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9 06:58:31楊風
2007年台灣同志大遊行側記(2)
就像台灣的同志平權運動,由婦女運動開始一樣[參見拙文〈同志奮鬥簡史〉,張貼於【文化CaDen’Za】(http://www.yallen25.tw/ )],台灣的同志遊行,最早也由婦運團體發動。(這是做為一個男同志的筆者,感到汗顏的!)
1996年12月3日,婦女運動者彭婉如女士遭到不明人士殺害,引起台灣婦運團體的震撼。於是,台灣的婦運團體,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晚晴婦女協會,以及天主教善牧基金會等三十多個婦女團體,組成之全國婦女連線,隨即舉行「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12月21日晚上7時30分,到隔日早上6時,從台北市中正紀念堂正門,遊行到大安森林公園,並在公園守夜。
在這兩萬多人的遊行隊伍當中,有三百多名同志,她(他)們喊出的口號則是:
婦女要夜行權,
同志要日行權!
這次遊行也許對與台灣同志實質意義不大,但對整個台灣社會的女權提升,卻有關鍵性的影響。在社會各界的壓力之下,立法院終於在12月底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教育部也成立了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這是後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法源。
真正屬於台灣同志的第一次遊行,是在2003年11月1日舉辦。這也是整個華人社會的第一次同志遊行。也許是為了爭取台北市政府的贊助吧,主辦單位把這次同志遊行定名為「台北同玩節」。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則以「贙助同志公民運動」編列預算、同志團體承辦為名,實質資助了這次遊行。
第二屆開始,台北市議會開始出現雜音。特別是到了第四屆,民進黨籍議員王世堅,發表歧視同志的言論:「同志公民運動舉行大遊行,極盡噁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又說:「(台北市民)99.9%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數,污染了多數的空間」!王議員一方面「肯定」民政局2004年「沒有贊助大遊行」,另一方面則認為:「市府贊助同志活動,又編列宣導防治愛滋病的預算,根本是神經病!」他要求民政局承諾,2004年是「最後一次編列同志公民運動的預算」。
過去國民黨執政期間,在野的民進黨,對同志平權運動有過重大的貢獻。1993年底,民進黨立法院次級團體──「新國會辦公室」,在立法院舉辦了「誰來關懷同性戀人權公聽會」。這個公聽會,後來被台灣同志平權運動參與者,視為具有重要指標意義的集會。隨即,民進黨「新國會辦公室」開始推動「反歧視法案」。法案提案人包括:顏錦福等七人,連署人則有葉菊蘭等七人,清一色是民進黨立法委員。在顏錦福委員的奔走下,終於把同志人權列入「反歧視法案」的討論主題當中。(見前引拙文〈同志奮鬥簡史〉。)可見民進黨對於台灣同志平權運動,有其一定的貢獻。王世堅議員的歧視言論,毋寧視為個人偏見,不能代表全體民進黨員。
王世堅議員的不當言論,以及其後台北市政府的不再資助同志活動,對於台灣同志固然造成傷害,但也促使台灣同志平權運動更上層樓。
(待續)
*以上照片攝於2007年10月13日。若有侵犯肖像權,請告知。謝謝!
任我行
2007-11-02 10:01:52
不只無知的N次方,NN次方啦 2007-12-14 15:54:08
敢偷吃
卻沒不敢在第一時間承認的人
才不會無知咧
是
無知的N次方
哈哈!
版主回應
任我行:不只無知的N次方,NN次方啦 2007-12-14 15:54:08
花花~*
2007-10-31 00:09:06
像令尊那樣看待同志的人大有人在,別太在意了!
台灣還是一個新舊交替的社會,老一輩的人無法適應新時代,是很正常的.
當我拍了照片,坐計程車回家時,司機就大罵同志遊行不知廉恥呢!我在下一篇的最後,會把這段遭遇貼出來. 2007-11-01 09:25:16
我們是應該要加油!
雖然...我離坦白還很遙遠
傳統家庭的壓力,真的很大
那天跟我爸一起看到遊行的新聞,一向對同志沒有什麼意見的老爸,竟然說:是社會生病了還是這些人生病了,好噁心...
聽到的那一刻,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畢竟他的女兒也是他眼中有病那群人...
大家加油!
希望哪一天,我們真的能讓他們接受這個很難接受的事實!
等那一天到了,我或許就會有勇氣位我們大家踏出去,不管是參加遊行還是其他公開活動
加油!
版主回應
花花~*:像令尊那樣看待同志的人大有人在,別太在意了!
台灣還是一個新舊交替的社會,老一輩的人無法適應新時代,是很正常的.
當我拍了照片,坐計程車回家時,司機就大罵同志遊行不知廉恥呢!我在下一篇的最後,會把這段遭遇貼出來. 2007-11-01 09:25:16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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