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是在生活中漸漸長成的——[自我是什麼東西]4
自我是什麼?藉著前文簡單的引發,我們至少可以先從兩方面作出簡單的規定:
其一是本質的規定,就是自我必須是自由而且具有愛人的能力,才算是真我;否則便是假我(當兩者都不具備),或是幼稚不成熟的我(當只有自由的要求而尚缺愛的能力)。
其二是歷程的規定,就是這樣兼具自由與愛人能力的自我不是一出生便完成,而是得在生活中漸漸長成的。換言之,人人都有由假到真、由幼稚到成熟的成長歷程。若成長得好,自我就愈來愈真實成熟,反之就會愈變得虛假、受傷、扭曲、破碎。於是就出現一種幫助人順利成長的學問,即所謂「成人之學」(如何才能成為一個人的學問)。
這種學問當然不是一種以知識思辨為主的學問(例如科學),而是在生活中探索實踐、反省體驗的學問。而生活中最佳的探索成長場所在那裏呢?就是家庭。
的確,幾乎每一個人都是在家庭中出生並且由幼小長成為大人的(所以失去家庭撫育的孤兒最屬不幸);不但身體的成長如此,心靈人格的成長更當如此。於是家庭成員的組成便理當分為兩類,即人格已成熟(能自由去愛人)的強者與有待撫育、教養、啟發、鍛鍊以成長的弱者。以小家庭而言,就是父母(強者)與兒女(弱者);以傳統大家庭而言,就是居三代中堅的一家之主(「壯有所用」或「朋友信之」)與老、幼兩代(「老有所終」、「幼有所長」,或「老者安之」、「少者懷之」)。
在家庭中,強者與弱者間應當是怎樣的關係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愛與被愛的關係,而不是命令與服從的關係。不但在小家庭中不該是兒女絕對順從父母;在大家庭中,中堅的一代也不該無條件順從老父母,而是無論對上對下,都是愛之以德(有助於成全對方的人格)而非姑息(阻礙孩子的成長、折損老父母的德性),這才是真正的孝慈之道而非盲目服從權威的愚孝愚忠。
我們所以不憚辭費作此辨析,乃因長久以來孝道已扭曲變質,以致喪失了家庭應有的功能(就是以愛幫助孩子人格成長)。這原因若先從外部來說,就是混淆了家庭與社會的功能(以法律規範公民以維持秩序),導致家庭逐漸威權化、封閉化,親子關係也漸由柔性的愛轉為剛性的支配與服從;即使看似柔性的溺愛縱容,骨子裏其實仍是一種支配的思維,與愛之以德的尊重生命思維仍是大相逕庭的。
因此,合理的家庭結構應該是一個柔性結構、開放結構,富有適時調整的彈性與自由摸索的空間。家庭中的親子關係(先不論大家庭中複雜的人際關係)也應當是愛之以德的關係,能充分尊重生命的成長,給予孩子適當的摸索自由、成長空間。這樣,家庭才能發揮他最重要的本質功能,就是幫助孩子順利成長,不但體驗到自由的美好與珍貴,更能在自由的氛圍中舒展人性,學會如何去愛。
說人性的本質是自由與愛,這道理說來容易,但得真落實於生活,內在於人的生命中而成就為真實的自我,才是更重要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