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胡志強批評下屬,錯誤公文連蓋七個章都沒發現。 記者洪敬浤/攝影 |
市長胡志強昨天在市政會議上說,「這分公文一路簽,最後關頭還能找出錯誤,在公文上簽名的人,有沒有仔細看?」胡抱怨,他改公文改得很辛苦,常在最後關頭還能找出錯誤,「不斷在懸崖勒馬。」
胡志強說,公文出錯,最常見的藉口是「忙中有錯」,若真的如此,那他跟秘書長公文量最多,但再忙也不能出錯,連錯字都不允許,以後再有類似錯誤,各局處的核稿主秘要負責任。
社會局長王秀燕說,這封公文是以市長名義發文向中央討錢,因此格外字斟句酌,相關人員反覆斟酌信函內文,卻忽略了收文者,才發生疏忽,幸好還沒送出就發現錯誤,局內已開會檢討。
胡志強之前曾批評市府部分官員公文八股,用字遣詞高深,連他都不會念、看不懂;另曾抱怨公文旅行七、八周,他等到快要抓狂翻臉。
上個月,台中市都發局發函給市議員,不僅地址寫錯,連行政區都停留在升格前;教育局電子公文,連教育局長賴清標(本月初請辭)的名字也忘了打,打成「賴○○」。
無獨有偶,社會局上月發文給內政部,從承辦人擬稿,一路經過股長、科長與核稿專委,再經過主秘、副局長與局長,轉送到核稿參議前,至少經手七人蓋章,都沒發現把部長李鴻源寫成江宜樺。
資深公務員說,支票抬頭若寫錯,就領不到錢,把部長寫錯了,怎麼要得到錢呢?市府公文一而再出錯,難怪市長忍不住重批下屬。
胡志強說,部長已經換人了,都沒人看出來,他最怕很多人在公文上簽名,卻沒有人仔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