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1 09:07:55Sam
活泉茶館201-價值混淆
活泉3年8月21日
上週五我們小組聚會時,館友Kikirew他講到他在讀書會中所聽到的一個「價值混淆」的故事,內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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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老夫婦,他們家庭院外有一棵大樹,每天下午都會有一群小孩到他們家庭院外的大樹下玩耍,但是這群小孩實在太吵了,趕也趕不走。
有一天這老人家突然改變策略,不再對小孩們大吼大叫,而是把他們聚集過來對他們說:「我給你們每個人100元,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果然第二天來了更多人。
老人家再把他們聚集過來,「我給你們每個人50元,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隔天還是來了不少人。
老人家又把他們聚集過來對他們說:「我給你們每個人1塊錢,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小孩們很失望,隔天就沒有人來了,這對老夫婦也享受了一天的清閒。
★本來小孩子純粹是到大樹下玩耍,但這老人家給了他們每個人一百元之後,他們的「價值」就變成是去那邊領錢的,因此當領到的錢越來越少時,他們就不想去了。
★義工原本純粹是要去幫助別人的,但是當政府為保障義工而賦予許多「福利」──例如要他們所屬的單位幫他們保健保、勞保──義工就開始挑選「福利」比較好的單位。本來的價值是要幫助別人,現在的價值卻是保障自己,這些都是價值混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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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7/26晚上,萬牧師在蘆洲教會講道時也提到一個類似的狀況:「情境的道德觀」,產生了沒有「絕對的對」和「絕對的錯」之概念,使我們很難看見自己的罪,因為你一定可以發現比你更差的人。
記得我大一「普通物理學」考試時,很多同學都在作弊,那時我堅持不作弊,結果他們都過了,我卻被當了。那時我覺得很不平,後來有個同學跟我講,如果你考了六十分,就不會被當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提示,因為以我當時的實力,「普通物理學」本來就該被當,只是當我看到很多更不用功的人因為作弊而過了,我就認為我也應該要過,這也是一種「價值的混淆」──把「絕對價值」變為「相對價值」。
他老人家因為「沒錢吃飯」了,所以去「偷」人家的東西,這是情有可原的,比起一些年輕力壯的小伙子不務正業,四處偷竊要好多了。同樣是「偷」,這人比那人就「好多」了,所以我們應該原諒這人,重罰那人。「芝加哥」這部片子的「滑頭律師」,就是利用人的這種「情境式道德觀」,事先編好劇本給被告,在以「娛樂」新聞為主軸的芝加哥媒體面前賣力演出、賺人熱淚,達到操控媒體的目的,使得美國陪審團的民主制度成了一則笑話,應驗了陳之藩先生在「旅美小簡」中「哲學家皇帝」這篇短文裡所提:「民主,並不是『一群會投票的驢』」。夠諷刺了吧!
大家可以到http://mypaper2.ttimes.com.tw/user/yahsam/file_combine.php?File=1275394_2002-08-01_14-28-52「活泉茶館22-法官斷案」一文中,去回顧一下這個有智慧的法官是如何來斷定這件「偷竊」案。
「價值混淆」可資應用的範圍極廣,往後有機會再來研究研究。
面對這種很容易造成我們價值混淆的年代,「生活占上風」的作者海波斯提出了一個有效的預防方法──『先把時間空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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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就是建立在這個先下決心的基礎上;要不然,如今我可能就不能與神親密同行了。
我要承認,如果我不能在每一個二十四小時內,至少留出一段時間來與神個別會面,我在靈裡可能就要走偏了。我會被滿滿的時間表吞噬得一乾二淨,而不是專注在神的時間表上。我對於周遭人的需要會愈來愈冷淡,而非愈來愈敏銳。我不會去思想如何服事我的羊群,如何把他們照料得更妥貼;卻會想盡辦法,叫別人照我的意思去做。只要我二、三天不與神相會,便可能掉入這番光景。
在許多年前,我便事先下定一個決心。我說:「神哪,在我的神智最清明、靈裡最儆醒的時候,我要來見你。我是個慣於早起的人,所以我一大清早就要把時間空出來,來與你見面。我不問自己喜不喜歡,或想不想這麼做。我就是單單去做!」每天清早我到了教會辦公室,會給自己倒上一杯咖啡,隨後就翻開聖經,好讓神的話語和當中的真理充溢在我心靈。然後我會拿出筆和記事本,把前一天神在我生活中所做的,依時間先後記下來。因為這會鼓舞我、激勵我、淬練我,使我得到啟發。對神的禱告我也會寫下來,以免失了重心。要不是我事先下定決心,立志要在每天清晨維持一個這樣的習慣,我相信這件事早就停擺了。
這二十年來,我非得每星期五天,每天早上將六點半至十點半,或十一點的時間騰出來,為的就是讀經、禱告、寫出講章來。所以,要是有人邀請我出去吃早餐,我非得回絕不可。上午的會議,教會的同工也不會找我了,他們早已打消這個念頭。我明白,除非我事先下定決心,並且持守不變,否則神託付作教導的這服事,我是作不來的。
▲事先下定決心也使我能克盡父職。
孩子小時候,我了解到一件事;無論教會有任何活動舉行,若是我不能一星期抽出四個晚上陪孩子,我和他們的關係勢必受虧損。這是我衡量自己獨特家庭結構和孩子的獨特狀況,所得到的天數,我需要四個晚上,好讓孩子感覺到爸爸和他們真是關係親密。我要能做到這件事,惟一的法子就是操練自己,預先在時間表上空出一欄,先寫上「家人團聚、家人團聚、家人團聚、家人團聚」。我若往外地出差一週,必定會在下一週另找時間和孩子們相聚;此外,我也經常只帶一個孩子出門,使他們擁有和父母單獨相處的特別回憶。
我要信守這些定好的承諾,必須預先下定決心才行。如果我是在一堆會議、講道邀約當中,必須有所篩選的最後一刻,才來作決定,那我是絕不可能撥出足夠時間給秀娜和陶德的,如此一來,現今我和他們就不會擁有這麼真摯、美好的關係了。
事先下定決心,對我身為爸爸的另一層意義是:我可以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教導他們聖經的道理,使他們在道德抉擇、或人格發展上有所依循。並且我也讓孩子從小就有機會作決定;我用漸進的方式教導他們,如何在益形複雜的事務上作成本效益分析。
我一向不贊成以自由放任的方式來養育兒女。這將使得今日許多年輕人,缺乏作決斷的基本紀律訓練。對我而言,明智的父母應當一路引導兒女,協助兒女聰明地作選擇;所以孩子們到了青少年階段,早已作過許多重要的決定,他們知道面臨各樣挑戰、試探的時候,該如何作決定;和同齡但心智尚未預備好的孩子比起來,他們在道德上也可能有超水準的表現。
上週五我們小組聚會時,館友Kikirew他講到他在讀書會中所聽到的一個「價值混淆」的故事,內容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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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老夫婦,他們家庭院外有一棵大樹,每天下午都會有一群小孩到他們家庭院外的大樹下玩耍,但是這群小孩實在太吵了,趕也趕不走。
有一天這老人家突然改變策略,不再對小孩們大吼大叫,而是把他們聚集過來對他們說:「我給你們每個人100元,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果然第二天來了更多人。
老人家再把他們聚集過來,「我給你們每個人50元,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隔天還是來了不少人。
老人家又把他們聚集過來對他們說:「我給你們每個人1塊錢,你們明天還要再來這邊玩喔!」小孩們很失望,隔天就沒有人來了,這對老夫婦也享受了一天的清閒。
★本來小孩子純粹是到大樹下玩耍,但這老人家給了他們每個人一百元之後,他們的「價值」就變成是去那邊領錢的,因此當領到的錢越來越少時,他們就不想去了。
★義工原本純粹是要去幫助別人的,但是當政府為保障義工而賦予許多「福利」──例如要他們所屬的單位幫他們保健保、勞保──義工就開始挑選「福利」比較好的單位。本來的價值是要幫助別人,現在的價值卻是保障自己,這些都是價值混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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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7/26晚上,萬牧師在蘆洲教會講道時也提到一個類似的狀況:「情境的道德觀」,產生了沒有「絕對的對」和「絕對的錯」之概念,使我們很難看見自己的罪,因為你一定可以發現比你更差的人。
記得我大一「普通物理學」考試時,很多同學都在作弊,那時我堅持不作弊,結果他們都過了,我卻被當了。那時我覺得很不平,後來有個同學跟我講,如果你考了六十分,就不會被當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提示,因為以我當時的實力,「普通物理學」本來就該被當,只是當我看到很多更不用功的人因為作弊而過了,我就認為我也應該要過,這也是一種「價值的混淆」──把「絕對價值」變為「相對價值」。
他老人家因為「沒錢吃飯」了,所以去「偷」人家的東西,這是情有可原的,比起一些年輕力壯的小伙子不務正業,四處偷竊要好多了。同樣是「偷」,這人比那人就「好多」了,所以我們應該原諒這人,重罰那人。「芝加哥」這部片子的「滑頭律師」,就是利用人的這種「情境式道德觀」,事先編好劇本給被告,在以「娛樂」新聞為主軸的芝加哥媒體面前賣力演出、賺人熱淚,達到操控媒體的目的,使得美國陪審團的民主制度成了一則笑話,應驗了陳之藩先生在「旅美小簡」中「哲學家皇帝」這篇短文裡所提:「民主,並不是『一群會投票的驢』」。夠諷刺了吧!
大家可以到http://mypaper2.ttimes.com.tw/user/yahsam/file_combine.php?File=1275394_2002-08-01_14-28-52「活泉茶館22-法官斷案」一文中,去回顧一下這個有智慧的法官是如何來斷定這件「偷竊」案。
「價值混淆」可資應用的範圍極廣,往後有機會再來研究研究。
面對這種很容易造成我們價值混淆的年代,「生活占上風」的作者海波斯提出了一個有效的預防方法──『先把時間空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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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就是建立在這個先下決心的基礎上;要不然,如今我可能就不能與神親密同行了。
我要承認,如果我不能在每一個二十四小時內,至少留出一段時間來與神個別會面,我在靈裡可能就要走偏了。我會被滿滿的時間表吞噬得一乾二淨,而不是專注在神的時間表上。我對於周遭人的需要會愈來愈冷淡,而非愈來愈敏銳。我不會去思想如何服事我的羊群,如何把他們照料得更妥貼;卻會想盡辦法,叫別人照我的意思去做。只要我二、三天不與神相會,便可能掉入這番光景。
在許多年前,我便事先下定一個決心。我說:「神哪,在我的神智最清明、靈裡最儆醒的時候,我要來見你。我是個慣於早起的人,所以我一大清早就要把時間空出來,來與你見面。我不問自己喜不喜歡,或想不想這麼做。我就是單單去做!」每天清早我到了教會辦公室,會給自己倒上一杯咖啡,隨後就翻開聖經,好讓神的話語和當中的真理充溢在我心靈。然後我會拿出筆和記事本,把前一天神在我生活中所做的,依時間先後記下來。因為這會鼓舞我、激勵我、淬練我,使我得到啟發。對神的禱告我也會寫下來,以免失了重心。要不是我事先下定決心,立志要在每天清晨維持一個這樣的習慣,我相信這件事早就停擺了。
這二十年來,我非得每星期五天,每天早上將六點半至十點半,或十一點的時間騰出來,為的就是讀經、禱告、寫出講章來。所以,要是有人邀請我出去吃早餐,我非得回絕不可。上午的會議,教會的同工也不會找我了,他們早已打消這個念頭。我明白,除非我事先下定決心,並且持守不變,否則神託付作教導的這服事,我是作不來的。
▲事先下定決心也使我能克盡父職。
孩子小時候,我了解到一件事;無論教會有任何活動舉行,若是我不能一星期抽出四個晚上陪孩子,我和他們的關係勢必受虧損。這是我衡量自己獨特家庭結構和孩子的獨特狀況,所得到的天數,我需要四個晚上,好讓孩子感覺到爸爸和他們真是關係親密。我要能做到這件事,惟一的法子就是操練自己,預先在時間表上空出一欄,先寫上「家人團聚、家人團聚、家人團聚、家人團聚」。我若往外地出差一週,必定會在下一週另找時間和孩子們相聚;此外,我也經常只帶一個孩子出門,使他們擁有和父母單獨相處的特別回憶。
我要信守這些定好的承諾,必須預先下定決心才行。如果我是在一堆會議、講道邀約當中,必須有所篩選的最後一刻,才來作決定,那我是絕不可能撥出足夠時間給秀娜和陶德的,如此一來,現今我和他們就不會擁有這麼真摯、美好的關係了。
事先下定決心,對我身為爸爸的另一層意義是:我可以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教導他們聖經的道理,使他們在道德抉擇、或人格發展上有所依循。並且我也讓孩子從小就有機會作決定;我用漸進的方式教導他們,如何在益形複雜的事務上作成本效益分析。
我一向不贊成以自由放任的方式來養育兒女。這將使得今日許多年輕人,缺乏作決斷的基本紀律訓練。對我而言,明智的父母應當一路引導兒女,協助兒女聰明地作選擇;所以孩子們到了青少年階段,早已作過許多重要的決定,他們知道面臨各樣挑戰、試探的時候,該如何作決定;和同齡但心智尚未預備好的孩子比起來,他們在道德上也可能有超水準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