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2 22:39:28雨天

分一點笑容給我,好嗎。

從西門町騎機車回家的路上,我哭了。

不知道為什麼,其實並不是真的非常想哭,心裡大多數的情緒是怒氣;

這個世界是公平的,卻也是如此的不公平。

也許,我們對別人的要求總是嚴格的,但對自己卻可以鬆散。

認真是不是一種錯誤?

所有的事情,都要我一次就會,問第二次就開始兇,是把我當什麼了?

要我第一次就會,可以,電腦速度慢,你操作速度快,才一秒畫面就跳了好幾頁,

我根本不知道你做了什麼,要怎麼學、怎麼模仿?

人都是主觀的,我承認當我聽到BL誌熱賣時,那種無言的心態並不是非常好的(但我並沒有惡意),

而你卻說,這沒什麼好無言的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興趣,你也無法說什麼。

是,我的確不能說什麼,而我也的確沒說什麼呀。那也是你的主觀不是嗎。

先教我把書拿起來撢展示架裡面的灰塵,等我做完兩櫃後又過來監視我怎麼做,

糾正我這樣一本一本拿要弄到何時?然後告訴我只要把裡面的灰塵清掉就好。

那你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告訴我,最重要的是裡面的灰塵,架上的只要書面撢乾淨就好?

這就是所謂想要雞蛋裡挑骨頭是嗎。

還有,那兩個死三八智障客人一個迷錦X亮一個迷卡通團,跟你們這兩個愛偷懶正職同樣愛J家的人聊得盡興,

我為什麼要對他們笑?她們愚蠢到極點,我連假笑也不想給她們。

在面試時你排擠我是個風飯、甚至對風飯有意見我就已經很不爽了,你以為我有可能對「你的客人」一視同仁嗎?

再說,你的待客之道又是如何?比我在麻布看到最爛的還要爛!

跟自己的熟人聊天打屁,根本忘記有兩個客人要買新到貨還未上架的雜誌,

好不容易你想起來了,竟說什麼「我得先幫她們拿雜誌」,先個屁,你後太多了吧!

最最讓我不高興的是--小風完全被看扁了!!!

除了小風我當然還認識別人啊,J家的我不是不認識,我是「不喜歡」!

不是只認識小風,是「只喜歡小風」!

我就是死忠飯,很死忠的死忠飯!

你問,你覺得這櫃是什麼櫃?

我答,偶像雜誌櫃吧……

你竟然說,不要看封面是w-inds.就認為是偶像雜誌!

我靠!除了w-inds.,是沒有其他人的封面喔!堂本剛還不是NEWSMAKER的封面!HYDE還不是!其他還有很多啊!

喔、「真抱歉」,我忘了你認為我只認識w-inds.。

我不否認,我一直都認為w-inds.是偶像,但那是「到目前為止的現在」。

他們有本錢,有臉蛋,有體力,有歌喉,在音樂這條路上,他們將來也會有很多更成熟的想法。

現在是偶像路線,但在如此狹窄的路線當中,他們努力走著自己的路。

我的想法是現在進行式,你的想法卻是永遠不進行式,也就是w-inds.一生都是偶像路線,他們也無法轉型。

對對對,然後「你家的小剛」就很厲害,「我家的小風」就連屁也不如。


這是我第一次為小風感到這麼生氣,以往我從沒對任何人說我是風飯,所以也不會有人傷害他們。

但是,前一秒才說個人的興趣別人也無法說話,下一瞬間卻暗中在批評我的喜好,這是一個大人該有的姿態嗎?

我跟小方一致認為,這人真的幼稚到極點!

明天,我不會再去上班了,我真的怒了。

想怎樣操我都行,反正我本來就除了認真也沒什麼可取之處。

但是不要批評小風!他們對我真的很重要。

我不想為了小風跟任何人起爭執,阿太說要Love & Peace的,我也會努力做到。

只是,阿太,這真的很難啊……也許愛與和平並不是世界通用的……

今天唯一值得開心的事只有,下班後去九五發現NEWSMAKER三月號,我獨缺的那一本,

心裡有種被救贖的感覺,想笑,卻笑不出來了。

看到你們三隻,我真的很高興,可是今天也真的是波折的一天。


我會保護你們的,在不違背愛與和平的條件下,讓別人知道你們的好。

有人想要批評你們,我沒有辦法,因為個人的喜好沒有對與錯,

但如果他拿你們跟其他團比較,我只能無視愛與和平的法則,貓他們幾拳了= =

我知道如果我真的這麼做了,會很爽快,卻也會很討厭自己,

世界上果真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啊。因為這是個太過公平也充滿不公平的世界了。

補一句,淚眼迷濛地騎車真的很危險呀。


圖片:看著你笑,雖然我還笑不出來,至少不會那麼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