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衣的借口
今年農曆新年是我買最少新衣服的一年,只有一件背心和一件短裙,加起來不超過RM100。至于鞋子呢?則是好幾年前,去泰國PATTAYA旅遊時買回來的人字拖鞋,RM10。這雙拖鞋收在衣櫥里,如果不是收拾衣櫥,我幾乎都已經把它忘記了。
老實說,的確沒什麼欲望買。走在商場上,要麼就是十幾歲少女最愛,五顏六色搭配拉拉裝;要麼看上眼的就是三位數的衣服。我開始懷疑這個年紀的女生到底是怎樣買衣,又有什麼品味的。
記得去年的新年前夕,我和零零妹南下吉隆坡血拼,給果當然是買得錢包滿身傷回來。如果沒錯,那一趟花了千多塊錢。但結果一年過去了,常穿的衣服沒有幾件,甚至有一件連身裙只穿一次,另一件完全沒穿過。
女人買衣服有時候就只是欲望。漂亮的衣服買回家了,就靜靜躺在衣櫥里。雖然每次打開衣櫥都會看到它依然靜靜地躺著,看在外人的眼里,這根本就是一種奢侈和浪費,但女人啊,是懂得自我安慰的。
沒關係,我總有一天會穿上它的。
一天又一天,一個月又一個月,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三年過去了。那件新衣從最顯眼的地方,慢慢地,慢慢地,退去衣櫥里某個不起眼的角落,或是被重重的其他衣服疊壓著。
然后,女人,漸漸地把它遺忘了。
當有一天,我們重新整理衣櫥的時候,咦!這件衣我曾經很喜歡的咧!但……..我已經胖了,不能穿了;這衣服過時了;這衣服不大適合我穿了;這衣給表妹穿的話應該很適合……
帶著一點可惜憐憫的眼神看著它。對不起,我沒辦法再繼續收留你了,我決定把你轉送給親友,好讓漂亮的你找到更好的主人。(其實是在試圖掩飾自己的奢侈行為,同時有借口買新的,舊的不去,新的怎麼來?)
這就是女人咯!
但今年,我很省哦!那套新衣初一穿去拜年回來就拿去洗。初二要去拜年了,赶緊去看衣服干了沒?哈哈!天助我也,結果一連兩天穿同樣的衣服。
不臭不臭,有洗過的,放心。
突然想到,你明明还在新加坡买了件好贵的裙子,怎么没有提到?我今年败家成功,买了不少便宜名牌货。爽到~~~还是那一句,疯狂购物是女人的专利,只要能力以内,自己开心就好。
最怕拉拉裝:)五顏六色地搭起來卻沒有活力四射,青春可愛的感覺,予我沈重和累贅感(純屬個人觀感) ,反而覺得走過她們身邊的四五十歲的安娣的簡簡單一件TSHIRT一件牛仔褲,卻年輕活力動感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