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房間的秘密》導讀/詹宏志
(轉貼)《黃色房間的秘密》導讀/詹宏志
(本文摘自《黃色房間的秘密》, 遠流出版)
本文轉載自 遠流博識網
‧ 不可能的密室
「密室奇案」(the locked room mysteries)可能是推理小說發展的一種極緻形式,它是純智力的挑戰,它是詭計設計的最高階,以設計奇案解決謎團為職志的重要古典推理小說家,一生總要寫出至少一個「密室奇案」式的故事,免得別人嘲笑他(或她)名不符實。
「密室」在小說情節中的作用起源甚早,甚至早於推理小說;比推理小說發展更早一百年的「哥特式小說」(Gothic tales),就常常用到「密室」、「密道」,以及一切陰森森的場景,再加上突然間出現或消失的人或聲音,增添許多情節的轉折與神秘。推理小說出現,很快就接收了哥特式小說的這項「遺產」,但推理小說無意搬神弄鬼,它更進一步,把密室發展為考驗智力的一種題目,一種所謂的「不可能的奇案」。
有趣的是,歷史上第一個(偵探解謎的)推理小說,就是「密室奇案」型的偵探故事。推理小說的始祖愛倫坡(Edgar Allen Poe, 1809-1849)的<摩爾格街謀殺案>(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1841)常被公認為是現代推理小說的起點,而這篇小說就是一個典型的密室謎題,被害人死在關閉上鎖的房間中,無人可以進出的跡象,「第一位神探」杜賓(C. Auguste Dupin)必須為這件奇案作出完美的解釋,才有資格入太廟,享受萬年推理迷的祭祀;他當然成功了,否則還有今天推理小說這種類型樂趣嗎?可以這麼說,從推理小說誕生的第一天開始,「密室謎題」和推理小說就結下了不解之緣。
既然說在推理小說裡,Everything came from Sherlock Holmes(每一件事都源於福爾摩斯),那福爾摩斯到底有沒有破過「密室型」的奇案?每一次我興起這一類的疑問,回頭一查,答案總是肯定的,這就令人佩服福爾摩斯的開創性地位,幾乎後來的偵探小說發展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一些端倪。在密室這個例子裡,我找到的答案是《斑爛帶》(The Adventure of the Speckled Band, 1892),這是柯南道爾所寫的最早的十二個短篇之一,也是第一批大受歡迎的福爾摩斯小說。
與福爾摩斯同一個時間,另一位推理小說家把「密室奇案」推向「長篇」(?)的規模,那就是猶太人作家以色列.詹格威(Israel Zangwill, 1864-1926)所寫的古典名作《大包奇案》(The Big Bow Mystery, 1892)。詹格威是著名的鍚安主義運動者(Zionist),他本以寫新聞、政治社會評論文字為主,《大包奇案》是他偶然的遊戲之作,帶有一點嘲諷其他偵探小說作品不夠精彩的意思,不料其中的密室巧思使它成為經典之作,更影響了後來推理小說的創作方向。(我在「長篇」一詞後面加了個問號,是因為雖然這本小說是第一本「書本長度」book-length的密室推理,但衡諸後來的長篇小說它還是太短了,現在的出版者已經不用獨立的方式出版它,多是用選集把它當中篇小說收錄其中。)
誰才是適合的「長篇密室推理元祖」?如果按「密室推理之王」約翰.狄克遜.卡爾(John Dickson Carr, 1905-1977)的看法,應該是今天要介紹的法國小說《黃色房間的秘密》(Le Mystere de la chambre jaune, 1907),卡爾甚至借他創造的角色神探基甸.菲爾博士(Dr. Gideon Fell)之口說,《黃色房間的秘密》是「史上最好的偵探故事」(the best detective tale ever written)。卡爾是一生致力於「密室推理」的創作者,他對密室的情有獨鍾是可以了解的,但說《黃色房間的秘密》是史上最好的偵探小說,可就讓其他評論家忿忿不平了。
‧ 不消散的魅影
《黃色房間的秘密》是一部古典傑作,現在已經不算是非常容易看到的書,但它的作者卻還非常熱門,因為他另有一本書比《黃》書名氣還大,那就是近來又因改編歌劇而重獲青睞的《歌劇魅影》(Le fantom de l'Opera, 1911)。
卡斯頓.勒胡(Gaston Leroux, 1868-1927),法國新聞記者兼小說家,在世時就是極成功而受歡迎的作家,有長篇小說三十餘種,現在讀者還記得的可能只剩下三種,一種就是歷久不衰的《歌劇魅影》,另外兩種則都是推理小說的經典之作:《黃色房間的秘密》與《黑衣女子的香氣》(Le parfum de la dame en noir, 1909)。
勒胡生前就是一出書就能洛陽紙貴的作家,一方面和他從新聞工作得來的通俗劇式煽情寫作筆法有關,一方面則得力於他的獨特故事選材。《歌劇魅影》就是取材於當時巴黎歌劇院鬧鬼的傳說,發展成一個感人至深的通俗愛情故事;《黃色房間的秘密》巧妙地創造了一個密室的詭計,又發明了一位聰明絕頂的少年記者神探胡爾達必(Joseph Rouletabille,其實就是勒胡自己的化身),這些都是使他的作品風靡一時而又能流傳經久的原因。
《黃色房間的秘密》所創造的密室是極為典型的,一位教授的女兒獨自在房間裡,突然發出驚人的喊救聲,趕來救助的教授與助手不得其門而入(別忘了這是個上鎖的房間),只聽到房內傳來槍響,另一邊趕來救助的僕人則發現窗戶也是從內上鎖的,等到他們合力破門而入,教授女兒已倒在血泊之中,房間裡卻沒有任何凶手的身影……。
「密室」的概念就是創造出邏輯上的不可能,再從中尋找出我們思緒中的破綻,也就是說,邏輯上的不可能正是凶手(或案件設計者)希望達成的效果,這其中一定隱藏一個「欺騙」。「密室推理」的概念,某種程度上說,就是說明密室的「不可能」;所有的密室,都是我們「誤以為」的密室,而密室的破解,也就是找出我們觀察中的「盲點」,找出那密室的「不密」之處。
「密室」代表的是一個「完美犯罪」的設計,能犯下這樣的案子的凶手就是立下對神探的挑戰;密室最具備古典推理小說的精神,凶手與神探鬥智,作者與讀者競賽,如何產生一個完美的謎題,而又能完美的解開它。
「密室奇案」在推理小說誕生的第一天已經同步展開,它代表著推理小說尋求心智力量的意志;《黃色房間的秘密》把世人對密室的熱情點燃了起來,再經由歷代推理小說家們的努力,使它有著種種的變奏形式,成為推理小說獨立的一個分枝(其中,不管是創作或理論,對「密室推理」貢獻最大的都應公推約翰.狄克遜.卡爾)。也許我可以這樣說,在歷史上有一些作品是推理小說發展的重要轉折,有了它們,推理小說才變得峰迴路轉,柳暗花明;卡斯頓.勒胡的《黃色房間的秘密》,就是典型的「轉彎路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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