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有為還給人民無為留給自己——[莊子與你]103
陽子居見老聃,曰:「有人於此,嚮疾彊梁,物徹疏明,學道不勌。如是者,可比明王乎?」老聃曰:「是於聖人也,胥易技係,勞形怵心者也。且也虎豹之文來田,蝯狙之便、執斄之狗來籍。如是者,可比明王乎?」陽子居蹴然曰:「敢問明王之治。」老聃曰:「明王之治:功蓋天下,而似不自己,化貸萬物,而民弗恃;有莫舉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者也。」(〈應帝王〉第四段)
承順上一段談為政者應該先有一份沖虛無為,自然善感的無私心態,才有資格去平治天下。本段依然在表彰此意,但卻多了一重內外條件的對照。所謂內在條件,當然就是指這份沖虛善應的心態,而所謂外在條件,則是指治國施政的種種技能魄力。莊子當然不是認為外在條件不重要,而是要點出兩者的本末關係。亦即:外在的技能魄力只是一種中性的工具,能讓工具有效發揮的,畢竟仍在用心的清明無私。
陽子居有一次見到老子,問了他一個這樣的問題:「如果現在有一個人,他行動迅疾(嚮疾),富有魄力(強梁,多力貌);又思考縝密,善於分析(物徹疏明,於事能分疏明白,深刻徹底);還加上向學不倦,上進不息。擁有這麼多的優點,請問有資格做一位明君了嗎?」
老子回答說:「這些優點其實和明君(聖人,於此實指明王)本質上是不相干的,因為這都只是技術性的優點,如果沒有更根本的內心修養,這些外在優點反而會構成拖累,導致身心的傷害(勞形怵心)。就像掌管舞樂的胥吏,負責占筮的巫師,每天忙於這些瑣碎的技能,終究會形成慣性的制約(技係,為技術細節所牽繫制約也),而妨害了他身心的安寧舒暢。也就是說:你有什麼優點,你就同樣有可能被這優點傷害。就如虎豹正因有美麗的斑紋,所以招來人們的獵殺;猿猴正因行動便捷,獵狗則因有捕獵狸狌之能,所以被人利用役使(籍,用鍊條繫鎖也)。你認為明王的形象會是這樣嗎?」
陽子君聽了,不免心有失落之感,只好問:「那麼要怎樣的表現才配稱為明王呢?」老子說:「明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做到無為而治。什麼叫無為而治呢?就是事實上為天下老百姓做了許多有益民生的事,但看起來卻好像都不是自己做的(「不自己」,不來自我之所為也);明明對全體人民都有所付出有所幫助,但人民卻不感覺到是靠你才完成的(而覺得是靠他自己完成的)。總之是事實上都有在做,但卻完全沒有誇耀標榜(「莫舉名」,沒有以名標舉也)是自己的功勞,只是無私地讓人民活在自得其樂的幸福生活之中。換言之,明王之治就是讓自己處在一個無聲無臭,無為無名的地位,不干擾人民而讓人民各遂其生啊!
是的,這就叫做無用之用,不生之生,也就是不妄有作為而讓人民各自活出自己的無為之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