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3 20:45:00米特

礙於限制

 說真的,如果不是基於以下那合約條文規範~
 還蠻想請大家有事沒事路過可以留意一下網頁上掛的廣告,
 不見得是我家的,別人家的也行,感覺有些廣告還蠻貼近我們生活所需,
 像果汁、涼麵、沙拉、隱形眼鏡...等等的廣告,都是生活中可能吃到用到的。
 而且廣告也做得還算不錯,有的連我自己都會想點閱來看來玩呢^^"!
 不過既然有這條規定在,還是得安分守法一點比較保險啊。
 既然不能請大家支持廣告,那就請大家支持我的部落格吧

 合約規範如下:
 網頁不得包含任何形式、足以刺激使用者以下行為之獎勵。
 例如,不能包含「請按廣告」、 「請支持我們的廣告」、 「請造訪這些連結」
 等這類詞組或其它相似的語言,因為這些文字無論任何內容的廣告都適用。
 同時,出版者不得以任何欺騙或過渡吸引注意力的方式刺激或鼓勵用戶對BloggerAds廣告進行點擊。


 廣告點擊數代表著廣告的效益,廣告效益越好,當然您的收益也會增加。
 只要您或是您的部落格讀者對於該廣告有興趣,皆可以點擊該廣告,
 (但我們不建議使用者在部落格中,鼓勵讀者大量點擊廣告,
 畢竟讀者是對該廣告有興趣再點擊才會有實際的效益)。
 每一次的廣告點擊,系統都會紀錄,若系統有發現惡意點擊之實,會予以停權。
 

                                      用 BloggerAds 替自已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