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00:24:07于善祿

歷史感和文化智慧

從小我就對歷史特別感興趣,從來不會把它們當做一門學科或苦差事來看待,分數高低,於我如浮雲,我真正在意的是,在漫漫的世界歷史長河裡,有那麼多偉大的人和平凡的人,在許多關鍵(通常只是巧合)與日常的時刻,做了不得了及不怎麼樣的事,有些事情深深地影響了後來的我,有些則像個故事,聽過就算。但無論如何,就是這麼多人,這麼些(故)事,陪伴著我,度過物質較為貧乏的歲月,一個又一個的寒暑。 

多年之後,我有機會站上北藝大戲劇系的講台,講授幾門關於劇場史的課程;長期以來,總是能夠感受到學生對於歷史課程的拒斥、厭惡、懼怕、無感,他們普遍認為歷史無用、已經過去、已死、就是死記硬背、干他們屁事!需要的時候(通常是應付作業的時候),反正上網一查,什麼資料便都有了;諷刺的是,他們在查找資料的時候,經常會為其實早已是文史基本素養的史實,而大呼小叫,一副少見多怪的模樣,直叫人搖頭興嘆。 

除了中、小學的歷史教學與考試至上,網路資料的方便查詢,造成學生認為歷史既困難、無聊又容易尋得的矛盾,娛樂至上與歷史穿越劇的熱潮,也讓他們認為凡事都要有點玩興,才值得學習與認知,同時也使得史實和虛構混淆不清,甚至積非成是,反客為主,倒果為因,顛倒乾坤。當然,也有少數學生具有基本的社會人文素養(聽說某些高中設有這類專班),但仍缺乏貫通古今、慎思明辨的史觀。 

我在劇場史的教學上,幾乎不會去要求學生死記硬背(除了莎士比亞的生卒年,1564-1616,因為我認為它可以做為某種時空座標或文化座標的基準參考點),我通常都是引導他們以人為本位,去理解與想像那些劇場先行者們的智慧、創意與遠見,謙卑地學習。 

對於歷史,我的觀念絕非只是一門學科,它其實是一種智慧,追本溯源,正本清源,以古鑑今,凡物皆有史,所有的歷史其實都是當代(史)。人類倘若不從歷史裡的錯誤學習,則文明很難有所進展。我在劇場界裡,經常感受到一股不知歷史、不尊重歷史、欠缺歷史感的氛圍,很多事情沒有累積,很多問題沒有解決,很多智慧沒有傳承,耗費許多文化成本,相當可惜。 

我經常鼓勵學生與歷史人物及作品對話,和大師神交,和經典互動,以當代意識重新理解大師之作,賦予其新時代的文化意義;在這樣的過程中,死記硬背根本不是重點,真正需要驅動的是理解力、同理心與想像力,在大師之作的描摩與引領之下,體會其創作的藝術精華與文化內涵,並從中省思自我當下的存在處境與價值。我希望他們貴精不貴多,並能習得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能力,之後可以自行處理與面對其它的課題。因此,我在教授的絕對不只是表面的歷史知識,而是背後的歷史道理、見識、涵養與氣度,這應該就是我經常所謂的「歷史感」,我認為這些比任何的劇場術科、創作、技術、理論、行政與教育的學習,都來得還更為重要,那是文明之本與文化智慧。 

歷史除了和時間有關,我認為它和「敘事」亦頗為相關,敘事牽涉到人稱、觀點、修辭、結構、策略和篇幅等,這些重要的元素其實對戲劇亦很重要,但凡具有敘事性和篇幅規模的文類或文化事物,都不可能偏離或揚棄這些組成要素,除戲劇之外,諸如電影、小說、新聞等,盡皆如此。 

我們也許還可以進一步看,當「歷史」和「戲劇」融匯混雜之後,那又是什麼概念?通常就是所謂的「歷史劇」。根據我的了解與觀察,在不同時代中,歷史劇似乎也能夠扮演不同的角色,發揮不同的影響力。比如在抗戰年間,郭沫若(1892-1978)所寫的幾個歷史劇,像是《棠棣之花》、《屈原》、《虎符》、《高漸離》、《孔雀膽》、《南冠草》,除了適時將其多年的上古史研究心得予以戲劇形象化之外,也對上古史的某些歷史謎團予以既合理又想像的猜測,同時更藉由朝代史實的更替遞嬗,以及對某些歷史人物的臧否,藉古諷今,以表達他對蔣氏政權與國民政府的不滿與譏諷。 

又比如到了二戰結束後的台灣,隨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的李曼瑰(1907-1975),在1950年代至60年代寫過幾齣以漢代為主題的歷史劇,像是《王莽篡漢》、《光武中興》、《漢宮春秋》、《大漢復興曲》、《楚漢風雲》、《漢武帝》、《瑤池仙夢》,在國家文藝政策與「反共復國」的時代氛圍下,其歷史劇便帶有警世諷世的意味,在不直接碰觸當代現實的戒嚴、自我審查下,仍提供了隔世看待歷史人物興衰與家國流變的戲劇趣味,在盡可能的範圍內,展現其編劇才華。 

奇妙的是,到了近年的台灣現代戲劇舞台上,反倒少見歷史劇的創作與搬演,其可能的原因,在上一期(20155月號,第21期)的《劇場‧閱讀》專欄裡,以及〈戲劇演示臺灣歷史〉(收錄在拙著《臺灣當代劇場的評論與詮釋》一書中,頁49-69)專文中,我都嘗試過相關的剖析與揣度,意見或許不甚成熟、不夠全面,但有興趣的讀者諸君,或可以延伸參考閱讀,此處不贅。 

歷史劇最常被挑出來討論的議題是:「合乎史實否?」我的看法是,「歷史劇」做為根據某些歷史素材而經藝術手段所創作的戲劇,它已經是自主獨立的戲劇類型,有其自身的文化基礎與創作邏輯,不宜再以物理化學還原式的方法來看待與剖析,而是應以「歷史劇」做為一個新的獨立個體來重新看待,這樣才是公允、有道理的。就像在喝一杯港式鴛鴦時,品嚐的應該是整體的味道與口感,而非個別的咖啡、牛奶、紅茶的味道如何如何。(君不見當今若干討論所謂「跨文化表演藝術」的人士,仍喜用物理化學還原式的個別指認,一一點出跨文化創作的成份和比例,為什麼就不能一體觀之呢?混血兒難道就沒有自身存在的價值意義嗎?為什麼要一直將其打回原形呢?) 

所以,「合乎史實否」這不是創作者要第一考量的問題(雖然歷史研究者或愛好者,總是最關心這個問題,因為那是所有歷史討論的基礎),創作者要考量的其實是「合乎美否」,創作與美有其自身獨特、複雜又曖昧的道理,也許和歷史求是、求真的精神訴求不完全相符;兩者之間或許有些東西是可以相互參照的,但若硬要對方削足適履,則顯得不合乎常情。因此,創作者和評論者如何在「合乎史實」(求是、求真)、「合乎美」、「合乎常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那才真是大智慧。 

關於歷史教育、歷史感與涵養,以及歷史與戲劇之間的糾纏不清,絕對不是一、兩天就可以道盡,也絕非這篇小文章所能負載,我只是就平日所從事的評論與教學經驗中,提出一些零碎的觀察與體會;每一個問題或細節的背後,肯定還有更多的問題或細節,留予讀者諸君省思。以後若有其它機會,定當續以討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