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3 12:40:14啾啾-0

別再鬼叫了~

每次看到媒體報導,有人出來抗議法務部要執行死刑,

就覺得,這些人是怎樣!?

不管是國內或是國外 ( 德國和歐盟之類的)

它們鬼叫什麼

什麼人權!?

既然有法律定死刑

就表示這些人罪大惡極

我們台灣法律算輕,非得用殘忍的方式殺複數的人

不然不會隨便判死刑的

但是就是那些人一直鬼叫

難道真的要像受害者家屬說的:

你們自己的親人死的悽慘,你們才會覺得,這些人該死嗎?

活著的人真的是最難過的

唯有殺人者受懲罰

才能有一點點的安慰

當然不可否認

有些人真的是聖人

他們可以原諒傷害自己的人

但是大部分的人都是普通人啦~

所以除非你自己經歷過那種痛後還能選擇原諒

不能不要再鬼叫什麼人權

不要再抗議了~~好嗎!?

反正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與其沒自由的過了幾十年

不如早死早超生

來生好好過日子吧!!!!!!!

(悄悄話) 2010-05-03 20: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