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0 13:30:58假如...我是

學分計算方式

Dear all:

   請大家努力修學分時也要了解一下,不是學分修滿150個換照就沒問題了,

980122所公告"醫事檢驗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內容"

第八條 醫事檢驗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一百五十點以上:

        一、專業課程。

        二、專業品質。

        三、專業倫理。

        四、專業相關法規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應達十五點,超過十五點以十五點計,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前二項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得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事檢驗團體辦理審查認定。

詳細內容如附件

資料來源:http://cec.doh.gov.tw/BulletinContent.aspx?ID=N20080602N0005
願您 平安 ! 健康! 喜樂!

 

 

 

越搞越複雜>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