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31 13:01:46霧裡看花

人類學方法的省思

人類學對文化的觀察傳統有etic approach(研究者中心), emic approach(當地人中心)之分。不過從其出發點來看,不論是etic approach或是 emic approach我覺得傳統人類學的研究,是在了解異文化,把人類學者對某一異文化的理解,告訴己文化的人,我覺得傳統人類學者是個仲介的角色。

 

為了跳出這兩者的爭議之外,Geertz想找出「地方知識」。Geertz說,他想做的事是一種以在地的社會脈絡(social contextualization)為背景,去詮釋當地的符號,這個他稱之為「地方知識」。我以為他是想找出當地人想什麼?也就是幫助他者看見自己。但是他者的主體性是清楚的,所以這麼做也沒有什麼意思。那麼是要幫助作者自我反省?當然在深入研究後,他者都像自己的一面鏡子,反射出很多己文化中存而不察的問題。

 





Geertz
當然比早期的人類學者推前了一大步,但我認為Geertz還是有不足,因為把我們對某一文化的詮釋放在當地文化脈絡之間,是人類學者認為本來就該這麼做的,那是去除自我中心或是我族中心的一個做法。可是會這樣做又如何呢?當地人在理解自己表達自己的時候也是這麼做啊,由他們來書寫他們的地方知識不是更好?要人類學者何用呢?

 

我在Gadamer(高達美)的哲學裡,看到視域交融,互為主體的概念。他舉遊戲為例,在一場遊戲裡,參與遊戲者、觀看遊戲者、和遊戲規則三者都是重要的,缺一不可的。從這個意義下再省思人類學的研究,覺得還是有用的,就是研究者的主體和被研究者的主體相互對話、理解,社會文化脈絡被釐清,研究變成是個多面向的互為啟發,為的是擴大人類的視野,提供更多的文化創新。而這樣的理解,不僅著重在知性的權力,更著重在感性的體驗,因而更有機會成為應用在文化創意產業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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