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夫婦去年1月以230萬元在高雄市前鎮區購得一戶凶宅,去年11月以398萬元轉賣給蔡姓女子,未告知是凶宅,蔡女得知後提告,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李姓夫婦。
檢方指出,位在前鎮區凱旋四路一棟大樓7樓的這戶住宅,95年間有一名女子在屋內燒炭自殺,陳屍屋內。去年1月28日,李姓夫婦以230萬元的低價,購得這戶房屋,購屋時原屋主黃姓男子明白告知是凶宅,才以遠低於市價的價格出售。
去年11月18日,李姓夫婦以398萬元將房屋轉賣給蔡姓女子,一轉手就賺了168萬元。
簽約時蔡女未被告知她買的是凶宅,直到要付款時才打聽出房屋曾經有人自殺,因當時她沒有證據,且對方揚言再不付錢就要告她,她只好依約給付所有價款。
蔡姓女子找到相關人證、物證後提告。李姓夫婦坦承,知道該屋為凶宅,並堅持價金為400萬元左右。
因雙方簽約時有第三者在場,證實李姓夫婦並未告知是凶宅。檢察官認為,李姓夫婦轉手間僅相差9個多月,所賺得的差價再補上62萬元,就可以再買一戶,實在是暴利,他們刻意隱瞞凶宅的事實,涉犯詐欺取財罪嫌。
蔡姓女子買房子原本是要自己住的,知道是凶宅後,一直不敢搬進去。附近住戶昨天表示不認識蔡女,對於曾有住戶自殺的事,有的表示不知情,有的不願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