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兩岸姻緣交流協會籌備會 開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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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會全體發起人
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議程通知
一、會議開始(發起人代表擔任臨時主席)
二、推選主席。
六、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一)
案由: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七人以上,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
(二) 案由: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議:
七、第一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由主任委員主持)(非籌備委員屬列席性質,得先行離席):
(一) 案由:審查章程草案。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
(二) 案由:決定籌備期間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專任或義務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
(三) 案由: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並登報公開徵求會員。
說明:會員入會申請書格式如下:
決議:
臺北市兩岸姻緣交流協會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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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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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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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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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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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住址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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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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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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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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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四) 案由: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
說明: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開會通知、紀錄、議程、出席證件、成立大會手冊、選票等之印製)、郵電費、會議費、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文具費等。
決議:
八、臨時動議。
九、主席結論。
十、散會。
十一、其他:
1.本通知單以郵件或電子郵件寄送全體發起人,並將於「臺北市兩岸姻緣交流協會」網站(http://mypaper.pchome.com.tw/zhongya)發佈公告,籌委會列印一份報主管機關備查。
2.所有發起人即日起,就議程、提案、建議議決內容,進行逐條細讀,若有疑問或意見,隨時向主持人提出。
3.若開會當日不克出席者,請於接到開會通知後3日內請假,或得以書面委託其他發起人代理,每一發起人以代理一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