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工傷協會
昨天下午4點,發生燿華電子女工陳巧蓮在勞委會自殺,原由勞委會安排燿華電子公司代表與勞方陳巧蓮,調處因被公司不當降職而罹患職場憂鬱症的勞資糾紛,會議剛開始由工傷協會代表說明巧蓮希望回復原職等訴求後,公司代表許副理回應「我們今天只能將訴求帶回公司研議。」巧蓮一聽資方回應,認為資方三番兩次使用拖延與敷衍方式對待她,使陳女士情緒非常氣憤,不久突然拿起水果刀刺向副理,協同處理的工傷協會黃小陵與利梅菊及勞委會人員見勢阻止,所幸無大礙。經過工傷協會人員勸說一陣子之後,巧蓮表示想上廁所,工傷協會人員心想不妥,便前往廁所查探敲門不應,於是撞開門,見巧蓮身旁有不明液體罐,並陷入昏迷狀態,現場人員將她緊急送台北馬偕醫院治療,經醫師先做初步洗胃與解毒,之後還要觀察24小時,這是關鍵期,如無法挨過恐怕凶多吉少!
巧蓮自澳門來台,家裡有二子一女,老公是一位為營造業工人,家境小康,家庭原來美滿幸福!但8年之後卻變調。來台不久之後,及到燿華電子工作,到現在第九年,在台灣大部分生命精力都給了燿華電子,自88年~94年5年來工作考績都是優等或特優,94年更榮獲員工楷模的殊榮,同年公司將巧蓮升任組長,巧蓮認為這是公司對她的肯定與認同,對於一個異鄉人與學歷不高的女工來說,公司賞識深感榮幸與驕傲!為此更為燿華電子賣命賣力,擔任組長期間對於品管上更是求好心切,一年半後,為品管爭議被撤除組長職務,對她打擊很大;之後被調至人力池(即懲處員工的垃圾桶),再轉到另一新單位,到新單位又遭主管三番兩次言語侮辱,且申訴無門,使她在燿華電子的每一天如水深火熱般,回家之後也都在這樣的情緒中無法自拔,失眠、吃不下飯、氣憤數落公司的不是、終日以淚洗面,天天週而復始,她發病了,經醫師診斷為嚴重憂鬱症,住進精神病房兩次,及一年多來的治療,還是除無法回復生活,更無法回去她最愛的工作,並常想自殺;而巧蓮以憂鬱症職業病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傷病給付時,勞保局卻以「憂鬱症尚不屬於勞保職業病種類表列疾病」駁回,進行爭議審議時,專科醫師又以「…,壓力的發生與個人應對能力與社會支持系統均有關係,無法歸因於單一工作因素,不宜屬職業傷病」。官方以上的論述都歸因為她「個人」抗壓不良造成,與「工作」無關,送入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為無法鑑定為職業病,再加上這上個上月底,勞委會並未將職場憂鬱症列入職業病總類表,為此工傷協會也與巧蓮到勞委會多次陳情未果,從燿華打壓降職到勞委會無法鑑定為職業病,這些層層的打擊及傷害下,使巧蓮瀕臨崩潰,而種下昨天自殺事件!
工傷協會認為,工人不是機器,是有情感與尊嚴的人,當巧蓮面對上(經理)下(組員)的工作壓力,後因工程師品管爭議,因此遭到降職與調動至人力池,之後又遭到主管言語污辱使自尊傷害,進而生病,而這樣的工人生病卻被資方與官方認為是個人因素,而漠視【勞動環境】才是真正造成台灣勞工職場精神疾病的主因。企業只追求利潤下,不把人當人看,而是生產工具,因此產生心理問題當然會很多。據去年報導190萬在憂鬱症人口,勞動者也佔有不少比例,而企業主把人力當商品看待的話,不好用的工人就丟!加上勞委會又無法管理,讓勞工有處於無法尊嚴勞動下,還要等多少職場憂鬱症工人自殺,才願意開放將職場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
我們要求:
1.燿華電子立即回復陳巧蓮原職,並公開道歉。
2.勞委會應立即將職場引發之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
工傷協會秘書長 黃小陵0932187765專員利梅菊0910346519
陳華猛0953400779(陳巧蓮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