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11:21:22詐欺受害者親友

黄珊珊副市長任內建管處違法失職都不管

黄珊珊副市長任內建管處違法失職都不管

錢櫃惡火意外燒出台北市府建管處官員,涉嫌利用檢查電梯設備向廠商索賄,其中被指涉案的「曾華崇」疑似承受過大壓力,選擇輕生。黄珊珊副市長2020724說「沒判決前相信清白,黃副市長慰問再批輿論未審先判。黄珊珊副市長曾說要給涉貪而自殺的建管處公務員撫卹,要加以關懐,這是在包庇涉貪的公務員嗎?照理講涉貪要先停職停薪,若偵察是清白的再復職復薪。若無貪污為何要自殺?公務員死後就不起訴結案,如何查明是清白的?

黄珊珊副市長是親民黨?還是台灣民眾黨?看起來那邊有好處就往那邊發展,不是嗎?20229月黄珊珊以無黨籍名義競選台北市市長,為何副市長任內不管好建管處?反而認為建管處官員是清白的!台北市違章建築林立,建管處藉口謊稱人力不足,為何不斷水斷電或罰款? 台北市是一個醜陋的地方,黄珊珊副市長都沒看見嗎?

建管處查報及拆除官員自行放防疫假,本應外出執行公務,卻因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並有擴大趨勢,建管處違建查報及拆除業務人員,操作執行須密切接觸,怕被傳染新冠病毒,故暫緩外勤全部改在辦公室內上班,惟仍持續違建處理之內勤業務。查報及拆除官員在辦公室內無法查報,也無法拆除違建,偷生怕死! 警察、消防、醫護盡忠職守執行勤務,從不假藉可能染疫,就暫緩外勤。我們納稅供養不查報、不拆除的瀆職不作為公務員,自行放防疫假期,又無法出示查報及拆除之建管人員暫緩外勤之規定或行政命令。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查報及拆除業務官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如下︰

1 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

7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22 公務員有違反本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

拆除區隊謊稱至現場執行,惟大門深鎖無法進入。以上謊稱至現場執行與事實不符,我們在現場等候,未見拆除區隊車輛及眾多隊員到達現場,建管處承辦人也拿不出拆除區隊區隊長到達現場照片。拿不出照片就是詐騙市民、圖利違建戶! 若大門真實深鎖無法進入,為何查報員可進入勘查? 依建築法第91條違建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可停止供水供電。承辦人也不停水停電!違建查報案件明細,現況照片的現塲勘查圖,用移花接木偽造的照片,與違建現場景像完全不符。查報員無法從室內拍攝外面景像。建管處查報員涉嫌偽造公文書,長官完全不管。向政風處室檢舉也沒用,除非拿出收賄證據!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之『建物登記第二類騰本(建號全部)等所有資料,其他登記事項:建物不得加設夾層,違者無條件拆除,並負擔拆除費用。』建管處承辦人先前騙說建築師有簽證室內裝修,建築師室內裝修圖沒有畫夾層,依法室內裝修不准作夾層,建築師當然不敢在圖上畫夾層,夾層違法應予拆除,但拖延八年多,建管處承辦人拒不拆除。陽台打掉室內外區隔牆,陽台女兒牆加窗擴大室內面積,有人檢舉就拆下窗戶,事實上窗戶及窗框根本未拆過,承辦人卻騙說已自行拆除。或陽台作活動式欄柵及鐵鈑,有人檢舉就收起來,事實上根本未拆,承辦人卻騙說已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