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9 13:42:42昱霖 ,阿桂,鼎起來

愛人還是家人

請教諾貝爾大師一書中,達賴喇嘛認為,如果你能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著想、尊重,而且就算沒有那一層的喜歡也是如此,那麼,這就是愛了。有些時候,戀人間的包容是來自於愛…。嗯,換個說法吧,到底是愛還是喜歡,我們才能給予他人包容;還是你能當予對方包容、關心,才說彼此之間有愛?感覺這又像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就像是你要怎麼去形容秦穆公與晉文公之間的關係都可以。晉文公的姐姐嫁給了秦穆公;重耳(晉文公)流浪到秦國時,秦穆公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所以在這盤根錯結的複雜婚姻過程,晉文公成了秦穆公的女婿兼小舅子;秦穆公則是晉文公的姐夫兼岳父。但我想這中間還是有些微的差別存在。如果總想著,因為“愛”才作些什麼,那麼,似乎就像是被某種東西所限制,由它推擠你作出反應,或許是因為這樣,往往到了後來才會覺得疲累,亦或根本就是“喜歡”的新鮮感已失,不再有支持你熱情的元素存在。但是,如果你不再為這份感覺所囿,一切的包容、關懷都發生的自然,就像我們的呼吸作用般,那應該就正如達賴喇嘛所說,彼此不用再懷疑愛的定義是什麼、到底有沒有愛,也不會懷疑,因為,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