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7 23:49:25綺羅

文藝復興修道院! 其實是貴族妓院?

  歷史探祕/文藝復興修道院! 其實是貴族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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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6日 15:56

  • 本文摘自《歐洲風化史:文藝復興時代》,愛德華·傅克斯 著。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種種惡習,甚至加在一起,都趕不上羅馬教會主要在文藝復興時代表現出來的縱慾。文藝復興時代的色慾橫流,在修道院的歷史條件中正好找到了極有利於縱慾的土壤。談到這個問題,我們處處感受到上面說到過的不便——在這個問題上,最難的是掌握分寸,適可而止。

根據人民網報導,僧侶的縱欲,開始其實是完全健康而正常的對獨身制的抗議。我們已經談過禁婚絕色的歷史起源。它的結果對我們同樣重要。這個結果很久以前便相當清楚了:隨著時間的推移,獨身制在教會的手裡變成了最重要的統治手段。它之所以成為最重要的統治手段,當然是由於它的經濟意義。教會積累起來的財富靠了獨身制得以集中而不致分散,得以代代相傳而不致消失。

既然天主教這樣的宗教團體共奉一個大權獨攬的首腦,那麼,各修道院領地凡有所擴大,都表示著整個教會勢力範圍的擴大。僧侶的獨身,是把僧侶同地方的、局部的利益分開的惟一手段,能讓僧侶成為下級服從上級的馴服工具,乖乖聽命於教皇。放棄絕色制度,對於教會來說,不啻是放棄統治的可能性。

隨著修道院日益成為教會重要的統治工具,特別是隨著獨身制在積累大量財富方面的好處日益明顯,最初是為了本團體的利益而自願作出的、自由遵守的決定,如今變成了所有僧團都必須嚴格遵守的法律。在11世紀,格列高列七世頒布了禁婚敕令,宣布神父一概不得結婚。一度悉聽自便的節欲逐漸變成了必須執行的法律,絕色的誓願被宣布是最高的德行。

然而,血氣的力量要比人為的規定更強大。只有部分僧侶能駕御血氣,控制血氣。所以,最嚴格的救令和懲罰都沒有什麼成效。最醜惡的反自然惡習開始蔓延,而比是明目張膽,而針對這惡習發布的敕令也同樣的直言不諱。巴黎舉行的教會會議決定要注意別讓『修士和神父搞雞姦』,『主教們應仔細檢查臥房,封死一切可疑的門及其他危險的地點』,別讓『修女們睡在一張床上』等等。

因為引起這類惡習的原因並沒有消除,所以這些措施只是在個別情況下才奏效。正因為這樣,教會方面節節讓步。到最後,絕色已經不是徹底棄絕色慾,而只是像上面所說的,排斥那種會使教皇的財源減少、勢力範圍縮小的性關係形式。

不准僧侶結婚,同時卻允許他們有情婦。這一讓步之所以明智,在於教會的剝削策略能從這讓步中取得極大的好處。教皇獲得了油水巨大而源源不斷的新財源,因為大多數這一類的赦罪符都賣給了僧侶。教會的那些了不起的詭辯家立刻發明了適當的說法來緩和矛盾。14世紀,在僧侶是否有權結婚的問題上又爆發了一輪激烈的爭論。許多僧侶堅持恢複這個權利,而法國教會有影響的著名導師熱爾松用以下的理由來為僧侶的不絕色辯護:

『僧侶在滿足性欲的時候,是否違背了絕色的誓願?不,絕色的誓願只是表示棄絕婚姻。所以,僧侶即使做出極不道德的行為,只要沒有結婚,就不能算違背絕色的誓願。』

 

熱爾松只是稍稍限制了僧侶的自由:『盡量做得秘密些,別在節日裡,別在神聖的地方,也別同未嫁的姑娘發生關係。』熱爾松的說法自然有點自以為是。不過,不這樣又能怎麼樣呢?錢袋遇到了危險,得救救錢袋,那只好下點大本錢。到最後又發明了一個原因,據說僧侶養姘婦是為了教徒。還是這個熱爾松在另一處說:

『如果神父有姘婦,那對本教區的教徒當然是個很大的罪惡的誘惑,但如果他去侵犯女教徒的貞操,那對教徒是更大的罪惡的誘惑。』不管怎麼說,這樣總算找到了雙方都滿意的辦法,禁婚這個問題的解決符合教會的精神,更重要的是符合教會的利益。

神父如今可以大模大樣地養姘婦;主教以及教皇的金庫,財源滾滾而來;而神父結婚對教廷構成的威脅則被排除了。如今,罪人反倒是那些居然恪守絕色誓願的神父,他們叫主教們收不到後者十分熱衷的『養姘婦稅』。不過,西克斯特四世(1471—1484)解決了這尷尬局面。他簡化了手續,要求所有的神父一律交納這筆稅,不管他們有沒有姘婦。這個辦法不僅能生財,而且還有個優點,那就是沒有一個罪人能滑過去。

宗教狂往往滿足於這樣的要求:『如果做不到聖潔的生活,那至少別明目張膽幹見不得人的事。』這個要求由來已久,最早的抗議就是從這個觀點出發的。1020年在帕維亞會議上,本尼狄克八世指責僧侶主要就是因為他們不是偷偷地犯罪,而是明目張膽、彰明較著地為非作歹。

達米亞尼主教也是在11世紀寫道:『如果神父偷偷地尋歡作樂,那還可以容忍,但是公開養個姘婦,還腆著個肚子,帶一群吵吵鬧鬧的孩子,那就不能不叫教會感到恥辱。』有時,教皇確實覺得自己過於寬大,問心有愧以致聖心震怒,加重了處罰,提高了神父非法姘居的稅額,而且幅度很大。教皇大怒,有兩個好處:他對罪人處理較嚴了;教會的財富也有所增加。

僧侶中的姘居現象極為普遍。因為這事實是家喻戶曉的,所以我們只需引兩段文字。泰納寫道:1563年巡視下奧地利五個世襲地區的修道院,幾乎在所有修道院里都發現了姘婦、妻子和孩子。例如在紹坦的本篤會修道院,九個僧侶共有七個姘婦、兩個妻子和九個他們的子女;哈斯坦的十八個本篤會修士有十二個姘婦、十二個妻子和十二個孩子;阿格拉的四十名修女有十九個孩子;等等。』

關於同一時期的巴伐利亞有這樣的報道:『上一次巡視巴伐利亞時,發現餅居十分普遍,僧侶中未必能找到三四個人沒有姘婦或秘密的妻子。』因為教會的財源是靠剝削別人的勞動,所以非法姘居不僅僅是滿足自然的需要,表現了比大多數純契約性的婚姻都更高級的性關係形式,而且必定會在各處都蛻變為一貫的淫亂。這肯定發生得很早,因為據情理判斷應當如此。在12世紀初,科隆附近德茨的路佩特修道院長寫道:

『有些神父不願結婚,因為結婚違反教會的法律;然而卻不絕色,相反,他們更加下流,因為沒有任何夫婦關系約束他們,他們更容易見異思遷。』幾百年內大致都是如此。約在1520年問世的紐倫堡著名長詩《真理的勝利》中說:『如果一個男人有一個女人還不夠,那他就弄兩個,弄三個,看他的高興。哪一個不中他的意,便把她扔了再弄一個,多少都隨他的便。』

 

歷史的條件決定了道德的放蕩。道德的放蕩失去了任何的節制和約束。它的表現多種多樣,常常是群體的通淫。成千上萬的修道院成為『無恥和種種惡習的大本營』。在修道院裡,普里阿波斯和維納斯的香火最盛。修女和妓女往往是同義詞。有句諺語說:『她不是修女就是妓女』。

另一句諺語說:『她下面是妓女,上面是修女。』還有說:『神父一叫,修女就開門。』按照民眾的說法(說得自有道理),世界上壓根兒沒有冰清玉潔的修女。『只有三個修女守身如玉:一個逃走了,另一個跳河淹死了,第三個到現在還沒有找到。』大家一致認為僧侶只幹壞事,一有機會就幹。諺語說:『得讓僧侶雙手捧住杯子,不然他的手會在桌子底下亂摸。』

許多修道院是生意興隆的妓院。這方面有不少諺語和俗話:『奧古斯丁會的修女到夜里都希望枕頭土有兩個頭』,『許多修道院裡,床底下總是有兩雙鞋』,『僧侶兄弟早晨看見方丈床底下有雙女鞋,方丈說:哪個花園里都有雜草。』」機要秘書布克哈特談到羅馬時說:『羅馬幾乎所有的修道院都成了藏垢納污的地方。』這句話適用於羅馬,同樣也適用於整個基督教世界。

德國、西班牙、法國,當然還有義大利,不少修道院沒有一間禪房是清淨之地,夜里總有客人上門,或男客,或女賓。在許多地方,修道院是附近一帶貴族最喜歡的客店。威風凜凜的騎士在那裡受到最熱情的款待,維納斯賜予他最酣暢的歡娛,其他任何地方在這方面都比不上修道院。

客人在這裡尋花問柳,醜態百出,比在妓院更加放浪,而且還不用付錢。要求於他們的只是力量,只是充沛的體力。陶多多的小說和詼諧故事裡都有這方面的描寫。修道院常常是最好玩的娛樂場所,所以貴族常常成群結隊到這裡來住幾天,跳舞,弄音樂,做游戲,以及享受維納斯的其他禮物。

我們從許多文字記載中得知,在這樣的貴族來訪期間,修女的表現可以同最老練的愛情祭司比個高低。這類娛樂百分之九十到最後會變成群體的通淫,任何綱常都置諸腦後,一切慾望都任意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