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4 14:30:38一個讀者

那些我曾流連的城市(之一)╱詹宏志



(轉貼)那些我曾流連的城市(之一)╱詹宏志

 

發表於《蘋果日報》2019年7

 

本文來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717/1600627/

 

 

 

我是一個農村成長的小孩。事實上,我並不出生於農村,我其實是出生在經常飄著細雨的雨城港都基隆;不滿六歲時舉家搬到完全不靠海的南投縣,但我對基隆的記憶很少,不自覺以為自己來自山城南投。我們家裡雖不務農,也沒有一寸農地,但農村的氛圍的確構成我主要的成長記憶。童年的課外活動像捉蜻蜓、釣青蛙、灌蟋蟀、摘芒果、偷香蕉;或者到池塘撈浮萍餵鴨子,到田裡直接向農民買高麗菜等等,現在回想起來,無一不是地道的鄉下生活。

 

我有時候也會懷念一部分的農村生活。初中時期我開始步入苦悶的青春期,生活中百無聊賴,我常常一個人呆坐在操場上看雲朵的形成與移動,或者黑夜裡躺在屋頂上看深不可測的點點繁星,一看就是一兩個小時,但我更渴望看到外界更大的世界,我也對其他遠方的另種生活感到嚮往;我現在回想起那些星塵和雲朵,覺得非常美麗也非常懷念,但那不是我童年的感受,童年的我每天都覺得生活無聊,每天都幻想離家出走,走到那些擁有各種文化活動、更繁華也更熱鬧的大城市去。

 

也許是因為這個緣故,我好像沒有「田園夢想」,不曾把回歸田園當做是一種人生嚮往。有一次,那已經是近三十年的事,我在一家日系跨國公司擔任台灣地區總經理,各國總經理聚集在新加坡開區域會議(regional  meeting),開完會一群經理人夜裡在旅館的酒吧喝酒聊天,有一位同事突然問:「如果錢不是問題,你們退休後想住在哪裡?」都還處在青壯年紀的各國總經理開始盍各言爾志,有人說要到瑞士,有人要到義大利湖區,有人想到蒙他那買個牧場,大家似乎都有田園夢想,最後大家看著我,我不無歉意地說:「當我老了,我一點都不想待在湖光山色之地,我只想住在百貨公司和超級市場的樓上。」

 

是呀,我好不容易才從鄉下逃脫出來,為什麼要再回鄉下去?如今我已經是個十足的都市動物,我若有種植耕耘的渴望,我寧願做個「假日農夫」,周末驅車上山,享受農作物生長的喜悅,或者取得收穫時的滿足,但其他時候,我希望我是住在萬丈紅塵的大城裡……。

 

我第一個真正生活的大城是台北,七十年代初我來到台北,一開始,我並說不出我是否喜歡這個城市或者城市生活,我只是想辦法存活下來;我一面念書一面打工,我不挑剔地想辦法賺錢,各種零工、各種雜活,只要有人付錢的工作我都願意做。我教書、寫稿、翻譯、畫插圖、做設計、寫文案、做校對,每一種零星的工作我都接受,每一種價格的工資我也都接受。我同時間做好幾份工作,常常沒有時間睡覺,也沒有時間準備功課;但做為一位不從家裡拿錢的窮學生,我是個「很富裕」的人,因為我有各式各樣的收入。

 

雖然我帳戶裡的存款逐漸增加,我還是習慣性地節省度日,為了避免吃飯超過預算,我總是在學期開始,選定自助餐店裡的三個菜色,然後整個學期午晚餐都吃同樣的菜,這樣我花的錢很容易計劃(每餐飯都是十二塊錢)。我並不是不願意善待自己,只是那時候飲食對我而言非常不重要,我沒有想要在吃飯上花錢。但是我看上台北另一個我渴望擷取的富饒,譬如書本和各式各樣的表演活動,我完全是不吝惜花錢的;我願意花錢買各種罕見的圖書,我願意花錢坐在國父紀念館、中山堂與社教館看各種表演活動(譬如一場林懷民的雲門舞集演出,一場省立交響樂團加上藤田梓鋼琴的演出),我也願意花錢去台映試片室看那些無法公開映演的藝術電影;並不是所有的文化養分的取得需要花錢,台北有各種館藏豐富的圖書館(包括幾乎全是英文書館藏的美國新聞處),還有各種名家的畫展、演講,甚至連逛書店都收穫良多,而這些幾乎都是免費的。

 

我那時候當然還太年輕,以為這些收穫都是來自我自己的辛勤摸索,並沒有去想這些大量的賺錢機會和豐富的文化活動其實都有它的社會基礎。譬如說一個城市的工作機會和失業,都來自於大環境的狀態,並不只是個人的努力不努力。我來到天龍國台北城是上個世紀的七十年代初,台灣經濟正在起飛途中,它還要繼續有二十年的好景,我們都是被潮水舉高的幸運兒。

 

我在台北過了好些如魚得水的日子,雖然沒有財產(我當時還只能租房而居,也沒有電話),但有著一種我每日都覺得充實的生活。

 

1982年,我的生活起了重大變化,我意外被工作的報社調派到紐約市去。那個時代公司的派令總是不由分說,我沒有多少時間做安排,我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到衡陽路的銀樓去換成兩張美金匯票(年輕一代可能沒有機會見識賣金飾的銀樓做為地下銀行的盛況),加上若干隨身衣物,帶了一口十人份的大同電鍋,也沒忘了帶一些書(幾乎都是字典、《說文解字》之類的工具書),然後在一種前程茫茫的空虛感中,我就啟程赴美了。

 

到了紐約市,我先在公司的工人宿舍暫住了一星期,然後我就在郊區租到了房子。紐約市做為一個生活城市,我還一點概念都沒有,但也就住了下來,每天準時上班,工作到半夜(因為是報社),再搭乘地鐵與巴士回家;紐約市物價高昂,我不能經常外食,必須自己料理部分的飲食。白天我為自己做個三明治,帶到辦公室當做便當;其他時候,我的大同電鍋正好派上用場,我用來自岳母臨行囑咐的食譜,同時煮白米飯和蒸鹽焗雞,飯煮熟時雞肉也煮好了。

 

80年代初的紐約市經濟敗落,治安惡劣,處處是露宿街頭的游民,地鐵每節車廂都是觸目驚心的塗鴉,夜晚街邊有人用汽油桶升火,街燈殘破,一副末日景象;每天你都聽到身邊朋友被打被搶劫的駭人消息,深夜總有警笛呼嘯。朋友彼此告誡,那些區域特別危險,不要單身前往;或者提醒你搭乘地鐵避免站在月台前方,也許會有精神異常人士將你推落鐵軌;我的朋友一臉慎重,總結似地告訴我這位城裡新來的菜鳥:"You  never  take  chances  in  New York……"

 

但當我在工餘之暇在城中行走時,就開始發現她的迷人之處。紐約顯然是藝術家的尋夢之地,太多的事情在發生。我雖然新來乍到,新進藝術家的邀請已經找上了我,他們還進不了出名的畫廊,只能在鎮東村破舊的空屋開畫展,開幕酒會訂在晚間十一點;另一些前衛藝術家語不驚死不休,總要點提出人意表的構想,我正好趕上概念藝術家謝德慶表演「一年不進室內」的創作,時間起算點是從某日的半夜十二點開始,所以戶外的酒會就開在深夜十一點半,我也到了現場,酒與食物的供應都因為貧窮而非常簡樸,但那是藝術夢想仍然純粹而天真的年代,而當時經濟艱難的紐約,正是這一切勇氣與夢想的肥沃土壤……。(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