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聖經十誡
記得小時候有一段時間我就很喜歡戴十字架的頸鍊,有銀色也有金色的,感覺很好看,最近小蠟筆曾帶我去的教會沒有較繁雜的儀式就還較能接受,我相信每個人生下來可能都有他的使命,所以不要看輕自己,要努力的譜出自己美麗生命的序曲。
源自舊約聖經出埃及記20章3-17節:
- 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3節)
-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4-6節)
-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7節)
- 第四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8-11節)
-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2節)
- 第六誡 不可殺人。(13節)
- 第七誡 不可姦淫。(14節)
- 第八誡 不可偷盜。(15節)
-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6節)
-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17節)
回應:
嗨!請問一下,您是基督徒嗎?
當然,即使不是的話,還是歡迎常去教會走走喔!^^
沒有錯!多多去教會真得很棒喔!
的確!一個人若有聖靈在她/他裡面,這人就是不一樣!
真得!!上帝真是超棒!祂是如此地真實!!
我們能經歷耶穌的「超POWER大能」!我們能看見耶穌的「終極王道」!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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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雖不祭祖但有「記」祖,雖不上香但有追思活動,基督徒講求的
是「敬祖」,而不是膜拜祖先
基督信仰的教義是──
上帝差派耶穌為世人的救主,只要悔改接受祂,罪就能被赦免,得到永
生,詳解如下:
世人被罪所轄制,故有死亡疾病煩惱,而福音就是上帝藉耶穌要讓世人
與祂「和好」,重新建立「美好的關係」(這美好的關係原本被「罪」所
破壞)。上帝造世人原意要我們與祂同在,並要受託去管理受造的世界,
人原本是有權柄與榮耀,但因罪而失去,於是藉著耶穌基督而被挽回、過
犯被赦免、重新恢復尊貴身份,將來與上帝一同管理新天新地,那是一個
永恆福樂的新宇宙,公義和平永居其中,不再有痛苦與悲傷。
詳細說明請連結:「基督徒是『未來世界』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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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靈界確實存在!
許多人確實經歷了不可思議的經驗
天堂陰間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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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百篇真實故事!也有臺灣人的見證及他們的聯絡方式)
(的確有“另一個世界”存在!別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