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改變生活--由《Outside in》想到的事
在《Outside in》中,我對這幅圖特別有感覺。
人開車經過郊野的樹林,看似身在大自然中,其實是坐在車子裡面,對快速掠過眼前的景致並無多大印象。
速度一直是現代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指標。自從工業革命以後,機器取代人力,快速、便捷、大量生產似乎激發了我們對幸福的想像。
我想起《棲居》(Building and Dwelling)一書中,作者對「空間」和「地方」的分辨。
一般的說法是,人是在一個空間(space)裡移動,但居住在一個地方(place)。法國的城市規劃者奧斯曼,他設計的交通網在空間上把人連接起來,但減少了人在地方的體驗。空間和地方的區別,取決於人在城市中穿梭的速度。
汽車出現以後,城市規劃者為了讓人可以在城市中快速的移動,於是興建各種寬敞的街道與快速道路,保證人們可以流暢地在空間中移動而不會在路上卡住。人們對塞車這件事愈來愈無法忍耐,由焦慮升高到憤怒,因為塞車就表示某個地方某件事不對勁。
但快速移動就表示人只能專注在前面的訊息,否則就會撞車,至於兩旁的種種訊息就成了浮光掠影。如果你是一個城市漫遊者,步行在街道上,這時進入你眼簾的訊息便增加許多。據估計,步行時大腦對周邊視覺資訊的處理,比開車或搭車時多了50%到55%。速度消除了環境意識。
我們想安身在一個可游可居的地方,那麼速度就不能太快,否則我們無法細細地體驗當地的人情風味。你搭車到某條大道上的百貨公司購物,然後又搭車回家,這是在空間中移動,但是如果你在巴黎的拱廊商店街或是阿勒頗的傳統有頂市集裡漫遊閒逛,那你是在體驗一個地方。這就是為什麼貓人阿拉會懷念傳統有頂市集裡摩肩擦踵的人們,令人激動的銅鍋聲和磨刀聲,各種香料的氣味,以及他喜歡的食物,這些都使他不想離開阿勒頗。
被譽為「都市之母」的珍雅各,組織草根力量去保護現有的街道免遭羅伯特·摩西的「清除貧民窟」計劃所清拆和重建,尤其是她自己住的格林威治村。她為最終取消曼哈頓的高速公路計劃出了一份力,因為高速公路將直接穿過索霍路和小義大利城,而那會破壞原有街道上頻繁而密集的人際互動與人情味。珍雅各所珍視的正是人對地方的體驗。
所有情感的累積都需要時間,追求速度感的現代人,眼睛關注的是手機一公尺以內的範圍,可有時間沉澱一些對環境的情感?可有時間慢慢地活?
《Outside in》最後小女孩走進大自然,便是用雙腳,不是車,慢慢體驗生活環境。
上一篇:獻給繪本大師安東尼布朗
下一篇:阿勒頗古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