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3 21:46:18京城野
關於林志玲的新廣告
第一次看到這個廣告時,只覺得整個廣告的創意發想人員已經江郎才盡了,不但毫無教人驚豔之處,甚至可以用「矯情」(實在不想用「噁心」這兩個字)來形容。
隨著廣告一次又一次地不斷播出,每看一次,心底的厭煩就增加一分。真希望這個廣告能夠趕快下檔,也希望這個系列廣告的創意發想人員別再繼續消費林志玲了,如果再用你們毫無創意的點子消費下去,只怕會把她這塊好不容易打響的金漆招牌給搞砸了。
下一篇:老闆,這個什麼時候開?
聿馬狂飆
2007-04-22 10:27:12
當一個女藝人還處在青春美麗的巔峰時,所有依附在她青春美麗的外表下所衍生的周邊產業,便會想盡辦法、貪婪地消費她的青春與美麗,然後在她青春不在、美麗消逝之後,一腳踢開,棄之如敝屣。
我們當然希望美麗的事物能夠持續美麗,不要變成可笑的工具,但現實總是殘酷地告訴我們,這個希望,只是不可能實現的妄想罷了。 2007-04-22 18:06:27
支持!
讓美的事物持續美麗
不要變成可笑的工具...
版主回應
話又說回來,美好的事物,總是稍縱即逝。當一個女藝人還處在青春美麗的巔峰時,所有依附在她青春美麗的外表下所衍生的周邊產業,便會想盡辦法、貪婪地消費她的青春與美麗,然後在她青春不在、美麗消逝之後,一腳踢開,棄之如敝屣。
我們當然希望美麗的事物能夠持續美麗,不要變成可笑的工具,但現實總是殘酷地告訴我們,這個希望,只是不可能實現的妄想罷了。 2007-04-22 18:06:27
Man In PChome Blog
2006-04-23 13:10:05
今天(週日)中午又看見這個廣告的完整版,而昨晚(週六)八點多的黃金時段看見的則是精簡版,顯然不同的時段有不同的播出策略,不知是否跟委播價格不同有關?
一塊美玉(不是只林志玲)
落在凡人的手裏
只不過是一顆小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