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江靜玲╱愛丁堡8日電】
英國蘇格蘭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舉行引渡庭,辯檢雙方針鋒相對。蘇格蘭檢方對引渡林克穎案表達了信心。
今天辯論的主題是台灣到底是不是一個領地、與英國簽署的備忘錄是否有效,法官馬西伯(Kenneth Maciber)表示,他不想把此案政治化,只想簡單處理這個案子,這是個法律問題。「這必定是個很重要的承認,否則英國為什麼會和台灣簽署備忘錄?而這是英國第二次簽署類似協議。」法官進一步指出:「在我看來,例如蘇格蘭,只要有司法管轄權就合乎領土定義,像華府不會承認蘇格蘭是個國家,但華府也不會否認,任何人如果須引渡回蘇格蘭的話,就會讓他引渡回去。」法官最後裁定英國時間明天早上十點就「台灣是否為領地」做出裁決。
這是林克穎於去年10月遭英國警方拘捕羈押後,蘇格蘭法院首次舉行引渡庭。林克穎出庭時身著淺藍襯衫、深藍西裝,未打領帶,雖然神色輕鬆仍難掩一絲緊張;庭訊中,他一度回頭以嘴型詢問親友「一切好嗎?」
林克穎的辯護律師再三挑戰台英無正式外交關係,指稱去年中華民國法務部與英國內政部簽署的「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無效。我駐英代表處官員已就我國的國際地位,以及台灣和英國的關係,與蘇格蘭檢方在開庭前進行有效且充分的溝通。蘇格蘭檢方對台灣的外交情況和地位已十分了解,並握有一手資訊。
基本上,蘇格蘭檢方對「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的法律基礎和效用,深具信心。根據英國2003年引渡法第194條,只要是「領地」(Territory),無論與英國有無外交關係或是否為英國承認之主權國家,均適用於該條款。
再者,台灣和世界各國間簽署超過上千條條約,具有完整「國際法人」地位,在此前提下,善盡國際法人義務,但同時擁有國際法人權利。林克穎在台犯案並遭判刑,我有權利要求引渡林克穎返台服刑。
我駐英代表沈呂巡親自到法庭聽訊,他也向本報記者表示,林克穎案我們在正確的軌道上,但攻防上會拖一陣子。
引渡林克穎 法務部:刑不至死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法務部今天指出,為引渡英商林克穎,出具引渡書說明,他已遭判刑4年定讞,另涉持他人護照出境的偽文罪嫌刑度並不及死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受訪表示,中華民國提出司法互助的林克穎引渡書指出,林克穎在台涉酒駕撞死人,經法院審理後,判刑4年定讞。此外,林克穎涉嫌易容並持他人護照出境,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林克穎所犯刑度均不及死刑。
陳明堂說,靜待英國法官裁決,希望聽到法官同意將林克穎引渡來台執行的消息。
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遭判刑4年確定,卻在發監前夕潛逃回英國。法務部與英國在去年10月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生效後,英國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提出引渡請求。
林克穎遭羈押至今逾80天,歷經多次聲請保釋遭駁回確定。法務部轉述,林克穎過去曾質疑台灣與英國無邦交,簽署引渡備忘錄無效;還以證詞眾多待消化為由,希望能延後開庭,但法官都未採納。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在當地時間8日中午12時(台灣時間晚間8時)開庭,8日、9日一連兩天召開引渡庭;8日召開引渡庭在台灣時間9日凌晨結束,已將林克穎還押,預計9日引渡庭在台灣時間晚上6時(英國時間早上10時)召開。
英國法官將裁決同意引渡與否,結果出爐後林克穎與中華民國都可提起抗告。根據前例,引渡程序短則3個月,長則費時數年,需視英國法院實際審理進度而定。
林克穎引渡庭 挑戰台法理地位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8日專電)撞死台灣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引渡庭今天在愛丁堡地方法院舉行,林克穎律師向法官質疑台灣的法理地位,主張不應引渡林克穎到台,與檢方及法官辯論近2小時,明天繼續開庭。
這是去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次日林克穎被逮捕羈押後,首次進行的引渡庭。
由於主審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上午前往格拉斯哥(Glasgow)審案行程耽誤,原訂中午展開的引渡庭到下午約2時20分才開始,一直進行到下午4時17分結束。
林克穎今天身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條紋西裝及深灰色長外套,沒有打領帶,著黑色球鞋,他進入第2法庭後,先向旁聽席點頭致意,關押84天來,林克穎身形沒有太大變化,臉頰略顯豐腴,兩旁有灰白髮,席上有2名他的白人女性友人,引渡庭過程中他大多專注聆聽,臉上沒有太多表情,除了翻閱手上的資料,同時也左手持筆做筆記。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沈呂巡非常重視本案,7日先到愛丁堡與檢警人員討論,準備引渡庭攻防,今天並全程旁聽引渡庭。
林克穎的辯護律師一開始就向法官質疑台灣的地位,指出台灣不是一個「領地」(Territory),英國與台灣沒有正式邦交,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但他之後又說,台灣有一些邦交國,但這些國家並非大國。
林克穎的律師向法官強調,即使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並不足以證明台灣就是一個「領地」,因此林克穎不應被引渡。
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的檢察官回應,英國與台灣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不代表台灣不是一個「領地」,英國內政部是在接受台灣的法理地位後,才會依據2003年英國引渡法規定,與台灣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
法官也回應林克穎律師指出,正式國號為中華民國的台灣原本在聯合國有席次,但之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台灣並非從未是聯合國會員國;他並說,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就是對台灣的政治實體地位很重要的承認。
這位資深法官進一步舉例,如果美國政府要從蘇格蘭引渡犯人到美國,雖然美國是與英國有邦交,但不能否認蘇格蘭是一個領地的事實,引渡事宜必須直接與蘇格蘭政府交涉,而非與英國中央政府。
馬凱弗最後表示,今天晚上將會仔細閱讀相關文件,明天上午開引渡庭時,將會宣布他對台灣是否為一個「領地」的決定。
法律專家指出,一旦法官明天宣布,台灣不是一個「領地」,本案即到此結束,無法引渡林克穎到台灣,但這樣的機率很小;如果法官確認台灣的法理地位,將開始針對林克穎犯罪事實等部分進行討論,檢方與林克穎辯方也將再有另一番攻防。
林克穎引渡庭首日 辯方下險棋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8日專電)酒醉駕車撞死台灣送報生潛逃英國的林克穎引渡庭,今天在愛丁堡地方法院首次舉行,林克穎律師質疑台灣法理地位,甚至當庭反駁法官說明,恐不利爭取林克穎避免引渡到台灣。
林克穎被台灣判刑定讞後,持用英籍白人友人護照潛逃到英國,去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瞭解備忘錄」,次日林克穎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今天在第1天的引渡庭中,林克穎的辯護律師全程以英國與台灣沒有邦交,台灣非聯合國會員等諸多理由,堅持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沈呂巡十分重視林克穎引渡案,7日先與蘇格蘭檢警相關單位會商準備引渡庭,今天全程旁聽,並適時提供檢方必要的資訊,加強攻防。
沈呂巡在引渡庭結束後告訴中央社記者,辯方律師以多數時間挑戰台灣的法理地位,他並不感到意外,但辯方的要求很不合理,連台灣的「領地」(Territory)地位都否認,很多辯詞事實上是為了爭辯而爭辯。
沈呂巡表示,主審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對台灣的外交、司法研究的很透徹,他多次舉蘇格蘭為例與台灣作對比,指出如果美國要從蘇格蘭引渡罪犯,必須直接與蘇格蘭交涉,而非與英國中央政府,蘇格蘭的領地地位無庸置疑,「可以看得出來,法官是站在我們這邊」。
熟悉本案的英國資深律師指出,去年林克穎在保釋庭時即坦承自己是逃犯,代表他已經承認台灣法院的判決,今天他的辯護律師一再指稱台灣不是一個「領地」,甚至否認法官提出蘇格蘭是領地的說法,「犯了嚴重的技術性錯誤」。
這位資深律師表示,今天辯方提出的說詞「將自己逼入牆角」,是不智的作法,此舉提高了檢方的贏面。
明天愛丁堡地院將進行第2天引渡庭,預定上午10點開始,安排在第2法庭。
明天上午法官馬凱弗將宣讀他對台灣是否為「領地」的決定,如果他否認台灣的政治實體地位,本案將就此告一段落,無法引渡林克穎到台灣,但這個情況的機率很低。
如果馬凱弗宣布承認台灣為「領地」,將開始進行事實性的司法審理,了解林克穎在台灣接受審理的過程,是否符合歐洲人權的相關公約,沒有受到迫害。
馬凱弗以嚴謹認真辦案知名,明天引渡庭結束後,有可能不會當庭宣判,待數週或更長時間再宣判結果。
林克穎引渡案一波三折 延開庭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8日專電)英商林克穎在台灣撞死送報生潛逃英國被捕,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首次舉行引渡庭,但法官從格拉斯哥趕來愛丁堡途中交通受阻,引渡庭再從中午延後到下午2時舉行。
根據瞭解,審理林克穎引渡案的法官馬凱弗(Kenneth MacIver)在司法界非常受到敬重,因此他審理的案件較多,十分忙碌。
今天發生的狀況是,格拉斯哥高等法院沒有人手可將1名囚犯送來愛丁堡高等法院接受馬凱弗審理,因此馬凱弗上午親自前往格拉斯哥高院審理,但在返回愛丁堡途中交通受阻。
愛丁堡地方法院因應這個突發狀況,已將林克穎引渡庭延後到下午2時在第二法庭舉行。
林克穎是英國法院在雙方並無邦交情況下、第1個審理引渡到台灣的案例,判決結果對未來的引渡申請有重要參考價值,因此法院審理格外慎重。
林克穎案 英國首度開引渡庭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英商林克穎在台灣撞死人後潛逃回英國被捕,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召開引渡審理庭,法官將審視雙方攻防提出的證據。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受訪表示,靜待英國法官裁決,希望聽到法官同意將林克穎引渡來台執行的消息。
林克穎撞死送報生遭判刑4年確定,卻在發監前夕落跑潛逃回英國,法務部與英國在去年10月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生效後,英國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提出引渡請求。
林克穎遭羈押至今逾80天,歷經多次聲請保釋遭駁回確定。法務部轉述,林克穎過去曾質疑台灣與英國無邦交,簽署引渡備忘錄無效;還以證詞眾多待消化為由,希望能延後開庭,但法官都未採納。
英國愛丁堡地方法院訂在當地時間8日中午12時(台灣時間晚間8時)開庭,8日、9日一連兩天召開引渡庭。英國法官將裁決同意引渡與否,結果出爐後林克穎與我方都可提起抗告。根據前例,引渡程序短則3個月,長則費時數年,需視英國法院實際審理進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