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3 23:08:00蔡玉雯教授-寓怜老師
離婚後 也是好友~
R小姐,二個月前來化冤親債主,又帶 前夫 來化冤親債主(詳見前篇化為冤親債主 前夫改變文章)
上個月,觀自在舉行 福德正神 祈福法會,R小姐特來參加,祈求買屋順利 一星期後,順利以低價談成~(詳見7月不宜唸經)
但後來銀行評估 貸款不能如預期的金額.因為法規已改...
R小姐來問:是否會順利買成,但要將保單借款來付不足之自備款~
濟公指示:可以如她意買成,但還是建議她要 計算 清楚!也建議她和小孩商量~
但一旁的小孩,卻表示不願媽媽這麼辛苦,目前很好了,不需再為了投資增加負擔~
R小姐 想要放棄之時,突然前夫 主動 開口 要借她 四百萬!
於是R小姐欣然接受,也願意支付 2%的利息給前夫!
今天,我問起R小姐 房子進行如何~
她告訴我,這件事的經過,很感謝的說:前夫真是氣度很大!
房子就買在目前住家的樓下,她和兒子說:以後若和爸爸復合,樓下就當投資租人,若沒復合也可以,一人住一樓,彼此有個照應!
我說:離婚後還能如此相處,真是令人羨慕!
自從前夫 來化完冤親債主後 二人就常相約去喝咖啡 吃飯 一同去做志工!
以前還是夫妻時 不管R小姐要做什麼投資 前夫總是反對~
沒想到 這次 會主動 拿四百萬 借她~
人總是要在 失去後 才會懂得 要珍惜 改變嗎? ..
但只要願意改 就不嫌晚
祝福 他們!
寓怜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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