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造日記26
1樓至2樓版,總算開始澆置了... (2009/03/31... = =今天...)
上個禮拜,黃大哥、李大哥同與營造廠一起開會討論機電和後續工程的事,會後聽到黃大哥和李大哥的話語與氣憤程度,自是知道受了那營造廠的協理的鳥氣了… 因為不只在這一次,在每週的例行會議時,那營造廠的協理老是在耍白目,真的是個臉皮厚的傢伙,他自身的觀念就有問題,老是把他們公司犯的錯往我們這技術顧問單位扣帽子,說是我們規定、要求的,所以才致使他們蒙受損失...
這種誣賴的指控根本是亂七八糟,材料是他們送的、圖是他們畫的,我們哪有跟他們要求結構體#8鋼筋全改成#10的鋼筋呢!? 他們自己的建築師、技師、繪圖員畫好的圖,在送出來給我們審核的時候,就該自己確認設計圖說、材料選用是否正確!? 是否符合契約需求不是!? 既然圖說符合契約需求與規定,我們當然是審訂核准的啊,總不能說契約需求最低是採用#8鋼筋,而送來的圖是#10的錯吧!?
工程進度,比預訂進度足足落後了一層樓...
最低需求是這樣,有比較好的,當然是更好了,然到要跟你們說不對,你們用#8的鋼筋就好了,這樣結構就夠安全了,而你們也可以省下一大筆錢吧!? 我們的確是技術顧問單位,但我們是代理甲方的監督、監造的技術單位,而不是你們乙方的建築師和團隊啊,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到底是怎麼幹到協理一職的!? 莫名其妙...
總務組長,您別再站了... 我們已經陪您站2個多小時了... 心裡的OS...
就算想變更,審核完成的東西就該依照程序去辦理變更,這是公共工程,不是你家後院,想怎麼蓋就怎麼蓋,都清清楚楚的說好幾遍了,老是有理說不清、在那邊鬧、在會議裡講些有的沒的、沒營養的東西,就連立場跟程序都不清不楚,還來指責些什麼呢!? 就算不懂,也清清楚楚的說明了,怎麼就是這麼不可理喻!? 真是不清楚自身的處境和職責所在,難怪黃大哥與李大哥氣到想要好好修理他們。
工程做到要水火不容、不能互相,其實是大家所不願意樂見的,因為這些都是多餘而不必要的事,而最累、最慘的就是那些做的要死要活、努力把工作和事情做好的現場工程人員,他們真的是沒功勞也有苦勞的人,如果工程要做到次次刁難、喊卡,我想最可憐的是徐主任,真的對他感到抱歉、也過意不去,做的那麼努力,實在讓人無法苛責... 現在卻可能因為這些事背黑鍋,我倒真的想替他求情、說說話
開3秒瞬間膠... 打翻了,沾滿整隻手... = =還好我有張開手指頭... 囧"不然就全黏在一塊了... Orz||| 原來用松香油沒用啊...
該修理的是那些營造廠公司派的高層,而不是這些現場工程人員,別用停工、停止施作的方式去懲罰他們,要就用罰款與計價的方式讓他們知道什麼是對與錯,而這才是對事對人,才有意義不是!? 當然這是最後的手段,用罰款與不予計價的方式去逼迫營造廠做該做的事、去達到工程品質與完工進度,這是最不願意看到的做法,因為我們還是希望工程能圓滿完成、順利平和的,因為這只是一場工程而已,以後我們還是朋友,說不定往後還有共事、合作的機會不是嗎!? 希望一切順利。
有施工爬梯不走... 而且還在旁邊... 給我當蜘蛛人... 嚴重工安危害,我拍... 這是很危險的行為,小朋友不要學... 有練過的叔叔也不要...
備註:#8鋼筋單位比重3.98,#10鋼筋單位比重6.39,如果該工程原設計採用#8號鋼筋施作1000公噸,號數卻變成是使用#10號鋼筋,那麼所使用的鋼筋量就變成1605公噸了,如以去年高達每公噸3萬4千元計算,單單鋼筋就得多花費2千萬... 就算是以現在約1萬4千元的價格計算,也要多花8百多萬。[(6.39÷3.98)×1000=1605;(1605-1000) ×34000=2057萬;(1605-1000) ×14000=847萬]
後記: 工程總算是進行到澆置2FL的混泥土了... 已經進行得很慢了,官拜上卿的協理(名字就叫上卿... = =取得真好...),別再鬧了,那只會自找麻煩、自討沒趣罷了... 就算整個工程停工,只要依照程序再重新辦理投標、發包,重新找營造廠商接續施作就好了,對我們一點影響都沒有的,我們只想單純的好好的把工程和工作做好而已。話說... 今天不會打混泥土打到加班吧... = =昨天已經忙了一整天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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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在這理唸一下吧
我的週末
不是被里長大會報告叫醒
就一定是樓下的工地弄醒
>.<
用三秒膠把手掌腳掌都黏在一塊
面積變成四倍
有了鯨魚的尾巴
再加上水母般上下擺動的腰力
可以去申請游很快的的專利了
建案上的看板
寫的是101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