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律學在時勢流轉中....本質性依然!
佛陀於菩提樹下悟道以後,四處遊走,講說佛法,漸漸組成僧團。早期追隨佛陀學習的弟子多是善根純厚之人,所以其時並無有戒律產生。佛陀只是勉勵僧眾「善護於口言,自凈其志意,身莫作諸惡。」但隨著佛教影響日遠,僧團裏人數增多,魚龍混雜、凡聖同居,其中有一心向道,求取解脫者;也有因貪圖供養而混跡僧團者。這樣,僧團成分日趨複雜,不如法的事件開始出現,為護法安僧,避免世人之譏嫌,佛陀開始制定眾多戒條,以約束比丘眾的行為,並採納外道的方法於每半月布薩懺悔誦戒,以維持僧團的清凈與團結。這就是佛制戒律之緣起,即「隨犯隨制」,每條戒律的產生都有它特定的因緣,所以說:毗尼(戒律)是因緣所顯。
佛陀在臨涅槃之時,曾囑咐「以戒為師」的叮嚀。在佛教僧團之中,戒律是維持僧團「和合」的基本保障,而是否稟受戒法,又是佛教僧徒之區別於普通人的關鍵。佛滅後約百年內,曾有兩次「大結集」,其緣由皆因戒律的問題。而戒律之爭也是因為不同地區的比丘,對戒法的理解不同而致,僧團面臨著如何穩定局勢的大問題。於是大弟子迦葉遂發起舉行王舍城大會,來結集經律遺教。結集大會在王舍城外的七葉窟召開,有500位大比丘參加。由「多聞第一」的阿難誦出經(法)藏,由「持律第一」的優波離誦出律藏。
在結集過程中,有一事對後世影響很大,那就是在會上,阿難曾傳達佛陀的遺言:「微細戒可捨」。何者為「微細戒」?阿難當時並沒向佛陀問清楚,由是結集會議上發生了爭論。最後阿難為了團體的和諧,承認了自己當時不問明白之過失,終止此爭論,乃由迦葉裁定:「若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這樣,戒由佛製成為定製,使得戒律失去了變通餘地。
佛滅100年後,因為戒律問題,佛教內部再次發生了嚴重的爭論,這次辯論大會,雖以乞錢為起因,雙主爭辯的內容卻有十項,故稱為「十事非法諍」。這「十事」即是阿難所說的「微細戒」,東方比丘認為不妨有其彈性。但耶舍一方,不但堅持這十項均為「非法」,而且在戒律中明列禁止這十項為成文法。當地的跋耆(族稱)比丘們受此慘敗,內心憤憤不平,另行結集,逐漸演變成部派的分裂。從此在佛教內部分為東方系統的大眾部,與西方系統的上座部(耶舍一方)。
戒律既為因緣所顯,就有它的局限性。因為任何一種因緣,都只能在一種特定的時空中存在,它包括了文化傳統、政治背景、風俗習慣、時尚愛好等種種因緣。其實在佛陀時就已有這一方針。在《五分律》中記載有關於隨時毗尼與隨方毗尼的遺訓。佛陀說:雖是我所制,余方不為清凈者,不必行;雖非我所制,余方清凈者,則必行之。
佛教的戒律條文之中,有的根本不適於在印度以外的地區來實行,這就是它有地方性的局限。還有一些規定,根本是由於隨順當時民間乃至外道的習俗而制。從佛法的角度說,戒律畢竟為佛陀金口所宣,並不是說變就變,想變就變的。然根據隨方而變的原則,佛教戒律亦隨著時代的不同而在作適應性的改變,這是否符合佛陀制戒本懷呢?
當戒律在向中國滲透傳播的過程中,為了適應中國的民生實際,也進行了儘可能的變通,制戒之精神最終以中國人自己制定的僧制來規約僧團,在授戒方面則大規模地弘傳重在制"心"的菩薩戒。西元250年,印度律學沙門曇柯迦羅到洛陽譯經,在白馬寺建立戒壇,首創戒度僧制度,當時朱士行正於洛陽學佛,首先登壇受戒,成為漢土出家沙門第一人。
至惠能大師時傳授了「無相戒法」,再其後終於創造性地推出了中國僧團自己的戒律,即「禪門清規」。當時的禪僧從修持理念至行為方式,均有別於其它的宗派,然其生活卻依附於律寺,這樣不合規度之事就會經常發生,其修持行為與環境所在,已形成尖銳矛盾。要如何協調禪僧與律寺的不相適應性,就成為佛教僧團的當務之急。
百丈懷海禪師於是創意別立禪居叢林,以減少與義學、律學僧眾相聚一處所產生的齟齬,且提倡「農禪並重」,解決僧團的生存問題。清規的確立,使中國僧團走向了制度化、規範化的僧伽戒律生活。叢林清規的產生雖是依據當時僧團的實際理地而擬製,但其本質依然是對印度戒律的繼承,在護法安僧的根本精神上,並無二致,其清規一如戒律!戒律是佛陀為了規範僧倫,令正法久住而制定,所謂「戒住則僧住,僧住則法住。」清規之制定同樣是使僧團和合,清凈無諍!
近代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引發了日本佛教戒律上變革和宗教色彩的淡薄:僧侶名前冠以俗姓、僧侶可以食肉、帶髮娶妻、僧侶可以是一種社會職業....等等。使日本的佛教界進入現代社會,以世俗性為特徵的新興佛教宗派和教團的大量出現,使佛教的社會面貌發生巨大的變異。
戒律在日本的演變備受世人的置疑,如此的飲酒食肉、娶妻生子,何以稱之為出家人?在日本戒律的演變發展,其實經歷了相當可觀的蛻化歷程。當承繼道宣南山律一脈的唐.鑒真和尚(688-763)遠渡去日本傳授戒法,可以說是日本佛教戒律的正式開端。當時鑒真所傳授的戒律,基本上是《四分律》的250戒,仍屬中國佛教戒律的大小兼受戒性質,不過在律儀戒相上是依然重視小乘具足戒的。日本天台宗始祖傳教大師最澄(767-822)卻在公元818年正式宣布:「自今以後不受聲聞之利益,永乖小乘之威儀,即自誓願棄捨二百五十戒已。」從此最澄一系全然棄捨小乘戒,並發願建立一處大乘寺,在比睿山展開純大乘戒授受運動。
通過最澄大膽的戒律改革,以獨標純大乘菩薩圓頓戒的日本佛教,自此也與仍守大小兼受戒的中國佛教分道揚鑣,形成東亞大乘佛教的兩大傳統。這一變化完全可以從日本的國情來解釋。就歷史淵源言,開創日本佛教的聖德太子一開始就接受了大乘佛教。就義理言,最澄的戒律觀,基本上來自他對《法華經》與《梵網經》的理解與詮釋及其理論的融合。
日本佛教與韓國、中國(包括台灣)等周邊國家的佛教相比較,既有共同的部分,也有顯著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不同在於,在日本出家與在家的界限曖昧,許多僧侶娶妻成家。在日本的佛教,是作為以法會和教理為中心的學問而被接受的,教理才被認為是佛教的主軸,這一點可以說是從古代到現在的日本佛教一貫特徵。日本古代佛教的形態,可以說規定了日本佛教的方向,這也成為戒律在日本不被重視的原因之一,重慧而輕戒也是日本佛教界最顯著的特點。
對印、中、日戒律觀的演變,其各自的演繹流變,乃是基於時代的選擇與歷史的必然。印中日佛教發展演進的歷程,所昭示的是-佛教的應世性與圓融性,最大限度地適應本土社會現實,是其生存發展的必經之路。社會需求、時代精神,將最終成為佛教戒律觀演進的仲裁者,佛教與社會的和諧互動是否就成為「正法久住」的根本基礎?
目前不論是在印度還是在中國及日本,表面上戒律雖然呈現出不同的風貌,然而其根本精神卻依然是沒變的,那就是化世導俗、護法安僧。佛教的世俗化和全球化,已是當代佛教發展的主題,佛法將如何在時代社會的流轉中前進,對依佛法而解脫修行者來說,確實需好好的沉思一番!要如何能在新的世紀、新的時勢之下,處理好佛法與世間法的圓融性和不共性,保持佛教的清凈莊嚴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從而發揮出佛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