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6 11:14:31小范(范揚銓)0936-140501

地產交易採實價登錄 最重可罰15萬

地產交易採實價登錄 最重可罰15萬

更新日期:2011/09/15 17:25

行政院會15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與「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不動產交易將採實價登錄,如果地政士、買方或仲介業者沒有依照規定登錄,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可按次處罰。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推動實價登錄是落實馬總統的居住正義政策,希望內政部能協調朝野黨團,儘速完成「地政三法」的立法。(李人岳報導)

目前國內不動產交易,多半是透過不動產業者進行或是由買賣雙方自行議定,外界往往難以了解交易價格,導致買賣雙方缺乏正確的交易價格資訊,造成哄抬價格的交易糾紛。行政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和「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不動產交易應採實價登錄。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表示,地政士、買方和不動產經紀商,應該在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的30天內向主管機關登錄實際的成交價,如果違反規定,處新台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且限期改正,如果屆期未改正,應按次處罰。

行政院會通過的草案條文,增訂地政士應該在買賣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的實際資訊,並以除識別化方式,提供各界查詢利用;委由不動產經紀業者代理交易,也應由不動產經濟業申報登錄,不過沒有登錄申報,將處罰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推動實價登錄是落實馬總統的居住正義政策,以符合社會期待和改善不動產交易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兩項法案和已經送到立院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並稱為「地政三法」,已經列為優先法案,希望內政部能協調朝野黨團,儘速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