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4.....外籍勞工
前兩天又看到了一則台灣人剝削外籍勞工的新聞,不禁讓我想起以前在中科做工程的事,當時公司僱聘了十幾個泰籍勞工從事綁紮鋼筋、組立模板,或相關性的作業,而指派工作任務給他們和簽寫他們的工作時數是我負責的業務之一,藉由工作機會的接觸久,讓從不曾與外籍勞工接觸、共事的我,多多少少了解一些他們離家背景的心情、想法、心態,以及一些讓我驚訝的事物。
公司所雇用的泰國勞工是從大○工程借調的,這樣的借調類似仲介,所以我們所支付的薪水並不是直接給予勞工,而是直接付款給大○工程自行處理,因為這裡牽扯了稅金、外籍勞工仲介來台灣時候他們所積欠的仲介費、伙食費、管理費、保險費、住宿費用...等等,總之琳瑯滿目,讓人意想不到,或覺得驚訝的扣款項目與費用都在薪資明細裡,如果以薪水3萬5來算,到他們手中的大概只剩1萬2至多1萬5左右,然後他們要從中再寄錢回家鄉。
每次來台灣一次就必須付仲介費給像吸人血的仲介業者,2年至3年一次,而每次的費用約台幣十幾萬到二十萬,當然這筆錢都是欠的,然後再從他們每月的勞力所得裡扣,如果依勞基法規定的薪資來算,有1/5以上到1/4的所得都直接落到仲介業者的口袋裡(以1萬8,36個月,仲介費15萬為基準換算,則約為23.15%),如果不幸遇到不肖的雇主剝削或提前被遣返,根本像落入地獄一樣。
我的主管很瞧不起勞工階級的人(原因不明,不過他是種自我優越感很重,高傲自負的人...如果要說的通俗一點,就是狗眼看人低),所以自然而言,他更看不起外勞,就算他們有人生病或無法出工,他也會要我去要求他們工作,加班時數也都規定只能少給,不能多給(依整數算,即便是8個小時50鐘,也算8小時),原先簽寫的人也是這樣算,自我接手後,只要超過部分都加計半小時(8小時10分,算8個半小時,8小時40分算9小時),如果他們加班總時數多或表現不錯,我會再額外加給加班時數。
依照大○工程的算法加班費都是算加成的(正常班8小時,滿8小時後算加班,而加班費都全額給付給外籍勞工,不會被列入百分比的扣款費用裡),所以加班時數越高,對公司的人事費支出就越不利,但當時我幫他們謊報了約1/5至1/4左右的加班時數,雖然可能會被公司發現而開除,但我卻不後悔這麼做,因為我覺得那是他們應得的。(如果以10個人來算的話,那額外加報的加班費大概可以再多請1個人...現在想想,比重還真大啊...)
台灣人不喜歡外勞,可能的原因很多(像治安、工作,或你想得出來的觀感),但因為需求卻又不得不雇用(低廉的勞動力),所以引進外籍勞工,然而自從引進外籍勞工後並沒有完善的制度,當然這現象並不只在台灣遇到,但我在想,既然發生在我們身上和周遭,那為什麼不思考健全的方式管理? 而任憑自生自滅? 然後受損的是我們台灣的人道與聲譽,卻圖利了不肖業者中飽私壤、胡作非為。
仲介公有化減低仲介費用(這可以解決不少問題,因為如果可以沒人會想離家背景、千里迢迢到異鄉國度工作、被欺負,甚至是壓榨),建立引進勞工人員的素質評鑑制度、管理方法和相關具有執行力的機構,避免雜像叢生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杜絕吸血蟲與沒人性的垃圾破壞我們的社會價值、生活與暴利、剝削、壓榨可憐的外勞。
後記:
啊~啊~明明一樣是外國人啊~但美國人、英國人、日本人,就是跟泰國人、印尼人、菲律賓人的待遇不一樣呢...生命的價值,果然不一樣...這就是殘酷的現實吧...
圖片說明:為了滿足一下...所以用了試衣間試穿看看頂級裝備,過過乾癮...致同好。 (1) T6套裝+伊利丹雙刀...=.=穿這套在戰場~肯定常常被圍毆... (2) 太陽之井散裝+匕首...那匕首是我第一想要的裝備~ 0.0因為我是匕首賊... (3) T4套裝...我的盜賊所穿的裝備~^^”不過缺一件皮甲... (4) 卡拉贊裝+拳套... =.=願念裝~老是拿不到... (5) S2套裝...平民裝~ 0.0所以我也有... (6) T2套裝+寡婦匕首與刀... 曾經的神裝... @@到現在~我依舊覺得T2套裝是盜賊最華麗而經典的裝備~
說真的
您附圖中所謂的頂級裝備......我怎麼看起來覺得都是差不多啊?
設計師很廉價嗎?......= =
國家如果被政客胡搞就不強盛
不強盛就沒有尊嚴.....
如果很多政策都不夠堅決
就會被看"扁"...
"馬"上要面臨的就是台勞了....
我覺得身為雇主
更應該幫忙自己申請的外勞
一起杜絕仲介的剝削.......
喔喔~說的不錯喔~~~^^不過我到覺得今天的27不同以往呢~觀點深入淺出~而且言之有理~^^很令人激賞呢~呵呵~~~ 0.0很難得看到妳正經八百的呢... ^^"讓我更愛慕了唷~ 2008-10-07 11:40:38
休假?
放空?
偷懶?
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