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0 13:30:58假如...我是
學分計算方式
Dear all:
請大家努力修學分時也要了解一下,不是學分修滿150個換照就沒問題了,
980122所公告"醫事檢驗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內容"
第八條 醫事檢驗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百五十點以上: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十五點,超過十五點以十五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前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得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事檢驗團體辦理審查認定。
詳細內容如附件
資料來源:http://cec.doh.gov.tw/BulletinContent.aspx?ID=N20080602N0005
願您 平安 ! 健康! 喜樂!
越搞越複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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