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6 00:00:07 小艷

Lost Diary‧羨慕

2004/4/20

很多人都羨慕我,24歲有幸福的家庭、有兒子、有艷遇堂、工作有點成就、長相、會畫畫、出書、做些有的沒的。
你所不知道的是,這些對我來說都不是人生的完成。
每產生一個,例如兒子好了,例如艷遇堂好了,那都是需要永續經營的東西,要砸更多心力、血汗,去用力努力維持的。

對於家庭和工作、艷遇堂和這個小生命,狀況上來說我的確犧牲了很多的自己。
別人所看到的我擁有的東西,對我而言都是責任而不是成就。
我只是在原則與最私密的地方保留自我,其他的,大我都在我的前面。

所以不要輕易羨慕別人,尤其是我。
那是你無法承受之重。


很多人都討厭我講話基八、長的不漂亮又叫辣媽,還老是叫別人把男人看好,不知道我紅什麼驕傲什麼。
基於正義感我必須說我不紅也不是很驕傲,驕傲太無聊了。
混網路這麼久,一路走來的除了支持者,發現討厭我的那幾個永遠都會在我的流言版或網站批評我一樣的事情。
換不同的名字問類似的問題,我實在不很能理解到底我有什麼損失?
你討厭一個人氣一個人不爽一個人,你就不要鳥他就好了,氣死你對我也沒好處,對你更沒好處,因為氣死艷無傷。

我只是有嚴重的種族歧視:歧視醜人、歧視笨人、歧視非我族類,就醬子而已。
不要再浪費時間去討厭我,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吧。


看、羨慕、崇拜、喜歡、討厭......這些都是太容易的東西。
但不要輕易讓自己沈溺。


2004/4/21

碎碎念了一小部分,我想我要說的只是:
我不是那種努力要讓別人喜歡我、認同我還是欣賞我甚至崇拜我的人。

(喜歡我的人看到別氣餒,你的選擇是對的。)


別人喜歡我欣賞我或認同我不是我的目的,我也不缺。
支持我的人我充滿感謝,討厭我的我也一樣尊重,因為你花了心力在我身上。


基於正義感我這麼說。

......

恩,這大概是我基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