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2 11:24:07霧裡看花

歡喜心

做一件有益於人的事時,怎樣才能不覺得疲累辛苦,還能感覺歡喜呢?


首先,這件事是為別人做的。既然是對別人有益,我又沒懷有私心,那麼當然值得歡喜了。

其次,這件事不是為我做。因為不是為我做,所以我不會從這裡得到什麼,也不會失去什麼,這樣,我能做得到十分好,固然很好,做到七分也不錯,做個五分也很欣慰,總之,盡力去做,有做就歡喜。

第三,並不是真有一個我在做事。真以為有一個我在做事,那麼做的好時會驕傲,做的不好時會自卑。驕傲起來,對人不可一世;自卑起來,畏縮退卻恐懼憂愁。然而,真的是由我完成一件事或因為我而無法完成一件事嗎?不盡然吧!很多外在條件的配合,加上很多內在條件的成熟,才能完成一件事,任何一件事都不是我獨力完成的。我們小時候不是學過「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嗎,講的是一種感謝別人襄助的道理。進一步來說,「我」也是因緣合和而成,事情的完成,也是各種因緣具足而成,「我」只是事情完成的器物或橋樑,因此完成與否,既無可驕傲也無可自卑。

用這樣平和的態度看待「我」、事情、做事情、「我」在做事情,必然會有一股淡淡的歡喜味道在心底升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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