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21 22:12:26夷希微

記者非常忙

 
終於開跑了。

營建署臨時要求我們召開記者會,理事長二話不說就傳令下去。不過記者可不是閒閒在等新聞的,最後我們改以發佈新聞稿的方式,請記者朋友幫忙刊登。

4/11截止收件以前(有51天的時間),我們得開三場說明會、張羅評選場地、召集15位評選委員跟15位審查委員開會、籌備一場風光的頒獎典禮……

這件事大致上都已經上軌道了,接下來應該是計畫(協同)主持人的事了。
二呆 2008-02-22 10:27:32

如果用一星期畫一張圖 再用兩星期做模型 這樣就花了六個星期 一共四十二天 這樣還有九天時間呢

這九天可以去想一個創作啦 應該是夠了吧

J 2008-02-22 08:57:49

還有51天,這樣的時間夠做出好作品?我覺得好像有點勉強。

記者們對這種沒有吵鬧、爭議的新聞可能都不感興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