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04 12:12:16Sam

活泉茶館160-基督教是否可信

活泉3年4月4日

  最近較少跟各位館友上來聊聊天,一方面事情比較多──要整理教會的圖書館、三天的淡水河西退修會、上成人主日學還要交作業、小組成員問題多多(我正在考慮到底要不要介入他們的生活)、在品格俱樂部打工偶爾還要寫劇本、聖經速讀、探訪、協談、看日劇……。當然最主要的我覺得上帝要我回顧以前所發表過的文章,目前執行的進度如何?於是我就按著日期(4/1看第一篇、4/2看第二篇……)到「活泉茶館http://mypaper2.ttimes.com.tw/user/yahsam/」去做回顧。
 在此謹跟各位分享最近圖書館書籍介紹的一本書「基督教是否可信」:
------------------------
序言
 在今天的世界中,很多人對基督教十分友善,對它的真理卻不肯置信。他們在暗地裏有一種懷疑態度,從理智方面而論,那是不值得恭維的。他們或者從小就對基督教不加批判地接受,但等到開始發生疑問時,他們就覺得,與其費心去探求它的真實性,倒不如索性放棄他們那童年的宗教來得容易。
  這本書是專為那種人而寫的。也可以幫助那些留心探索基督教真理及其實踐的人。作者並沒有企圖對基督教信仰或基督徒生活作綜合的介紹,只不過是為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作一句坦白聲明。
 我們的研究以歷史性的耶穌為起點。祂是人。祂出自娘胎,祂長大,祂工作,祂受苦,祂死亡,在在都與常人一樣。但祂也是神麼?耶穌的神性是不是一種相當渲染的基督教迷信呢?基督教堅稱拿撒勒木匠為神獨一的兒子,到底有什麼證據?
 這個問題是基要的。我們不能忽略它,我們必須誠實。如果耶穌不是神在肉身顯現,基督教就被駁倒。所留下給我們的,只是另一個含有一些優美觀念和崇高倫理的尋常宗教;它那與眾不同的特點便失去了。
  但耶穌的神性是證據確鑿的--那是良好,有力而具有歷史性的複證;是一個誠實人所能接受而不必抹殺他理智的。在基督一生中,祂對自己身份所作大膽的聲明,是這樣地無畏,又是這樣地謙遜。還有的是祂那無可比擬的品格,祂的舉動,活像是個從另一世界來的旅客。祂的力量和溫柔,祂那毫不妥協的公義和仁慈的憐憫,祂對孩童的關懷和對被棄者的慈愛,祂的自制和捨己,已贏得普世的仰慕。況且,祂所經歷殘酷的死並不是祂一生的終局。基督徒說祂復活了,並且當時情況的證據又是十分有力的。
 假如祂果真是神的兒子,那麼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是否單承認這真理便了呢?不是的。一旦接納了基督位格的神性,我們便須考究祂工作的本質。祂來這世界,究竟是為了什麼目的?聖經的答案是:祂「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拿撒勒人耶穌是天上差來的救主,是我們罪人所需要的,我們需要得著赦免,恢復與全然聖潔之神的交通,因我們罪的緣故,我們已經跟祂隔離了。我們需要從我們的自私中得著釋放,並且得著力量去活出我們生活的理想,我們要學習彼此相愛,愛朋友,也愛仇敵。這就是「得救」的意義,是基督降世以祂的死和復活為我們贏得的。
 如此說來,基督教是不是僅僅一種信仰,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要來此作世人救主的呢?也不是。接納基督神性的位格,承認人需要得救,以及相信基督的拯救工作仍是不夠的。基督教並不僅是一種信條;它也包括行動在裏面。我們理智上的信仰可能沒有可以挑剔的地方;但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信仰表現在行為中。
 那末,我們該作什麼呢?我們必須個人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的身心意志,家庭和整個生活獻給耶穌基督,我們必須在祂面前謙卑。我們必須以祂為我們的救主去信靠祂,以祂為我們的主去順服祂。然後繼續站在我們的崗位上作教會裏忠心的會友和社會中可靠的公民。
 這就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也是本書的主題。但在我們討論耶穌基督的神性之前,必須有一章對正確的研究方法略作介紹。基督教的聲明,認為我們能夠在耶穌基督裏找到神。如果我們了解到神自己正在尋找我們,而我們自己又必須尋找神,那麼考究這個聲明,對我們應該是很有幫助的。
著 者

第一章 正確的研究方法
 「起初神……」。這是聖經開始三個熟悉的字眼。它們的意義,並不限於作創造故事或創世記一書的導言,因它提供了一條開啟我們對整本聖經了解的鑰匙。它告訴我們,聖經裏的宗教,是表明神在萬事著手的宗教。你絕不能使神驚訝,也無從較祂先下手。祂永遠是創始的,並且從「起初」就在場。還沒有人類以前,祂已經工作。人還沒有激動自己去尋求神之前,神已經尋找人了。在聖經中,我們看不見人在暗中摸索神;我們所見的,是神向人伸手。很多人心目中所想象的神,是舒舒服服地坐在高遠的寶座上,對必死的人類之需要毫無興趣,漠不關心,直等到被他們瀆求的呼聲打擾得不耐煩的時候,才為他們採取行動。這樣的看法,是錯誤以至於褻瀆的。聖經所啟示的神,早在人類還被籠罩在黑暗裏,沉迷在罪中尚未有歸向祂的意念之前,就已經採取主動,從祂的寶座起來,撇下祂的榮耀,俯身尋找,直到找著他們。
 神這種無上而先發的行動,可以在很多方面看出來。祂在創造工作中採取開始的主動,使宇宙和其中的一切得以成形。「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祂在啟示中採取開始的主動,把祂的本性和祂的旨意向人類顯明。「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來1:12)。祂在拯救人的事上首先主動,藉著耶穌基督降世把人類,無論男女,都從罪惡中釋放出來。「神……眷顧祂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路1:68)。神創造了,神曉諭了,神也採取了行動。這幾句說明神在三方面先取主動的話,構成了聖經宗教的概要。在本書中我們要注重的就是第二和第三點,因為它們與基督及基督教有較密切的關係。神若有過什麼曉諭,祂對世界最後和最偉大的曉諭就是耶穌基督。神若曾有所行動,祂最高貴的行動就是藉著耶穌基督而施行對世界的救贖。
神已經藉著耶穌基督說過話,也藉著祂行過事。祂既已說過話,並且作過事。那麼基督教就不只是敬虔的空談。它並不是一種宗教觀念的彙集。它不是一種規條的羅列,也不是一串道德的勸訓。它是「福音」,是好消息。正如使徒保羅所說,這是「神的福音……論到祂兒子……耶穌基督」(羅1:1~4)。它的主要目的,並不是邀請人類去作什麼事;它乃是一種無上的宣告,說明神在基督裏為我們這些人類作了何等大事!
★神已經曉諭了
人類是探求不厭的動物。他的腦筋是這樣地構造,要靜止是不能的。他不斷地向未知之處尋搜,以不息的精力追求知識。他的一生是一條探險的航程。他不斷地發問,尋挖,調查,搜索。他永不會擺脫孩子無窮盡的「為什麼」問號。
但當人類的腦筋開始思想神的時候,它就遭遇困惑。它在暗中摸索,奮力要躍出自己的限制之外。它是茫然若失的。這情形實在不足為奇,因為神,不管祂是誰,祂總是不朽和無限的,我們卻是必死而有限的造物。祂遠超我們之上。所以我們的腦筋雖然在其他範疇中是奇妙有效的工具,在這方面卻不能給我們直接的幫助。它們攀不進神無限的思考中,這兩者之間並沒有梯子相連,相隔著的是深廣莫測的鴻溝。「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伯11:7)。這是不可能的。事實上,若非神先主動去補救,這情況必然繼續下去,人類就會永遠停留在無助的無知中,與本丟彼拉多一樣,發出「真理是甚麼」(約18:38)的問題,卻不停下來等待答案,因為不敢希冀會得到甚麼回覆。他可能是個崇拜者,因為他的本性使他如此;但在他的一切祭壇上,必然刻著「未識之神」(徒17:23)的記號。
但神已經曉諭了。祂已經先主動顯明自己。基督教的啟示論現在顯得基要而合理了。那本來是向我們的腦筋隱藏的,神已經為我們「揭露」了。祂的啟示,一部分是顯於自然界中,「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1:19~20)。這就是普通所謂神的「普遍」或「自然」啟示。
但這是不夠的。它固然使各方各民知道祂的存在,和一些關乎祂神性的大能,榮耀和信實的事。但人若要親自認識神,獲得罪惡的赦免,並且與神發生關係,他還需要一種更親切和實際的啟示。他所需要神的自我顯示必須包括祂的聖潔,祂的慈愛,以及祂救人離罪的能力。這一點,神也已樂意賜給了。這就是歷代以來,從舊約眾先知一直到新約使徒們所傳下「特殊」或「超自然」的啟示,這啟示在祂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本身上和工作中達到最主要的表現。
聖經形容和解釋這啟示時,簡置地說:神已經「曉諭」了。我們最容易了解別人心意的機會,就是當那人說話的時候。人渴望彼此交談,神更是如此,祂願意把自己無限的心思向我們有限的腦筋顯明。既然天怎樣高過地,祂的意念也怎樣高過我們的意念(賽55:9),我們就無法能夠了解祂的意念,除非祂以言詞表達出來。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了眾先知,直等耶穌基督來到,於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14)。照樣,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也說(林前1:21):「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人能夠認識神,不是憑他自己的智慧,而是藉著神的話語(我們所傳的「道理」),也不是憑人的思索,而是藉著神的啟示。正因為神已經在基督裏把自己顯明出來,基督徒才能像保羅在亞略巴古向雅與人所行的一樣,勇敢地到不明白的和迷信的人那裏去對他們說:「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徒17:23)。
很多科學與宗教之間爭辯的產生,都是由於人未曾看到這一點所致。科學方法在宗教範疇內大都是不適用的。科學知識是藉著觀察和實驗而增長的,以身體五官所供給的資料為基礎。但是研究形而上學時,卻沒有資料可根據。今天的神是摸不著,看不見,聽不到的。然而祂曾選擇過一個時間向人類說話,並且親自披上可見可摸的肉身。所以約翰在他第一封書信開始時就聲明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傳給你們……」(約1:1~3)。
★神已經行動了
基督教的好消息並不只限於宣告神已經曉諭了。它也證實神已經採取行動了。神之所以在這兩方面都先主動,乃是因為人類需要的本質有如此要求。我們不但無知,並且還滿身罪惡。所以神單把自已向我們顯示以除去我們的無知還是不夠的。祂必須也採取行動,把我們從罪惡中救出來。所以祂在舊約時代便已開始為自己救贖一個民族。祂把亞伯拉罕從吾珥呼召出來,使他和他的後裔成為一國,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領出來,在西乃山與他們立約,領導他們越過曠野到應許之地,指示教導他們作祂的民。但這一切都是為祂在基督裏更偉大的救贖行動而作的準備。人類需要被拯救,不是脫離埃及的奴役,也不是脫離巴比倫的擄捉,而是脫離他們的罪惡。基督來,主要目的就是為此。祂以救主的身份來到世間。「……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一太1:21)。「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1:15)。祂作了人子,要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祂像個從羊群中失去了一只羊的牧人,四出尋找,直到把亡羊找回(路15:3~7)。基督教是一個施行拯救的宗教,它的信息是傳講一位愛失喪罪人,並且來到世界為他們而死的神,這一點,世界上任何宗教都是無可比擬的。
★人的回應
神已經曉諭了,神已經行動了。這些神的言行的記載和解釋可以在聖經裏找到,但我們若不作我們所當作的一步,它們仍然與我們無益。神所行所說過的,都是屬乎歷史的,它卻必須從過去的歷史成為我們現在的經驗,必須從聖經中出來,進入我們的生活中。神已經曉諭了,但我們有沒有傾聽過祂的話呢?神已經行動了,但我們有沒有從祂的作為中得到益處呢?本書繼續下去所要說明的,正是我們必須作的事。但在這裏,只有一點是必須提出的,就是我們必須尋求。神已經尋找我們。祂現在仍尋找我們。我們必須尋求神。「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23)。耶穌所作最動人的應許之一,就是「……尋找,就尋見……」(太7:7)。如果我們不尋找,我們就永遠找不到,牧人尋找亡羊,直到找著了。婦人尋找失去的銀子,直到找著了。神也是願意繼繽尋找,直到找著我們。為什麼我們卻想少作一點呢?神並不把珍珠丟在豬前。我們必須尋找它們。神並不是個妖怪,在雜亂無章,森林般的心思中與我們捉迷藏,但祂要求我們尋找祂。祂只願意被那些尋找祂的人找到。
  我們必須慇勤地尋求。散漫而心不在焉的找尋是對神不敬的。我們必須留心銳意去作。
人是有惰性的,好像水是向低流一般。但這件事是如此嚴肅,我們必須勝過本性的懶惰,熱切地投身於這工作中。我們求名逐利是十分努力的。為了升高,我們會不惜種種犧牲。照樣,尋求那只有從神那裏才找到的智慧,也必須以同樣的精力,「你右……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它如尋找銀子,搜求它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箴2:3~5)。神不能容忍那些輕忽的人。祂不憐憫怠惰的人。但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11:6)。
我們必須謙卑地尋求,如果怠惰是一些人的阻礙,那麼,驕傲對另一些人就更是大而普遍的阻礙了。我們必須謙卑地承認我們的腦筋有限,不能藉本身的努力發現屬靈的真理,必須倚賴神的自我啟示。我並不是說我們要停止理性的思索。相反地,聖經訓勉我們不要像無知的驢馬(詩32:9)。我們必須使用我們的腦筋;但我們也必須承認它的有限。當耶穌宣告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11:25),祂的意思,無疑地就是指此。這也是耶穌愛小孩的理由之一。他們是很受教的。他們不會驕傲,自命不凡和吹毛求疵。我們所需要的,是孩子般敞開,謙卑和接受的心。
我們必須誠實地尋求。我們必須來到那自稱為神自我啟示的聖經面前,不但要撇下驕傲,也要撇下偏見;不但要懷謙卑的心,且要懷敞開的心。這當然是困難的。每一個學者都知道存著成見去研究一種科目的危險。我們的思想常常會被先入為主的意見所玷染。很多探求聖經的人在研究的時候,他們的思想已經固定了。他們並不願意去相信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獨生兒子,是為他們的罪而死的,並且要求他們的崇拜和信靠。所以他們的心就無由被證據感動,這就是所謂「先入為主」。不但如此,日子過去,要我們的心吸收新真理就覺得越來越難。心不再是柔順的了。我們的思想硬化,成了固定的路線和形式。所以我們必須願意把我們的偏見挪開,敞開我們的心去接受基督教的道理為真理的可能。如果我們不夠誠實地,勇敢地,作到這點,我們就永遠找不到。神的應許是單向那些懇切尋求的人而發的。「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29:13)。
我們必須順服地尋求。這是最難達到的條件。如果我們的意志不降服,我們雖尋找,然而終不會發現。在尋求神時,我們不但要願意隨時修改我們的意見,更要願意革新我們的生活。這是因為基督教的信息帶著道德性挑戰的緣故。如果信息是真的,道德性的挑戰就得接受。這是科學方法在宗教上不適用的第二方面。科學研究工作者要盡可能地保持冷靜。他決不可在他的工作中感情用事。以他的情形而論,最理想的,莫如觀察者在默想他的對象時把自己完全忘掉。但神並不是給人類忘我地觀察的適當對象。你不能把神放在望遠鏡或顯微鏡的一端說:「啊!何等有趣!」神不是有趣的。祂是使人非常不安定的。耶穌基督也是如此。關乎基督的史實所以產生宗教性的效果,是由於它的道德性挑戰之故。當我們研究時,我們的良心就被喚醒。當我們理智地察驗神時,也正是神的靈察驗我們的時候。「我們研究亞里斯多德的著作,可以得到很多理智上的訓誨;但我們研究耶穌時,心靈便會有很深邃的波動,並且有一種力量催迫我們對祂採取一種具有道德意義的內心態度。所以人可以在理智上毫不偏坦地研究耶穌,他卻不能在道德上採取中立。我們必須宣佈我們的立場,這是我們與耶穌無避免的接觸時所帶來的結果。我們以平靜的研究態度開始,卻要以道德決定的爭戰結束」(註一)。當耶穌對一班不信的猶太人講話時,祂說:「人若立志遵著祂(就是神)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祂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指此。這應許是清楚的。藉此我們可以知道基督是真是假,祂的教訓是出於人還是出於神。這條件是十分有趣的。如果我們想要發現這教訓是否真實,我們必須不單願意信它,還要順服祂。除非我們下了決心,一但這是真的話,我們就去遵行,否則我們將永遠沒法曉得它的真偽。當神把祂的旨意顯明時,我們必須願意去實行它。
有這樣心志的尋求者是何等少啊!我們知道聖經是一本實踐性較重於學術性的書。它的目標,不單是要顯明真理,更是要把人帶到神那裏。所以我們不能玩忽地研究。神是無意於宗教上的戲耍的,我們必須尋求,不是為了消遣時光,而是因為這是嚴肅的事,是關係我們生活的現況和我們將來命運的。我們的尋求被束縛,是因為我們遲疑不決,恐怕要把品行的端正牽累得太過分了。由於我們不願意順服,我們就說我們不能相信。當然,理智上難題是有的,但多少時候,我們炫示的不信,不過是遮蓋我們隱藏悖逆的一幅美化幔子而已。聖經裏提到真理的反面時,常常不用「錯誤」而用「邪惡」,這是饒有意義的,因為使人看不見真理的,往往是道德的邪惡。所以保羅說:「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以及其他將要被定罪的人,他們被定罪,是因為他們「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帖後2:12)。我記得有一次一個青年人來探我,他剛離了學校。在倫敦開始工作。他已停止不到禮拜堂了,據說是因為他不能昧著良心念教會信經而作個假冒為善的人。他不再相信教會信經上所說的話,當他作完那一番解釋後,我對他說:「倘若我能為你解決這理智上的難題,使你得到滿意答覆,那麼,你願意改變你目前生活的狀態嗎?」他面上一紅,赧然地笑了一笑。原來他自離開學校以後,就把一切約束都丟開,現在正過著不檢的生活。所以他的根本問題不是理智的,而是道德的問題。
因此,我們必須擺脫一切懶惰和驕傲,偏見和罪惡,不顧一切後果地尋求神,這才是我們從事研究所必具的精神。在一切攔阻有效研究的纏累中,最後的兩種是最難克服的,就是理智的偏見和道德的悖逆。兩者都是畏懼的表現,而畏懼乃是真理最大的仇敵。畏懼會使我們的研究無力。我們知道,尋找神和接受耶穌基督並非是輕易的事,而是一種確鑿的經驗。它會使我們對生活的看法和態度有重新考慮和改造的必要。因此,使我們踟躕不前的,乃是一種理智和道德怯儒的混合。我們找不到,因為我們不去尋求。我們不去尋求,是因為我們不想找到,而我們知道擔保找不到的方法乃是不去尋求。
願神賜給你尋求的勇氣。可能你現在是錯的,而基督是對的,我懇請你去作一個誠懇的真理探求者,成為一個努力,謙卑,誠實而順服地尋求神自己的人。拿起那自稱為神所默示的聖經。特別研究記載耶穌基督故事的四福音。給祂一個機會把自己顯在你面前,對你證實祂的真確。你要以一種喜樂忘我的態度投進這探索中,抱著完全願意的心,一但獲得神給你的證實,就立刻相信而順服。作為一個尋求者,你能跪下來閱讀四福音,比你讀這本書更有益處,你何不現在就開始從事研究約翰福音,每日一章慢慢地讀下去呢?在閱讀之先,請你先禱告,無論你的禱告是怎樣猶疑都不要緊,或者你可以這樣說:
「神啊!如果你確實存在的話(我不清楚你是否確實存在),如果你能聽見這禱告的話(我不清楚你能否聽見),我想讓你知道,我是個誠實地尋求真理的人。我的心是敞開的,我是願意相信的。我已降服我的意志;我已願意順服。求你把真理指教我,向我顯明耶穌是否你的兒子,是否世人的救主。如果你能使我內心確信,我答應接納祂為我救主,跟隨祂,以祂為我的主。阿們。」
沒有一個這樣地禱告的人是會失望的。神並不欠人什麼債。祂報答一切誠懇的研究,也賞賜一切誠實地尋求的人。祂已經向我們保證說:「尋找就尋見」。
註一:P. Carnegie Simpson, “The Fact of Christ” P. 23,24 (James Clarke 1952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