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31 15:26:57小詩

《唸書兩三事》簽證與合法居留

在荷蘭,所有美國經驗通通不適用。以美國學生簽證而言,只要拿著入學許可到AIT去申請I-20就可以,但是在荷蘭,是完全不是一樣的方法。

在荷蘭不論是要工作或是要唸書或是要長期居留,首先要先到荷蘭駐台辦事處申請MVV,MVV是一個有效期為3個月的簽證,然後到荷蘭之後在申請居留證。

以唸書為例,依我前年的經驗,在申請好學校之後,學校會幫你跟IND(移民局)提出申請MVV,然後就是在你原本的國家等,等到學校那邊通知你的MVV到台灣了,在去代表處交錢拿MVV。但是自去年6月開始,台灣學生赴荷唸書知要直接跟代表處申請MVV即可,不需要在由學校這邊申請,也不用擔心過了開學期還沒有拿到簽證的事情。

到達荷蘭之後在去申請resident permit,這樣就可以在荷蘭長期居留了,至於如何申請ID我已經在之前的文章有寫過,不過裡面都是以Leiden Univ.為例。

但是,有一些常見問題發生,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老話一句,沒有人逼你來這個國家,所以在怎麼不情願,還是得遵守人家國家的法律,請不要因為你而讓人家覺得台灣人都是不守法的。

Q1我可不可以不要申請MVV跟resident permit,直接申請旅遊簽來唸書?
A1荷蘭旅遊簽是三個月有效,但是只可以入境一個月,但是唸書一定最少是一年,所以是不可以,況且唸書跟旅遊目的本來就不相同,所以本來就不可以這樣申請,所以請尊重人家國家的法律。也不要想說自己先拿旅遊簽近來,然後再去IND延旅遊簽來唸書,對不起,不可能,IND不允許這樣的事情,請不要幹這種事情,然後跟台灣政府抱怨,這種事情是荷蘭政府規定的,跟台灣政府抱怨是找錯對象了。

Q2那可以拿別的深跟國簽證來唸書而不申請這邊的resident permit?
A2老話一句,要來人家國家唸書請遵守而且尊重人家的法律,你不遵守不尊重,人家有權把你驅逐出境,而且列入永久黑名單。

Q3那我想申請別的國家簽證,我該找誰?
A3當然是找你要去的國家的在荷蘭的大使館。你想去美國,就是找米國駐荷蘭大使館,看看人家的網站上面是說要準備些什麼就去準備,要去布拉格就去找捷克大使館,這樣應該沒有問題吧.......

到人家的國家請遵守人家的法律,不要老是想些偷吃步,人家是有權拒絕你的入境,就算再不爽再怨恨都是自己選的,所以請尊重人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