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0 15:04:09小鐵

粗腰肥肚也要基本人權


我最近又胖了。是的,「又」胖了。

點菜時,我的女人盡量措辭婉轉:「親愛的,你知不知道從太空中看地球,只看得到萬里長城和你?」

我告訴她,如果她那麼喜歡皮包骨,那帶把傘出門算了,傘不但只有骨,還比她拿傘的手臂更瘦。結果我的女人氣跑了。但氣跑也沒用,因為我得把她留下的那份晚餐吃掉。就是這些種種狀況,讓我一點一滴累積雄厚實力。也許有一天我的生涯規劃會去日本,然後以「雄雄加滿君」之類的花名稱霸相撲界,幾年之後拿到橫綱的頭銜。

胖子就是看那些皮包骨的東西不順眼,從茱莉亞蘿蔔絲到雨傘通通一樣。如果上帝要人類長得一付瘦巴巴的樣子,祂就會創造游泳圈,但很明顯的,祂並沒有。游泳圈是人類發明的,是一種義肢,給那些生下來腰間就少了這東西的人彌補缺憾。

人類致力為瘦子發明各種東西:例如替自己手臂上或伴侶肚子上缺少肥油的人發明枕頭,讓他們睡覺時有別的東西好靠。而腿上沒有脂肪保暖的人,可以用襪套把自己打扮得像一頭只有兩條腿的象。

但是,就當科學家忙著為瘦子服務的幾千年間,胖子就被遺忘了。今天坊間的服飾店,找不到任何足以安放大肚腩的服裝,最起碼,合理的設計也要像多啦A夢一樣,肚子有個口袋可裝下兩公斤肥油,讓人活動自如。雖然人類號稱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但是,當今的人類社會至少還欠每個發胖的歐吉桑一樣東西:附有50吋F罩杯的腹圍,還有給雙下巴胖子專用的迷你胸罩。

情況很明顯,人類從猿猴經過幾十萬年的演化至今,身上有些肉的行情特別好,有些則受到相當嚴重的歧視。人們鼓吹花錢健胸、保持又圓又翹的屁股,甚至生產魔術胸罩等道具來誇耀這些肉的肥碩。每個人從十幾歲起便開始重視這些肥肉,並努力保持讓它們不變形走樣。可是別處的肉呢?就像拖欠房租的房客一樣,當你對著鏡子瞧自己,永遠不會給這些肉好臉色,同時心裡拼命祈禱它們早走早好。

現代的服飾美學,對於展現身材的看法,通常是強調剪裁一定要豐胸肥臀,再加條皮帶勒出細腰,讓人看來像個會走路的啞鈴。我們不禁想問問,要到什麼時候,人類的服裝才會不再掩飾肥胖,而且誇耀身上這些胖肚肥腿?我們真的看不出來,衣服若誠實地表現一個人類似小浣熊般的身材,到底哪裡不好了。

但現實情況總是會如此:如果你想表現小浣熊般的身材,除了穿上浣熊裝之外,也找不出其他辦法。我不是反對浣熊裝,只是每次盛裝出去玩,路人都會好心告訴我:「嘿!兒童樂園在那邊唷!」每個人以為我是迷路的工作人員。

如此看來,如果我們不裸體上街遊行,身上的肥肉應該就無法出櫃、並且為平反而吶喊。它們永遠只能隱藏在皮帶和衣褶後面忍辱偷生,等待某個平常的日子裡,一個突如其來的噴嚏繃破鈕釦或拉鍊,才得以重見天日。

到那時候,雖然肥肉的人生總算要開始了,但本人可能會因此而羞憤自殺。在此先告訴各位,當你的同事突然衣衫不整地衝出辦公室,直奔下樓,從此再也沒回來,那他未必是在上司辦公室受到性騷擾,很可能只是因為肥肉的尊嚴有了,但本人的尊嚴卻沒了。

當晚餐過後,撐著飽腹去逛街選購新衣時,很多人對身上的肥肉,頓時會產生一種父母對同志兒女的愛憐——雖然對它們提供支持和援助(依然照吃不誤),但卻羞於在旁人面前公開其存在。最糟糕的是,就算已經拼命掩飾,但別人老早就知道,再怎麼遮掩都沒用。

就像當年同志們爭取二二八公園作為他們專屬的活動社交空間一樣,我深信政府也應該要設置一座肥肉公園,不管是十四號、十五號、七號或八號公園。對了,為什麼我們老是給公園取個類似美容院理髮小姐的編號?其他國家不都是叫「中央公園」或「威靈頓公園」之類的名字嗎?

將來,等到肥肉公園成立之後,在那裡,胖哥胖妹胖叔胖嬸們可以坦然暢言身上的肥肉,分享彼此痴肥的成因與現狀,讓喜歡蘋果形肥胖或梨子型肥胖的人找到相知相惜的伴侶,而非整天對著蘋果性幻想。對了,我們還可以找個地方舉辦胖胖豬公大賽,勝利者可以含顆鳳梨或橘子,盛大遊街,接受民眾的夾道歡呼。

不過唯一的問題是,當肚子上的肥肉已爭取到足夠的「肉權」,並擁有了主體性和正當性後,到時可不能透露想要參加減肥班的訊息了。

因為大家會懇求我別這麼做,畢竟,好歹那也是我的骨肉。

所以,乾脆就這麼肥死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