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盜用電腦帳戶 登錄軌跡賴不掉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盜用電腦帳戶 登錄軌跡賴不掉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凡走過必留足跡,尤其是電腦裝置,登錄或傳輸資料都會留下紀錄,賴都賴不掉。檢察官指出,科技雖然進步,反向追蹤也變得容易。


 


檢方指出,沒有正當理由登入別人臉書、會員帳號、密碼,或是未經授權刪除別人電腦內的檔案、電子郵件,都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而破解電腦的保護措施,侵入他人電腦做程式修改或拷貝、刪除重要檔案,也會觸法,較高段的是利用系統漏洞放病毒或毀滅程式,也會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通常透過IP位址反向追蹤,就能查出從哪裡登錄和使用載具,而能刪除別人電腦內資料的,多半是信得過的人,只要從時間、地點等線索追查「並不困難」,只要動過手腳,都會被查出。


 


不過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告訴乃論,通常會觸犯的多半是熟人、同事或男女朋友、家人,絕大部分都沒提告,或是提告後又撤回,真正被法院判刑的案例不多。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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