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立身處事的為難關鍵所在
可能!因為萬法皆由心生,心念不著不滯,則身隨念轉,言行自然合一。
不可能!因為生活乃着相的,面臨的層次是心隨境轉;在某一社會型態中,在某一經濟結構中,人必需隨從流俗而因勢利導;是故,「言行合一」在在不可能。
「要立長志,不要常立志」的說法不合現實生活邏輯。在「人生,是不斷的追尋」這前提裏,立長志本身已含蘊了常立志的因緣;是故,應提撕自己:片斷的計劃並非意味著自己陷入常立志的不安定猿心,退一步觀測,實仍不曾離開自己立長志的窠臼;不需要自己向自己一再的檢討,也不需要切切急急的向他人解說事理的真相因緣;蓋:你的言行已自是你自己言行合一的明證。
清明的橙紅落日一輪,沒有彩霞,只有灰濛的雲天陪襯;
就好像:朗朗原樸的道心一顆,明亮在矇眛渾沌的有情世間;
沉隱與否,自是他家因緣際會於天地之間的妙有情事。
靜心內觀,不著不放;天陰日晴,自轉法輪。
因緣際會,常繞左右;中心有柱,萬里由心。
有棒如意,還賴行者;消遙斥喝,幻化無窮。
今滯有情,隨緣物轉;生離死別,迥脫根塵。
世間事若無名相便不成世法。可是,再由另一角度切入審察:凡多立一個名相,便多一分壅塞,名愈彰而道愈晦,相愈多而理愈迷;然為調理世間之不軌情緒又不得不因器而制名,此即所以「真理不易窺見」的原因。
權法為言,則外相所著滯的此身之語言,和「為心性所主之行為」間,更是不能做為主觀的去評斷對象是否言行合一的依準。當然,前提必需是:這個受評斷的行為者確實已有了「正心」的內涵。蓋如此,他的行為乃依道樸而出,至於他的立論,為令世人於諸相之間能分別了達其意,自然得以不同層次的權宜語文予以註釋;於是,便難免會遭遇有言行不一的評論情事發生。是故,只要確能證得自心之原樸,言行合一與否,自非道樞之所在,斷無有因旁亂之言而惑迷於原樸身心之理。此所以「天上天下,唯我獨尊」之放言依據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