因為如果沒有識,思心所就無法生起。這是由於,心所必須與心(識)同時生起的緣故。
這觸、思、識三種食,一生起之後就立即壞滅,但是它們的業力,會存留在名色相續流當中,而造成未來的果報。行與業,必須依靠依處色法才能生起,因此,依處(段食)也是一種因。此外,還需要其他的助緣,即無明、愛、取。這三項煩惱,存在於另一個心路過程裏。
在《食經》中,佛陀開示說:“四種食,由於什麼法而生起呢?由於愛的緣故,所以四種食生起…”
一再生起的愛,就是執取;有愛與取的時候,就有無明。由於無明、愛、取生起,所以四種食才會生起。禪修者必須如此觀照它們的因果關係。在能夠如此觀照之後,應當觀照今世結生心時的五蘊。然後,再觀照前世臨死時現起的業力,交替地觀照這兩者,以便確定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
禪修者可能在前世,發願于下一世成為比丘或比丘尼。錯知有比丘、比丘尼真實存在,是無明;貪愛比丘、比丘尼的五蘊,是愛;一再發生的愛,就是取。由於有無明、愛、取這三種煩惱,所以人們會造作行或業。行的業力成熟時,就會產生今世結生時的五蘊。當禪修者如此一再觀照因果關係時,就能瞭解四種食,能夠造成結生時的五蘊。
另一種觀照的方法是:禪修者也可以先觀照現在的四種食,即四種因。例如,現在發願來生要成為比丘或比丘尼。由於這個願,禪修者會修積善行。那善行裏,就包含了觸食、思食與識食,即觸、思與識這三種因。而它們都必須依靠依處才能生起,依處就是段食,所以總共有四種食。
這四種食是如何產生的?佛陀開示說:“由於愛生起,所以四種食生起。”愛是因,四種食是果。一再生起的愛,就是取。因此,由於取生起,所以四種食生起。然後,禪修者應當觀照:由於受生起,所以愛生起;受是因,愛是果。
接著,禪修者繼續觀照:由於觸生起,所以受生起;觸是因,受是果。由於六處生起,所以觸生起;六處是因,觸是果。由於名色生起,所以六處生起;名色是因,六處是果。由於識生起,所以名色生起;識是因,名色是果。由於行生起,所以識生起;行是因,識是果。由於無明生起,所以行生起;無明是因,行是果。
禪修者可如此逆著觀照因果關係,這稱為逆緣起法。《長部.大因緣經》裏也提到‘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在緣起法當中,識緣名色,意謂:由於識生起,所以名色生起。這裏的識,是指心。名,是指心所。色,只是指心生色而言。由於心生起,所以心所生起;由於心生起,所以心生色生起。因此說“由於識生起,所以名色生起。”(識緣名色)當禪修者能夠照見心生色法時,就能清楚地了知這一點。
接著,名色緣識,意謂:由於名色生起,所以識生起。這裏的名,是指心所。色,是指依處色而非指心生色。就五蘊世間的有情而言,如果沒有依處色,識就不能生起,所以依處色是識的因。心與心所是互為因果的,如果沒有心所,識(心)就不能生起,所以心所也是識的因。
在依照因果關係來觀照五蘊時,禪修者必須照見,四種名蘊之間的因果關係。佛陀在《阿毗達摩藏.發趣論》中,談到受、想、行、識這四種名蘊,是互為因果的。當講到其中一個為因時,其餘的三個就是果;當講到其中的兩個為因時,其餘的兩個就是果;當講到其中的三個為因時,其餘的一個就是果。如果沒有名(心所;即受、想、行這三蘊)的話,識蘊就不能生起。因此,名色都是識的因,這就是“由於名色生起,所以識生起”(名色緣識)的意義。
上一篇:禪七修行系列六之(六)第七篇
下一篇:附錄--「德山棒」法脈緣源略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