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衣著》導讀/詹宏志
(轉貼)《最後的衣著》導讀/詹宏志
(本文摘自《最後的衣著》, 遠流出版)
本文轉載自 遠流博識網
失蹤者的衣著
一位少女失蹤了。她和一般平凡的中學少女一樣,不愛功課,卻對愛情頗有幻想,她偶爾會與父母起點小衝突,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然而在一個平凡的中午,她從學校走回家吃午飯,在同一個時間她神情愉快地向母親揮手,往學校的方向而去,這一天下午天空萬里無雲,似乎沒什麼不尋常,從此,卻再也沒有人看到她了……。
某一個少女失蹤是一個獨特的案子嗎?如果你往下偵辦,就會發現任何一個城鎮都有無數這樣的例子;她們或許是嚮往都市,或者是追尋愛情,但她們後來常常墮入追求刺激、嗑藥得癮,進而落入皮條客的手中,成了城市中的妓女、犯罪、以及隨之而來的貧窮,如同這本書的作者說的:「最後只是一場悔恨。」
少女失蹤,並不是一個案子,而是一個社會病變。
但古典推理小說本來並不處理這一類「社會寫實主義」的題材。對福爾摩斯以降的神探而言,「案子」只不過是一個「數學題目」,那是用來施展智力,而不是用來解析社會;同樣的,「壞人」也只不過是猜謎的「謎底」,那是用來猜謎娛樂,而不是用來分析犯罪與社會的「共犯結構」。
等到推理小說的「美國革命」發生以後,也就是說,推理小說當中的一支,企圖要賦予犯罪更明顯的社會意義或現實意義之後,古典小說那種佈景式的故事環境就變得有點尷尬,神探們上場時都發現讀者睜大眼睛盯著他們,彷彿他們是沒穿衣服的國王,何況他們的確是。
古典推理小說家們並沒有因此退出江湖,相反地,他們受到了刺激,決定面對挑戰,要用社會現實的新背景,仍然保有古典推理小說的鬥智樂趣;他們不喜歡美國革命留下的「冷硬派偵探」傳統,那種只用拳頭不用頭腦的偵探,以及那種只有犯罪沒有智慧的壞人,更不用說那種故事走到那兒就寫到那兒的結構。(本書作者柯林.德克斯特在接受我的訪問時說:「在佈局方面,美國作家簡直糟透了。」)1960年代以後的古典推理小說,對社會現實的敏感度愈來愈高,小說中的細節現實感愈來愈強,甚至有絲毫不遜於「冷硬派」的古典推理小說出現,像是我們介紹過的瑞典夫婦檔推理小說家瑪姬.史菊華與皮.華盧,就是這樣的發展最有名的例子。
但除了史菊華與華盧夫婦之外,大部分的古典推理小說作家並不打算把剖析社會當做小說的目標,他們謹守古典推理的傳統,辦案破案(或者了解真象)才是推理小說的「正途」,社會現實只是一種更昂貴更費心的佈景,如果存心從事社會批判無疑是誤入「歧途」。
所以,在這部柯林.德克斯特(Colin Dexter, 1930- )的早期作品《最後的衣著》(Last Seen Wearing, 1976)裡,失蹤少女的「社會現實」只是一閃即逝,它大概只存在於莫爾思探長(Inspector Morse)調查的前半段,尤其是前往倫敦調查的部分,關於失蹤少女的原因與下場,小說以一種同情的眼光寫出若干面貌,但再往下「社會現實」就退場了。(在英式推理小說裡,如果社會現實如此纏綿不去,你叫這位天才神探怎麼辦案呢?)當案情進入到高潮的時候,推理小說家所想的,並不是社會寫實或社會批判的問題,他想的其實是如何使故事峰迴路轉、柳暗花明的問題。這樣,儘管小說裡有許多社會現實的元素,我們也因為小說的緣故多知道許多社會問題,多了解許多社會真象,但這仍是不折不扣的「古典推理小說」的樂趣。
描寫者的執著
幾乎當今所有的好的推理小說家,都有若干處理現實環境的能力或者企圖。因為類型小說的閱讀是有歷史的「進行式」,當讀者見多識廣之後,所有老套的橋段(cliche)就很難滿足閱讀者的需求。作品進步到那裡,理論上讀者也會有某種程度進步。有一次,廣告界名人孫大偉接受訪問時說,他的小孩看完金庸之後跑來問他:「還有什麼好看的嗎?」他的回答是:「孩子,相信我,沒有什麼好看的了。」
曾經滄海難為水,你若看完了金庸作品,尤其當你看完了顛覆武俠小說的《鹿鼎記》之後,你還能回頭去看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白衣俠客》嗎?
推理小說有過同樣的困境,來自美國的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 1894-1961)與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1888-1959)的作品猶如《鹿鼎記》一般,那是揭穿傳統偵探小說「虛假性」的匕首,讓傳統偵探小說變得十分尷尬。所幸世界推理小說界人才濟濟,幾經摸索之後就找出對應之道,反而開出更多彩多樣的花朵來。現在,小說中有一定的對社會的準確描述已經成了必備的條件。
柯林.德克斯特就是當中一位成績斐然的當今作家。德克斯特,二次大戰大戰前生於英國林肯郡,父親是位識字不多的計程車司機;但德克斯特卻從小顯示出讀書的優異天賦,他一生都與學術教育結緣。他先是在中學教書,後來因為耳聾而去職,改任牛津大學的考試委員,在牛津待了三十多年,直到退休為止,退休後仍住牛津郡。
德克斯特濃厚的學術色彩在他的小說處處可見,一方面反應在他的十幾部小說都以牛津一地這個學術小城做為場景,一方面則反應在他的小說中所引詩詞文字的博雅。德克斯特也是英國出名的「填字謎」(crossword puzzle)權威,曾經四次獲得全國字謎比賽的冠軍;他曾說填字謎和推理小說一樣,都是要把謎底找出來的好奇與衝動,他的小說也處處藏有字謎,成為他的小說的一大特色。
德克斯特的第一本小說《往伍士托的末班巴士》(Last Bus to Woodstock, 1975)成於一九七五年,二十多年來他一共寫了十三部長篇小說以及若干短篇,速度不算快,卻部部精緻,榮獲金匕首獎與銀匕首獎各兩次,堪稱是最會得獎的作家;今年,英國推理小說作家協會又把象徵「終身成就」的「鑽石匕首」(Diamond Dagger Award)頒給了他,正式對他在當今推理小說界的地位,提出了肯定。
德克斯特在推理小說史上並不是一個開拓型的作家,他的特色並不是創造全新的推理小說類型,而是充分而準確地解決了推理小說的當前問題。譬如說推理小說面臨現實性不足的問題,他以更精細的社會描繪做為小說的背景,側面表達了關心又不損娛樂性;譬如說推理小說也被批評過度美化偵探的心智能力,德克斯特則創造了一位並不特別聰明「有效」的神探莫爾思,只是他的辦案習慣不隨規矩,因而在體制中發生特別的力量,而他的種種小缺點,也讓他顯得更符合人性。
這部《最後的衣著》是他早期的作品,但他面面俱到的特質已經表露無餘。小說中有社會現實面,有那位內心也有小卑鄙小愧疚的大偵探的精彩描繪,故事佈局峰迴路轉,案情真象一層又一層揭開,有古典格局又有現代風味,真是一位承先啟後的推理小說大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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