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海岸農耕隊在假日拜訪農家,左二為隊員黃水龍,右一是陳新殿的妻子抱著女兒。 照片/陳新殿提供 |
六○年代,我國與中國大陸爭外交合法地位,鞏固友邦為首要任務,陸續以先鋒計畫、中非技術合作等名義,派農技專家到落後國家種稻。
外交部將此業務交給「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海外會),但農耕隊成員一直是體制外人員,海外會後來也被立委批為「黑機關」。
一九九六年「財團法人國際發展合作基金會」(國合會)成立,援外計畫才算合法進行。不過外派人員仍在二○一○年以後,才適用勞基法。
蕭美琴表示,農耕隊、援外技術團未編入國家體系,「但他們是歷史產物」,不能忽略、說他們不存在。
她在花蓮參加過一位農耕隊員的告別式,第一次知道,這批七、八十歲的長者,部分或因經濟、或與家人疏離,老後生活令人鼻酸。
她說,這批外交老兵在偏鄉工作,比在首都上班的外交官更辛苦;但當年沒勞健保,也無離職、退休後的保障。國合會應編列預算,給予重病、喪葬補助。
國合會秘書長陶文隆說,當時外交割喉戰,農耕隊本是「急就章」,後來卻變成常態。他指出,國合會一九九六年成立,法律上,沒有依據可編列預算,「等於是師出無名」。
陶文隆說,有些農耕隊員靠豐碩薪水及在地人脈,留在當地經商有成,當然也有人不善理財。
他非常同情部分老隊員的境遇,國合會每年也撥廿萬元,補助聯誼會活動,「這塊死角,應該運用其他機制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