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3 22:11:46三商美邦人壽~~阿銘

癌症死亡持續惡化,防癌險保了沒?

台灣癌症基金會於八十八 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一九九九防癌白皮書」報告,引起社會各界熱烈廣泛討論,重點大致如下:  
一、十三年來,國人癌症發生率已增加一倍,平均每四人就有一人死於癌症。
 
二、癌症自民國七十一年名列國人十大死因首位後,就盤據首號殺手寶座至今。  
三、五十歲以下的壯年人口中,以肝癌、口腔癌、肺癌為男性三大癌症;女性則飽受乳癌、肺癌、子宮頸癌糾纏。  

四、肺癌、肝癌、結直腸癌、乳癌及子宮頸癌,近年來成為國人主要的奪命殺手,排名互有高低,但始終高居國人癌症死亡率的前五名。  

五、健保每年花在癌症治療費用高達一百億元,平均每名癌症患者每年花費十四萬元。  

六、雖然耗費大量醫療資源治療癌症,國內癌症病患的存活率仍偏低,五年存活率僅二至三成,較美國的五成相去甚遠。  

綜合以上各項重點,可見癌症已成為每一位國人的夢魘,而在平常多注意起居飲食、身心狀況之餘,更重要的是,是否在保險規劃上做準備,擁有足夠的醫療保障,因為一旦罹患癌症,龐大的醫療費用,及生活經濟開支,都是相當沈重的負擔。

至於癌症險所承保的事故,並不是所有公司均採同一看法。目前約有六種不同定義:  

一、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  

二、癌細胞直接擴散、轉移式擴散或復發所致的事故  

三、以癌症為直接原因  

四、癌症及其他惡性病(小兒麻痺、肝硬化、多發性腦脊髓硬化)為直接原因  

五、惡性腫瘤及移轉部位  

六、確定罹患癌症  

可見因癌症所花費的醫療費用,在不同的防癌險保單,理不理賠便有差異。消費者投保時,應先詳細閱讀保單的規定並向業務員問清楚,避免日後理賠時產生糾紛。
資料來源:現代保險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