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健康食品含禁藥 更一審改判無罪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健康食品含禁藥 更一審改判無罪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蔡姓男子6年前經營中醫診所時被查獲販賣含有禁藥「諾美婷類緣物」的健康食品「窈窕曲羨」,涉及藥事法一、二審都判有罪。但更一審認為製作膠囊前原料都經檢驗沒有西藥成分,且當時尚未規範類緣物,逆轉改判無罪。


 


法界人士表示,一般認為中藥或健康食品含有西藥成分就是偽藥,販賣就是違反藥事法,而類似案件也大都判有罪,法官這一判決比較特殊。檢方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蔡姓男子2008年被檢警查獲販賣含有「諾美婷類緣物」的偽藥「窈窕曲羨」,因違反藥事法,一、二審分別判刑兩年及12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更一審法官認為,蔡是向經營生物科技公司的楊姓女子(未上訴,已判刑確定)購買「窈窕曲羨」中藥草原料,委由工廠製成膠囊後販售。但這些原料在製成膠囊前,分別經北市衛生局和檢驗公司檢驗,未含有西藥成分;法官詳細查證,原料運送到工廠做成膠囊過程也沒添加西藥。




法官表示,政府是在2012年才將類緣物納入規範,即使藥管局鑑驗出「窈窕曲羨」含有「諾美婷」類緣物,但不能因此倒果為因,蔡改判無罪,檢方可上訴。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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