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0 23:52:22葉子(^ο^)

社團居民 共建信任

社團居民 共建信任
澳門居民參與社團程度偏低的情況,再一次被調查證實。根據可持續發展策略硏究中心“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第二期硏究(二○○六)”調查發現,經常參與社團活動的受訪者只有百分之八,而且以參與宗敎團體活動為主。

筆者嘗試根據是次調查所公佈的受訪者參與社團程度,以及對社團組織的認知程度,包括了對社團存在的觀感、社團的素質、數量、對政府的影響力、對個人工作和社會地位的幫助等的數據關聯分析,發現居民參與社團程度,與社團的素質、對政府的影響力、對個人工作的幫助和對提升個人社會地位四個方面,呈現較明顯和持續的“負關聯”。

即這幾組數據顯示出居民越不參與社團,越認為社團素質參差;但同時又認識到社團對政府的影響力大,而且對個人的工作和提升社會地位有幫助。至於參與社團程度與對社團的觀感和社團數量之間的關聯,則不甚明顯。換言之,社團素質參差,成為了他們不願意參與社團活動的一個主觀障礙,在客觀上也是導致澳門社會資本偏低的其中一個因素。

低度參與質素參差

社團素質參差與居民參與社團程度偏低出現明顯關聯,反映出居民對社團的素質出現不信任的情況。從這個結果可以發現,“信任”很有可能是造成澳門社會資本偏低的社團因素。日裔美籍學者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社會資本理論中對信任的論述,或許會給我們一些思考的空間。

福山認為,信任是社會群體產生的基礎,也是形成社會資本的泉源。一般而言,信任來自於家庭和團體,其中由團體提供的社會資本,着重團體內部成員的互助合作,透過這種合作,來促進更廣泛的社會信任。由於社會資本是建基於道德習俗,人們要獲得社會資本,必須要習慣於群體的道德規範。

這裏的“道德規範”,就是信任。所以,社會資本是由社會的普遍信任所產生的一種力量,從家庭到國家,都能體現這種資本。

信任可以降低各種各樣的交易成本,促使社會資本的積累,從而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正因為這樣,一個社會的繁榮程度,取決於社會資本是否豐裕,因為如果一個經濟和社會體系擁有充足的社會資本,企業和網絡組織等的自發組織能力也相應增強,市場和民主政治也將會健康發展。

社會資本建基信任

由於建立信任的基礎是文化,建立社會資本的基礎是信任。因此,信任把文化和社會資本兩者連接起來。福山認為,華人社會注重嚴格的等級和秩序,缺乏信仰和契約,“大一統”的中央集權體制更是建基於鬆散的社會基礎上。

因此,他把華人社會界定為“低信任度社會”,並認為在華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從來沒有超越家庭以外。對“外人”的信任,只會在與對方建立了相互依賴的關係和對風險實行共同承擔之後才會建立起來。

如果我們再檢視澳門居民參與社團的程度與他們對社團組織的認知程度之間的關聯,雖然可以發現社團參與和社團素質之間出現明顯的關聯狀況,但是作為居民對社團信任程度的另一個指標,即居民參與社團程度和他們對社團存在的觀感之間,卻在是次調查中未有出現明顯的關聯。換言之,是次調查未有發現受訪者對社團產生負面的觀感。

進一步把這個觀點與社團素質的關聯進行思考,即可發現社團組織在受訪者心中,不一定是少數人的玩意,但他們對社團的素質,卻存在持續的不信任。

社團老化畫地為牢

造成這種不信任的原因可以很多,如果運用福山的論述,可以發現社團和居民其實都負上一定程度的責任。對於社團而言,過於強調權力向領導層集中,會導致社團的運作往往以領導層的主觀意志為依歸,窒礙了基層成員發揮本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領導層的選任不民主,尤其是會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時往往出現事前把所謂“候選人名單”由原領導層出面“協調”,從而達至等額選舉的最終效果,又或者在未得到基層成員的同意下,便把其納入“候選人名單”中等,這些都是不尊重基層成員的表現。

當然,社團功能和活動過於重複,使居民在作出選擇時倍感困難,也是導致社團本身和活動素質參差的原因。對於居民而言,由於中國傳統社會強調以家族為中心的血緣關係,對家族以外的“外人”,在文化潛意識上便“本能”地產生了不信任。旣然居民和社團“老死不相往來”,便難怪居民對社團未有產生特別強烈的負面觀感,更未必會認為社團是“少數人的玩意”了。

公民行為無需中介

由於在華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建立信任的條件比較特殊,因此,要建立社團和居民之間的信任,似乎以彼此建立相互依賴的關係作為出發點會顯得較為務實。隨着居民行使個人權利的途徑增多,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現要與行政當局交涉的情況,在一般情況下都會先自行尋求協助,居民對政府從而產生了依賴的關係。正因為這種關係的出現,使居民對政府的信任,要比對社團的信任顯得強烈。

這也說明了為何在是次調查中,受訪者普遍認同政府的施政方向。如果居民與社團之間沒有相互依賴的關係,也沒有共同承擔的默契,居民對社團不信任的態度便會發酵。

社團與居民建立信任的途徑其實也可以很多。從一般性的角度探討,筆者認為主要的策略有三種。首先,民主變革是改善社團形象,提升基層成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以至社團本身自發組織能力的不二法門。自發組織能力的增強,是社會資本增進的反映。透過領導層主動信任基層成員,適當下放權力,聆聽和接納基層成員的意見,來實現社會資本的累積。

破門戶之見成網絡

其次,性質相近,甚至不同性質,以至取態不同的社團,也應該主動組成非正式的網絡關係,使不同社團之間也產生相互依賴的關係和共同承擔的默契,透過此過程產生的“溢滿效應”來把它擴展至與居民建立信任的層次上。澳門的社團在慶祝主要節日時,便有建立專門的“籌備委員會”的傳統。

這其實是建立正式網絡關係的一種表現。現在需要的,就是把這種網絡關係恆常化和非正式化,使社團之間的分工能透過彼此的默契來達成,從而避免資源運用的重複,更使各社團能集中精力組織和舉辦活動,透過這樣來強化社團的組織能力,進一步提升社團本身和活動的素質。

最後,鑒於澳門社團在代表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有着一定的傳統和優勢,社團與政府之間應展開協調溝通,使澳門社團能維持、並進一步加強和擴大這個傳統和優勢,使居民與社團之間能直接建立相互依賴和共同承擔的關係和默契,從而在彼此之間能建立信任。

陳震宇
神話的社團 社團的神話
可持續發展策略硏究中心委託港澳專家進行的澳門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第二期硏究報吿日前公佈後,有兩點特別引起了公衆的關注和討論,一是貧富懸殊拉闊,二是社團參與率偏低。

關於第一點,反應是正常的。雖然貧富懸殊是任何一個經濟高速發展的轉型社會都無法避免的現象,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全球性的普遍現象,但是,仍須高度重視,想方設法縮減或不讓它不斷擴大,確保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否則,可能造成社會矛盾加劇,甚至動蕩不安,永無寧日。

第二點引起如此大的反應,卻有點出乎意料之外。之所以這麼說,原因有二:其一,社團參與率低是長期存在的現象,社團領袖也不可能現在才發覺,似乎不値得大驚小怪;其二,去年同一中心開展的入戶調查已經發現此一現象且早已公佈結果,今年的電話調查只不過是進一步確認而已,屬於舊聞,為何會產生強烈的反應,甚至有人認為會打擊社團工作呢?

神話叫社團太沉重

莫非,這一次調查將社團的神話最終揭穿了?由於神話的外表比較厚重,上次雖然受到衝擊,但還沒能點破?

澳門社團的神話基於兩項基本假設。第一,澳門是一個社團社會,三千多個大大小小的社團構成社會的基本組織,是社會穩定有序運作、和諧安定生活的基石;第二,澳門社團傳統上是協調不同利益、緩和與調解社會矛盾的有效機制,是官民溝通的主要橋梁和渠道。換言之,社團旣是社會組織,又是政治組織,儘管沒有政黨化,但在政治生活中發揮至關重要且無可替代的作用。

應該指出,上述兩項基本假設在特定的歷史和社會條件下是完全正確的,也從未受到質疑。沒有愛國愛澳社團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和反帝反殖民的鬥爭,澳門在葡萄牙管治下的歷史可能要改寫,澳門社會自我管理的能力肯定更加不足,回歸的歷程和特區的創建也不會那麼順利;沒有各式各樣鄕族、宗敎、行業組織充滿人道關懷的細緻工作,澳門不可能形成守望相助、包容共濟、睦鄰和諧的社會形態,今天的和諧局面便難於維持。社團的傳統作用和歷史貢獻,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否定。

與時俱進不是口號

然而,我們不應該將社團神話化,社團更不能生活在神話中。歷史不能複製,歷史在不斷發展。特別是經過回歸的歷史性制度變遷後,社會條件和社會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近年的經濟高速增長,促使社會也加速轉型,社團傳統的思維模式、工作方法、活動內容及其內部組織和運作方式都必須與時俱進,否則,很可能失去其傳統的功能,無法在現代社會中繼續扮演歷史上曾經發揮過的重要作用。

在這個意義上,若以憂患意識來看,社團參與率偏低的調查結果產生強烈的反應也就不足為奇,甚至値得讚揚。起碼,說明人們不再將社團神話化,社團也不再生活在神話中。

事實上,部分主要社團在立法會選舉中成績不理想,已經受到強烈衝擊並開始深刻反思,惜變革的步驟仍然舉步維艱;近年社團加速原子化,數目倍增,也說明社團生態已經出現嚴重問題。但大家似乎一直不願意正視,也不願意面對,更沒有積極硏究、探討其中的原因和可能解決的途徑。如今若能痛定思痛,下定決心,變革進取,澳門社會完全有可能脫胎換骨,面貌一新。

低參與削政治認受

澳門社團生態存在的問題可以簡單從內部和外部因素來分析。從內部看,很多社團自成一體,自我封閉,保守傳統,不敢開放。這樣,旣無法引入活力,自我更新,也無法擺脫家長制,放棄排資論輩,完善內部機制,令管理現代化,從而導致新陳代謝過程緩慢,工作與時代嚴重脫節,造成資深會員另立山頭之勢,新社團如雨後春筍勃興。

從外部看,雖然社團林立,但缺乏實質性競爭,社團活動重量不重質,重形式不重內容,社團可以參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原市議會的間接選舉,又令許多本來旨在聯誼娛樂的社團染上了政治色彩,甚至大量出能“空殼社團”,這樣,從整體上看,社團專業化程度低,功能和人員嚴重交叉重疊,數量雖多但良莠不齊,居民的社團參與率低應可預期。遺憾的是,社團參與率低嚴重影響了社團領袖的代表性,進而嚴重影響了他們在政治機構的合法性。這一點,尤値得關注。

修法廓清參政權限

要解決這些問題,首先應在不影響結社自由的前提下,修訂社團登記法,訂定社團參與政治的標準,將那些不以政治參與為目的的社團分開來處理;其次,修訂對社團資助的條例。除對部分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社團給予傾斜式資助,或者以合約形式提供定額資金確保其運作外,將龐大的公共資助款以競爭形式發放,令社團工作更具內涵、更具創意,令社團運作更加民主、科學、規範,亦令諸多的社團形成網絡,整合力量,協調運作,減低活動密度,增強活動深度,齊心協力參與到特區各項建設中來。我們相信,在當今社會環境下,不難達成共識。

盧梭不贊成國家或地區當中存在獨立組織,他在《社會契約論》中說:“為了很好地表達公意,最重要的是國家之內不能有派系存在,並且每個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見。……但如果有了派系存在的話,那麼就必須增殖它們的數目並防止它們之間的不平等。……這些防範方法是使公意可以永遠發揚光大而且人民也不會犯錯誤的惟一好方法。”

另一位政論家托克維爾,在其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中也指出:“如果說結社自由在一些國家可以促進和加快繁榮,那麼在另一些國家又可能因為濫用和歪曲結社自由而使它由積極因素變為破壞的原因”。所以,他認為,“在規制人類社會的一切法則中,有一條法則似乎是最正確和最明晰的。這便是,要是人類打算文明下去或走向文明,那就要使結社的藝術隨着身份平等的擴大而正比例地發展和完善。”

急謀變革奮發求存

雖然結社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力,以澳門的人口規模,我們的社團數目已足以防範“不平等”情事的發生。澳門社團網絡是寳貴的社會資本,然而,社會資本亦存在有益和有害之分。濫用結社自由,或為結社而結社,到底是促使社會資本增加還是減少,値得關注和硏究。

社團的面紗已經揭開,社團的神話也已經打破,如果不輕裝上陣,加快變革,社團發展的前景堪憂,社會的進步也難以令人樂觀。不發展的社團、不進步的社會,可以經受得起前路可見的風吹雨打?有能力承擔和應對全球化帶來的各種任務和挑戰?更為殘酷的是,這已不再是神話,是近在眉睫的現實。

瀚林