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3 12:40:14啾啾-0
別再鬼叫了~
每次看到媒體報導,有人出來抗議法務部要執行死刑,
就覺得,這些人是怎樣!?
不管是國內或是國外 ( 德國和歐盟之類的)
它們鬼叫什麼
什麼人權!?
既然有法律定死刑
就表示這些人罪大惡極
我們台灣法律算輕,非得用殘忍的方式殺複數的人
不然不會隨便判死刑的
但是就是那些人一直鬼叫
難道真的要像受害者家屬說的:
你們自己的親人死的悽慘,你們才會覺得,這些人該死嗎?
活著的人真的是最難過的
唯有殺人者受懲罰
才能有一點點的安慰
當然不可否認
有些人真的是聖人
他們可以原諒傷害自己的人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啦~
所以除非你自己經歷過那種痛後還能選擇原諒
不能不要再鬼叫什麼人權
不要再抗議了~~好嗎!?
反正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與其沒自由的過了幾十年
不如早死早超生
來生好好過日子吧!!!!!!!
(悄悄話)
2010-05-03 20: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